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加工基地项目三期工程一号冷链物流库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1标段
西宁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加工基地项目三期工程一号冷链物流库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1标段
西宁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加工基地项目(三期工程)一号冷链物流库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1标段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E**)
公告(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4日
一、公告内容:
答 疑(二)
各投标人:
西宁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加工基地项目(三期工程)一号冷链物流库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1标段有关答疑回复如下:
问题1:依据贵公司发布的最新答疑澄清文件我司编制商务标部分已超过最高招标控制价限价,招标控制价是否准确,请贵公司回复。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招标控制价合理。
问题2:5月21日新发布的招标清单中暂估价增加*,清单项同时有新增,控制价没有变化。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招标控制价合理。
问题3:澄清后的清单中单项工程:一号冷链物流库--建筑装饰工程,单位工程:天棚工程,描述“钢檩条及配套吊杆等综合报价考虑”此项中是否包含钢檩条的材料和安装费用。请给与明确。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钢檩条已单独列项,此项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问题4:一号冷链物流库--电气工程中“抗震支架”单位为平方,具体工程量不明确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5:21附属用房--电气工程中清单“抗震支架”单位为平方,具体工程量不明确。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6:按澄清后版本编制投标预算,发现增加清单内容及工程量(有减少但是增加相对比较多),为什么澄清后清单内容及工程量增加反而招标控制价没变化(暂列金由原来 *变更成*元)。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招标控制价合理。
问题7:首先我们仔细编制了21号前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清单中包含很多制冷设备,通过多方询价,设备价格比较高,已超出招标控制价,21号后发布澄清文件后,我公司按澄清文件再次编制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清单增加很多施工内容(地沟、检查井、货架、托盘、 (略) 、变配电、高压部分等),但是招标控制价金额没变,是否合理?
回复:设备价 (略) 场询价和清单规范组价的,经过同类项目的实际应用验证,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招标控制价合理。
问题8:第二次招标清单与第一次招标清单中含税暂估价增加348.*,控制价未调增。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9:一号冷链物流库给排水工程第72、73条清单项目特征中控制电缆无规格。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潜在投标人按常规自行考虑。
问题10:21附属用房--建筑装饰工程措施部分混凝土模板中存在单位m3,工程量如何计入?
回复:模板工程量实际为㎡的工程量,m3单位笔误,潜在投标人不可更改清单m3单位,按㎡正常组价即可。
问题11:我司以最新澄清文件编制预算编制完成后已经超过了控制价(最新澄清工程量清单文件中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147条左右的清单,其中暂列金额由原清单*元增加至*元、专业工程暂估价由原来*元增加至*元,总计增加*元,控制价金额没有变化)。
回复:以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
问题12:5月21日答疑澄清招标文件清单变更,清单增加但工程费用反而减少,暂估价、暂列金相应增加*元,控制价没有调增,为保障项目工期、质量,建议增加清单费用予以调增。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问题13:关于答疑澄清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部分,我方发现新增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技术参数,规格描述有所出入,这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准确性。希望贵公司能对此进行澄清和解释。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问题14:我单位收到两版的工程量清单,报价金额存在很大的差距,例如一号冷链库建筑装饰工程中的补充项目,货架清单描述规格尺寸高度不明确没办法报出准确的价格,等等。二、两版相比较施工内容增加了140多条,但是招标控制价金额却不变。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请潜在投标人结合图纸自行考虑报价。
青海 (略)
2024年6月4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宁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综合保 (略)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 (略) |
地 址:大通县长宁 (略) 16公里处 | 地 址: (略) 城 (略) 59号副一号(萨尔斯堡西区三期北门东侧43号楼) |
联系人:史女士 | 联系人:邓女士、苏女士 |
电 话:0971-* | 电 话:0971-*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西宁综合保 (略)
2024年06月04日
附件如下:
西宁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加工基地项目(三期工程)一号冷链物流库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1标段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E**)
公告(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4日
一、公告内容:
答 疑(二)
各投标人:
西宁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加工基地项目(三期工程)一号冷链物流库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1标段有关答疑回复如下:
问题1:依据贵公司发布的最新答疑澄清文件我司编制商务标部分已超过最高招标控制价限价,招标控制价是否准确,请贵公司回复。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招标控制价合理。
问题2:5月21日新发布的招标清单中暂估价增加*,清单项同时有新增,控制价没有变化。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招标控制价合理。
问题3:澄清后的清单中单项工程:一号冷链物流库--建筑装饰工程,单位工程:天棚工程,描述“钢檩条及配套吊杆等综合报价考虑”此项中是否包含钢檩条的材料和安装费用。请给与明确。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钢檩条已单独列项,此项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问题4:一号冷链物流库--电气工程中“抗震支架”单位为平方,具体工程量不明确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5:21附属用房--电气工程中清单“抗震支架”单位为平方,具体工程量不明确。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6:按澄清后版本编制投标预算,发现增加清单内容及工程量(有减少但是增加相对比较多),为什么澄清后清单内容及工程量增加反而招标控制价没变化(暂列金由原来 *变更成*元)。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招标控制价合理。
问题7:首先我们仔细编制了21号前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清单中包含很多制冷设备,通过多方询价,设备价格比较高,已超出招标控制价,21号后发布澄清文件后,我公司按澄清文件再次编制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清单增加很多施工内容(地沟、检查井、货架、托盘、 (略) 、变配电、高压部分等),但是招标控制价金额没变,是否合理?
