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高新区城东片区产业升级示范园一期、二期建设项目市政工程—一期道路交安及照明工程第二次发布变更公告2-澄清修改
滁州高新区城东片区产业升级示范园一期、二期建设项目市政工程—一期道路交安及照明工程第二次发布变更公告2-澄清修改
滁州高新区城东片区产业升级示范园一期、二期建设项目(市政工程)— (略) 交安及照明工程(第二次发布)变更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滁州高新区城东片区产业升级示范园一期、二期建设项目(市政工程)— (略) 交安及照明工程(第二次发布)(项目编号*),现发布招标文件变更如下:
1、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现调整为:
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一或类似业绩二
类似业绩一
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合同金额在 1800 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设施项目(同时包含交通标志标牌、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路灯建设内容)的业绩,得2.5分。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①中标通知书(须加盖交易中心(采购中心)等招投标管理部门公章或见证备案章,无盖章的还须 (略) 官网发布的 (略) (略) 址链接);
②施工合同(必须反映出合同金额、建设内容及签字盖章页);
③验收报告(须有签字盖章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等相关主体盖章,否则不予认可,验收备案表及备案证书不认可)。
业绩时间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必须在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
若以上材料无法反应出包含内容的,可出具业主相关证明材料证明。
类似业绩二
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合同金额在*元及以上的交通设施项目(同时包含交通标志标牌、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建设内容)的业绩和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合同金额在*元及 (略) 照明业绩。
同时提供上述类似业绩的得2.5分。
上述类似业绩均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①中标通知书(须加盖交易中心(采购中心)等招投标管理部门公章或见证备案章,无盖章的还须 (略) 官网发布的 (略) (略) 址链接);
②施工合同(必须反映出合同金额、建设内容及签字盖章页);
③验收报告(须有签字盖章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等相关主体盖章,否则不予认可,验收备案表及备案证书不认可)。
业绩时间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必须在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
若以上材料无法反应出包含内容的,可出具业主相关证明材料证明。
2、原招标文件中获取时间:
2024年 5月28日17时00分至2024年6 月17日8时 00分。
现调整为:2024年 5月28日17时00分至2024年6 月20日8时 00分。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6月17日8时00分
现调整为:2024年6月20日8时00分
4、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
2024年6月17日8时00分
现调整为:2024年6月20日8时00分
5、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7日17时(投标截止 10 日) (略) (略) 网电子交易系统中在线进行异议,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 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现调整为: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10日17时(投标截止10日) (略) (略) 网电子交易系统中在线进行异议,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 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6、原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2024年6月10日17 (略) (略) 网站 “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
现调整为:2024年6月11日17 (略) (略) 网站 “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
7、原招标文件中开标程序:
(1)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6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解密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8时00分至2024年6月17 日9时00分。
现调整为:(1)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6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解密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8时00分至2024年6月20日9时00分。
注:此变更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安徽 (略)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梁硕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略) 荣城工程造价事务所
联系人:孙庆成
电话:0550-*
日期:2024年6月5日
0天0小时14分37秒
0天0小时5分24秒
附件:
视频:
滁州高新区城东片区产业升级示范园一期、二期建设项目(市政工程)— (略) 交安及照明工程(第二次发布)变更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滁州高新区城东片区产业升级示范园一期、二期建设项目(市政工程)— (略) 交安及照明工程(第二次发布)(项目编号*),现发布招标文件变更如下:
1、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现调整为:
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一或类似业绩二
类似业绩一
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合同金额在 1800 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设施项目(同时包含交通标志标牌、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路灯建设内容)的业绩,得2.5分。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①中标通知书(须加盖交易中心(采购中心)等招投标管理部门公章或见证备案章,无盖章的还须 (略) 官网发布的 (略) (略) 址链接);
②施工合同(必须反映出合同金额、建设内容及签字盖章页);
③验收报告(须有签字盖章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等相关主体盖章,否则不予认可,验收备案表及备案证书不认可)。
业绩时间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必须在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
若以上材料无法反应出包含内容的,可出具业主相关证明材料证明。
类似业绩二
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合同金额在*元及以上的交通设施项目(同时包含交通标志标牌、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建设内容)的业绩和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合同金额在*元及 (略) 照明业绩。
同时提供上述类似业绩的得2.5分。
上述类似业绩均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①中标通知书(须加盖交易中心(采购中心)等招投标管理部门公章或见证备案章,无盖章的还须 (略) 官网发布的 (略) (略) 址链接);
②施工合同(必须反映出合同金额、建设内容及签字盖章页);
③验收报告(须有签字盖章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等相关主体盖章,否则不予认可,验收备案表及备案证书不认可)。
业绩时间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必须在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
若以上材料无法反应出包含内容的,可出具业主相关证明材料证明。
2、原招标文件中获取时间:
2024年 5月28日17时00分至2024年6 月17日8时 00分。
现调整为:2024年 5月28日17时00分至2024年6 月20日8时 00分。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6月17日8时00分
现调整为:2024年6月20日8时00分
4、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
2024年6月17日8时00分
现调整为:2024年6月20日8时00分
5、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7日17时(投标截止 10 日) (略) (略) 网电子交易系统中在线进行异议,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 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现调整为: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10日17时(投标截止10日) (略) (略) 网电子交易系统中在线进行异议,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 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6、原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2024年6月10日17 (略) (略) 网站 “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
现调整为:2024年6月11日17 (略) (略) 网站 “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
7、原招标文件中开标程序:
(1)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6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解密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8时00分至2024年6月17 日9时00分。
现调整为:(1)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6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解密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8时00分至2024年6月20日9时00分。
注:此变更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安徽 (略)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梁硕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略) 荣城工程造价事务所
联系人:孙庆成
电话:0550-*
日期:2024年6月5日
0天0小时14分37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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