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芦仙站扩建工程、110kV丹入站扩建工程土建部分专业分包采购项目变更公告二

内容
 
发送至邮箱

110kV芦仙站扩建工程、110kV丹入站扩建工程土建部分专业分包采购项目变更公告二

110kV芦仙站扩建工程、110kV丹入站扩建工程土建部分专业分包采购项目变更公告(二)

各供应商:

结合项目实际,现对110kV芦仙站扩建工程、110kV丹入站扩建工程土建部分专业分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T2024-NH030E)电网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模版,做如下变更:

变更前: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9. 结算 19.1 结算方式19.1.1【施工图设计采购项目合同结算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包工程结算价款=合同金额 + 施工总承包人核定的变更价款 注:公式中:1. 合同金额为成交通知书上金额(或依据采购文件最高上限金额乘于成交通知书单项工程成交系数计算得出的具体金额。本合同金额是基于施工图纸工程量为基础确定的固定合同总价,总价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工程部分以及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所有土建工作、构筑物拆除工作及清理((不含建筑消防安装与调试、行吊采购安装、主变隔声门采购安装、电杆采购及组立、构支架安装、站区照明安装、临时电源)),本合同价款中的错项(含漏项、多项)结算时视为已包括在工程其他子项的报价中,不予调整,工程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及工程建设期间可能发生的费用等风险费用由分包方自行考虑不做调整。2. 施工总承包人核定变更价款 =(建设单位委托外审机构审定总包结算价款中土建部分价款-施工总承包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包合同价款中土建部分价款)× 单项工程成交系数 % 。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23.2 其他保险 关于意外伤害保险、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由分包人在10个工作日内购买项目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分包人应在开工报审前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保险单必须与本条款约定的条件保持一致。

变更后: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9 结算 19.1结算方式 :结算价=中标价+(最终*方与供电局的审定结算价中土建部分金额-中标价)×中标价/上限价。”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23.2 其他保险 关于意外伤害保险、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由分包人在10个工作日内购买项目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保险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分包人应在开工报审前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保险单必须与本条款约定的条件保持一致。

请各供应商按上述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本次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发布。

采购人:广西南宁国恒 (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源泰电力 (略)

**日


,广西,南宁

110kV芦仙站扩建工程、110kV丹入站扩建工程土建部分专业分包采购项目变更公告(二)

各供应商:

结合项目实际,现对110kV芦仙站扩建工程、110kV丹入站扩建工程土建部分专业分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T2024-NH030E)电网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模版,做如下变更:

变更前: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9. 结算 19.1 结算方式19.1.1【施工图设计采购项目合同结算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包工程结算价款=合同金额 + 施工总承包人核定的变更价款 注:公式中:1. 合同金额为成交通知书上金额(或依据采购文件最高上限金额乘于成交通知书单项工程成交系数计算得出的具体金额。本合同金额是基于施工图纸工程量为基础确定的固定合同总价,总价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工程部分以及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所有土建工作、构筑物拆除工作及清理((不含建筑消防安装与调试、行吊采购安装、主变隔声门采购安装、电杆采购及组立、构支架安装、站区照明安装、临时电源)),本合同价款中的错项(含漏项、多项)结算时视为已包括在工程其他子项的报价中,不予调整,工程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及工程建设期间可能发生的费用等风险费用由分包方自行考虑不做调整。2. 施工总承包人核定变更价款 =(建设单位委托外审机构审定总包结算价款中土建部分价款-施工总承包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包合同价款中土建部分价款)× 单项工程成交系数 % 。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23.2 其他保险 关于意外伤害保险、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由分包人在10个工作日内购买项目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分包人应在开工报审前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保险单必须与本条款约定的条件保持一致。

变更后: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9 结算 19.1结算方式 :结算价=中标价+(最终*方与供电局的审定结算价中土建部分金额-中标价)×中标价/上限价。”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23.2 其他保险 关于意外伤害保险、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由分包人在10个工作日内购买项目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保险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分包人应在开工报审前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保险单必须与本条款约定的条件保持一致。

请各供应商按上述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本次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发布。

采购人:广西南宁国恒 (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源泰电力 (略)

**日


,广西,南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