回复:设备价 (略) 场询价和清单规范组价的,经过同类项目的实际应用验证,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招标控制价合理。
问题8:第二次招标清单与第一次招标清单中含税暂估价增加348.*,控制价未调增。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9:一号冷链物流库给排水工程第72、73条清单项目特征中控制电缆无规格。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潜在投标人按常规自行考虑。
问题10:21附属用房--建筑装饰工程措施部分混凝土模板中存在单位m3,工程量如何计入?
回复:模板工程量实际为㎡的工程量,m3单位笔误,潜在投标人不可更改清单m3单位,按㎡正常组价即可。
问题11:我司以最新澄清文件编制预算编制完成后已经超过了控制价(最新澄清工程量清单文件中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147条左右的清单,其中暂列金额由原清单*元增加至*元、专业工程暂估价由原来*元增加至*元,总计增加*元,控制价金额没有变化)。
回复:以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
问题12:5月21日答疑澄清招标文件清单变更,清单增加但工程费用反而减少,暂估价、暂列金相应增加*元,控制价没有调增,为保障项目工期、质量,建议增加清单费用予以调增。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问题13:关于答疑澄清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部分,我方发现新增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技术参数,规格描述有所出入,这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准确性。希望贵公司能对此进行澄清和解释。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问题14:我单位收到两版的工程量清单,报价金额存在很大的差距,例如一号冷链库建筑装饰工程中的补充项目,货架清单描述规格尺寸高度不明确没办法报出准确的价格,等等。二、两版相比较施工内容增加了140多条,但是招标控制价金额却不变。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请潜在投标人结合图纸自行考虑报价。
青海 (略)
2024年6月4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宁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综合保 (略)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 (略) |
地 址:大通县长宁 (略) 16公里处 | 地 址: (略) 城 (略) 59号副一号(萨尔斯堡西区三期北门东侧43号楼) |
联系人:史女士 | 联系人:邓女士、苏女士 |
电 话:0971-* | 电 话:0971-*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西宁综合保 (略)
2024年06月04日
西宁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加工基地项目(三期工程)一号冷链物流库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1标段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E**)
公告(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4日
一、公告内容:
答 疑(二)
各投标人:
西宁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加工基地项目(三期工程)一号冷链物流库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1标段有关答疑回复如下:
问题1:依据贵公司发布的最新答疑澄清文件我司编制商务标部分已超过最高招标控制价限价,招标控制价是否准确,请贵公司回复。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招标控制价合理。
问题2:5月21日新发布的招标清单中暂估价增加*,清单项同时有新增,控制价没有变化。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招标控制价合理。
问题3:澄清后的清单中单项工程:一号冷链物流库--建筑装饰工程,单位工程:天棚工程,描述“钢檩条及配套吊杆等综合报价考虑”此项中是否包含钢檩条的材料和安装费用。请给与明确。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钢檩条已单独列项,此项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问题4:一号冷链物流库--电气工程中“抗震支架”单位为平方,具体工程量不明确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5:21附属用房--电气工程中清单“抗震支架”单位为平方,具体工程量不明确。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6:按澄清后版本编制投标预算,发现增加清单内容及工程量(有减少但是增加相对比较多),为什么澄清后清单内容及工程量增加反而招标控制价没变化(暂列金由原来 *变更成*元)。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招标控制价合理。
问题7:首先我们仔细编制了21号前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清单中包含很多制冷设备,通过多方询价,设备价格比较高,已超出招标控制价,21号后发布澄清文件后,我公司按澄清文件再次编制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清单增加很多施工内容(地沟、检查井、货架、托盘、 (略) 、变配电、高压部分等),但是招标控制价金额没变,是否合理?
回复:设备价 (略) 场询价和清单规范组价的,经过同类项目的实际应用验证,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招标控制价合理。
问题8:第二次招标清单与第一次招标清单中含税暂估价增加348.*,控制价未调增。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9:一号冷链物流库给排水工程第72、73条清单项目特征中控制电缆无规格。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潜在投标人按常规自行考虑。
问题10:21附属用房--建筑装饰工程措施部分混凝土模板中存在单位m3,工程量如何计入?
