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秀县瑶医医院瑶医药特色康复疗养示范基地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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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秀县瑶医医院瑶医药特色康复疗养示范基地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BJXZC2024-G1-00030-GXW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 (略) 瑶医药特色康复疗养示范基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第一章 招标公告最高限价(人民币):*佰**万零*仟*佰点击查看>>元整(*.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佰零*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59元)
2第二章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分项预算合计金额有更正,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分项预算合计金额有更正,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3第二章 采购需求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中标人预付合同价款的30%;中标人全部交付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4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的30%。所有款项均不计利息。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预付款支付比例,进度款支付比例由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所有款项均不计利息。
4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八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中标人预付合同价款的30%;中标人全部交付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4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的30%。所有款项均不计利息。
第八条 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预付款支付比例,进度款支付比例和支付方式由**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所有款项均不计利息。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秀瑶族自 (略)

地 址:金秀县桐木镇梧桐大道37号

联系方式: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兴宾区桂中大道东251号中汇金融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兰秀

电 话:0772-*

附件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BJXZC2024-G1-00030-GXW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 (略) 瑶医药特色康复疗养示范基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第一章 招标公告最高限价(人民币):*佰**万零*仟*佰点击查看>>元整(*.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佰零*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59元)
2第二章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分项预算合计金额有更正,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分项预算合计金额有更正,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3第二章 采购需求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中标人预付合同价款的30%;中标人全部交付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4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的30%。所有款项均不计利息。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预付款支付比例,进度款支付比例由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所有款项均不计利息。
4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八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中标人预付合同价款的30%;中标人全部交付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4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的30%。所有款项均不计利息。
第八条 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预付款支付比例,进度款支付比例和支付方式由**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所有款项均不计利息。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秀瑶族自 (略)

地 址:金秀县桐木镇梧桐大道37号

联系方式: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兴宾区桂中大道东251号中汇金融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兰秀

电 话: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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