红寺堡区和兴村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三标段、四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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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和兴村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三标段、四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红寺堡区和兴村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三标段、四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红寺堡区和兴村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己由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红发改审发[ 2024]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估算投资 2037.99万元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统筹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项目己符合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红寺堡区和兴村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地 点:红寺堡镇和兴村

规 模:项目总建设规模3694.78亩(净耕地2697.42亩),主要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地力提升工程。其中:

(一)灌溉与排水工程。水源工程。新建扬水管线46米,引水渠2168米,沉沙渠49米,新建9万m?蓄水池2座,配套水泵3套,水泵平台2处。首部工程。新建首部枢纽(加压过滤 设备)2座384.16m?,配套砂石+叠片过滤器2套,肥器等设施 2套。 田间工程。铺设地埋压力管道27.62km;铺设 de75PE 软带(壁厚1.5mm,压力等级0.25MPa)21.13km; 铺设内镶贴片滴灌带(管径16mm,壁厚0.2mm,滴头流量1.38L/h, 滴头间距0.3m)1736.12km。配套建筑物458座,其中电动阀保护井233座,电磁流量计井3座,闸阀井35座,田间排气补气井3座,排水阀井14座,镇墩170座。农田输配电工程。新建变压器2 台,10kV高压线路2.9km, 低压电力电缆0.70km。田间道路工程。修缮砂砾石道路18.63公里,路面宽4.0米。

(二)地力提升工程。对2697.42亩耕地耕地进行土地改良,每亩土地施用545kg有机肥、40kg水溶肥,共施用有机肥1470.09t、107.9t, 施肥后对耕地进行深机耕,并对深机耕造成的犁沟进行土地平整。

建设工期:150日历天。

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_(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4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4 日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其他: (交易平台有关事项,根据选择交易平台情况,由招标人自行填写)。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月 2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_(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

地址: (略) 红寺堡区 地址: (略) 金凤区恒泰商务大厦9楼

联系人:李岩 联系人: 马伟

电话:0953-* 电话: *

**日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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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红寺堡区和兴村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己由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红发改审发[ 2024]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估算投资 2037.99万元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统筹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项目己符合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红寺堡区和兴村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地 点:红寺堡镇和兴村

规 模:项目总建设规模3694.78亩(净耕地2697.42亩),主要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地力提升工程。其中:

(一)灌溉与排水工程。水源工程。新建扬水管线46米,引水渠2168米,沉沙渠49米,新建9万m?蓄水池2座,配套水泵3套,水泵平台2处。首部工程。新建首部枢纽(加压过滤 设备)2座384.16m?,配套砂石+叠片过滤器2套,肥器等设施 2套。 田间工程。铺设地埋压力管道27.62km;铺设 de75PE 软带(壁厚1.5mm,压力等级0.25MPa)21.13km; 铺设内镶贴片滴灌带(管径16mm,壁厚0.2mm,滴头流量1.38L/h, 滴头间距0.3m)1736.12km。配套建筑物458座,其中电动阀保护井233座,电磁流量计井3座,闸阀井35座,田间排气补气井3座,排水阀井14座,镇墩170座。农田输配电工程。新建变压器2 台,10kV高压线路2.9km, 低压电力电缆0.70km。田间道路工程。修缮砂砾石道路18.63公里,路面宽4.0米。

(二)地力提升工程。对2697.42亩耕地耕地进行土地改良,每亩土地施用545kg有机肥、40kg水溶肥,共施用有机肥1470.09t、107.9t, 施肥后对耕地进行深机耕,并对深机耕造成的犁沟进行土地平整。

建设工期:150日历天。

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_(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4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4 日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其他: (交易平台有关事项,根据选择交易平台情况,由招标人自行填写)。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月 2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_(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

地址: (略) 红寺堡区 地址: (略) 金凤区恒泰商务大厦9楼

联系人:李岩 联系人: 马伟

电话:0953-*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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