回复:模板工程量实际为㎡的工程量,m3单位笔误,潜在投标人不可更改清单m3单位,按㎡正常组价即可。
问题11:我司以最新澄清文件编制预算编制完成后已经超过了控制价(最新澄清工程量清单文件中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147条左右的清单,其中暂列金额由原清单*元增加至*元、专业工程暂估价由原来*元增加至*元,总计增加*元,控制价金额没有变化)。
回复:以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
问题12:5月21日答疑澄清招标文件清单变更,清单增加但工程费用反而减少,暂估价、暂列金相应增加*元,控制价没有调增,为保障项目工期、质量,建议增加清单费用予以调增。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问题13:关于答疑澄清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部分,我方发现新增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技术参数,规格描述有所出入,这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准确性。希望贵公司能对此进行澄清和解释。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问题14:我单位收到两版的工程量清单,报价金额存在很大的差距,例如一号冷链库建筑装饰工程中的补充项目,货架清单描述规格尺寸高度不明确没办法报出准确的价格,等等。二、两版相比较施工内容增加了140多条,但是招标控制价金额却不变。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请潜在投标人结合图纸自行考虑报价。
青海 (略)
2024年6月4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宁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综合保 (略)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 (略) |
地 址:大通县长宁 (略) 16公里处 | 地 址: (略) 城 (略) 59号副一号(萨尔斯堡西区三期北门东侧43号楼) |
联系人:史女士 | 联系人:邓女士、苏女士 |
电 话:0971-* | 电 话:0971-*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西宁综合保 (略)
2024年06月04日
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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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
公告(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4日
一、公告内容:
答 疑(二)
各投标人:
西宁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加工基地项目(三期工程)一号冷链物流库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1标段有关答疑回复如下:
问题1:依据贵公司发布的最新答疑澄清文件我司编制商务标部分已超过最高招标控制价限价,招标控制价是否准确,请贵公司回复。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招标控制价合理。
问题2:5月21日新发布的招标清单中暂估价增加*,清单项同时有新增,控制价没有变化。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招标控制价合理。
问题3:澄清后的清单中单项工程:一号冷链物流库--建筑装饰工程,单位工程:天棚工程,描述“钢檩条及配套吊杆等综合报价考虑”此项中是否包含钢檩条的材料和安装费用。请给与明确。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钢檩条已单独列项,此项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问题4:一号冷链物流库--电气工程中“抗震支架”单位为平方,具体工程量不明确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5:21附属用房--电气工程中清单“抗震支架”单位为平方,具体工程量不明确。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6:按澄清后版本编制投标预算,发现增加清单内容及工程量(有减少但是增加相对比较多),为什么澄清后清单内容及工程量增加反而招标控制价没变化(暂列金由原来 *变更成*元)。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招标控制价合理。
问题7:首先我们仔细编制了21号前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清单中包含很多制冷设备,通过多方询价,设备价格比较高,已超出招标控制价,21号后发布澄清文件后,我公司按澄清文件再次编制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清单增加很多施工内容(地沟、检查井、货架、托盘、 (略) 、变配电、高压部分等),但是招标控制价金额没变,是否合理?
回复:设备价 (略) 场询价和清单规范组价的,经过同类项目的实际应用验证,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招标控制价合理。
问题8:第二次招标清单与第一次招标清单中含税暂估价增加348.*,控制价未调增。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9:一号冷链物流库给排水工程第72、73条清单项目特征中控制电缆无规格。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潜在投标人按常规自行考虑。
问题10:21附属用房--建筑装饰工程措施部分混凝土模板中存在单位m3,工程量如何计入?
回复:模板工程量实际为㎡的工程量,m3单位笔误,潜在投标人不可更改清单m3单位,按㎡正常组价即可。
问题11:我司以最新澄清文件编制预算编制完成后已经超过了控制价(最新澄清工程量清单文件中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147条左右的清单,其中暂列金额由原清单*元增加至*元、专业工程暂估价由原来*元增加至*元,总计增加*元,控制价金额没有变化)。
回复:以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
问题12:5月21日答疑澄清招标文件清单变更,清单增加但工程费用反而减少,暂估价、暂列金相应增加*元,控制价没有调增,为保障项目工期、质量,建议增加清单费用予以调增。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问题13:关于答疑澄清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部分,我方发现新增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技术参数,规格描述有所出入,这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准确性。希望贵公司能对此进行澄清和解释。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问题14:我单位收到两版的工程量清单,报价金额存在很大的差距,例如一号冷链库建筑装饰工程中的补充项目,货架清单描述规格尺寸高度不明确没办法报出准确的价格,等等。二、两版相比较施工内容增加了140多条,但是招标控制价金额却不变。
回复:以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2024年6月1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请潜在投标人结合图纸自行考虑报价。
青海 (略)
2024年6月4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宁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综合保 (略)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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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史女士 | 联系人:邓女士、苏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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