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开区供水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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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开区供水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

经开区供水改造项目施工补遗书(01)致各潜在投标人:一、本项目所属地修改为: (略) 。二、招标文件中资质条件修改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3)具有国家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三、其他内容不变。四川什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06月05日

经开区供水改造项目施工补遗书(01)致各潜在投标人:一、本项目所属地修改为: (略) 。二、招标文件中资质条件修改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3)具有国家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三、其他内容不变。四川什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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