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区直学校学生公寓二次改造工程施工第0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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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度区直学校学生公寓二次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2024年度区直学校学生公寓二次改造工程施工
性质澄清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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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区直学校学生公寓二次改造工程施工

第0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NH)WZ0065 ?

项目名称:2024年度区直学校学生公寓二次改造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6月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6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一、答疑内容

1、投标人须知10.1.2相关专业:“本招标文件中措辞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是指:与建筑相关的专业,包括:建筑、土建、工民建、建筑学、建筑工程、结构、建筑结构、房建工程、建筑施工等专业。”请问,这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是否包含给水排水专业?

答:依据住建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文件,包含给排水专业。

2、资信标评分标准中的工程项目获奖情况:“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获得奖项:(1) (略) 级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1.5分,最高得1.5分; (2)获得省级或以上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3分。......”。请问招标文件这里提及的质量奖是否包含装饰类奖项?

答:本项目含有对原建筑物的结构加固的施工内容,因此不包含以装修装饰为主的装饰类奖项。

3、资信标评分标准中的工程项目获奖情况:“注②获奖以国家、省( (略) )、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工程建设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请问招标文件这里提及的相关工程行业协会是否包含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建材协会、涂料协会、瓷砖协会、木方协会、太阳能等材料相关协会或研究会?

答:不包含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建材协会、涂料协会、瓷砖协会、木方协会、太阳能等材料相关协会或研究会。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第二章 招标公告”4.6.2条款,及“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节 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关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的第2点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修改为
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职称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款)。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职称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款)。

2、现就“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2.2.4(2)“工程项目获奖情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修改为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获得奖项: (1) (略) 级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1.5分,最高得1.5分; (2)获得省级或以上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3分。 【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①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提供有效页)、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该业绩 (略) (略) (网址:http://**)网 (略) 页截图或打印件、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的复印件或 (略) 页截图;同时还须提供获奖颁发 (略) 站发布的获奖公布通知 (或公布通知或获奖决定) (略) 页打印页(或截图) (略) 址链接。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②获奖以国家、省( (略) )、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工程建设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如为工程建设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则须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的“中国 (略) ”(http://**)的登记信息 (略) 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③工程获奖处于公示阶段,或获奖预公示没有确定获奖,或已入选名单但未作最终获奖(颁发),均不予认可。 ④同一工程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⑤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在“ (略) 公共资 (略) 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网页查询截图或打印件除外)为评审依据,未入库或与入库资料不相符的,不作为计分依据。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获得奖项: (1) (略) 级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1.5分; (2)获得省级或以上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3分。 【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①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提供有效页)、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该业绩 (略) (略) (网址:http://**)网 (略) 页截图或打印件、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的复印件或 (略) 页截图;同时还须提供获奖颁发 (略) 站发布的获奖公布通知 (或公布通知或获奖决定) (略) 页打印页(或截图) (略) 址链接。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②获奖以国家、省( (略) )、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工程建设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如为工程建设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则须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的“中国 (略) ”(http://**)的登记信息 (略) 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定。工程建设相关行业协会不包含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建材协会、涂料协会、瓷砖协会、木方协会、太阳能等材料相关协会或研究会。质量类奖项不包括:钢结构奖、安装工程奖、装饰装修奖、园林工程奖、市场质量信用等级奖、用户满意工程奖、QC 成果、科学技术奖、绿色类奖、诚信类奖、施工工艺或施工工法类奖。 ③工程获奖处于公示阶段,或获奖预公示没有确定获奖,或已入选名单但未作最终获奖(颁发),均不予认可。 ④同一工程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⑤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在“ (略) 公共资 (略) 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网页查询截图或打印件除外)为评审依据,未入库或与入库资料不相符的,不作为计分依据。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后缀为“.FSCF”)制作投标文件,因没有使用本答疑文件重新生成的招标电子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制作及提交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5)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南海 (略) 地址: (略) 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33号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0757-* 2024年6月5日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 (略) 地址: (略) 南海区桂城 (略) 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8室联系人:梁敏仪、李宝欣联系方式:075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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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NH)WZ0065 ?

项目名称:2024年度区直学校学生公寓二次改造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6月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6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一、答疑内容

1、投标人须知10.1.2相关专业:“本招标文件中措辞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是指:与建筑相关的专业,包括:建筑、土建、工民建、建筑学、建筑工程、结构、建筑结构、房建工程、建筑施工等专业。”请问,这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是否包含给水排水专业?

答:依据住建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文件,包含给排水专业。

2、资信标评分标准中的工程项目获奖情况:“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获得奖项:(1) (略) 级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1.5分,最高得1.5分; (2)获得省级或以上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3分。......”。请问招标文件这里提及的质量奖是否包含装饰类奖项?

答:本项目含有对原建筑物的结构加固的施工内容,因此不包含以装修装饰为主的装饰类奖项。

3、资信标评分标准中的工程项目获奖情况:“注②获奖以国家、省( (略) )、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工程建设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请问招标文件这里提及的相关工程行业协会是否包含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建材协会、涂料协会、瓷砖协会、木方协会、太阳能等材料相关协会或研究会?

答:不包含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建材协会、涂料协会、瓷砖协会、木方协会、太阳能等材料相关协会或研究会。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第二章 招标公告”4.6.2条款,及“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节 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关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的第2点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修改为
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职称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款)。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职称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款)。

2、现就“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2.2.4(2)“工程项目获奖情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修改为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获得奖项: (1) (略) 级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1.5分,最高得1.5分; (2)获得省级或以上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3分。 【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①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提供有效页)、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该业绩 (略) (略) (网址:http://**)网 (略) 页截图或打印件、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的复印件或 (略) 页截图;同时还须提供获奖颁发 (略) 站发布的获奖公布通知 (或公布通知或获奖决定) (略) 页打印页(或截图) (略) 址链接。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②获奖以国家、省( (略) )、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工程建设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如为工程建设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则须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的“中国 (略) ”(http://**)的登记信息 (略) 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③工程获奖处于公示阶段,或获奖预公示没有确定获奖,或已入选名单但未作最终获奖(颁发),均不予认可。 ④同一工程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⑤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在“ (略) 公共资 (略) 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网页查询截图或打印件除外)为评审依据,未入库或与入库资料不相符的,不作为计分依据。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获得奖项: (1) (略) 级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1.5分; (2)获得省级或以上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3分。 【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①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提供有效页)、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该业绩 (略) (略) (网址:http://**)网 (略) 页截图或打印件、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的复印件或 (略) 页截图;同时还须提供获奖颁发 (略) 站发布的获奖公布通知 (或公布通知或获奖决定) (略) 页打印页(或截图) (略) 址链接。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②获奖以国家、省( (略) )、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工程建设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如为工程建设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则须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的“中国 (略) ”(http://**)的登记信息 (略) 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定。工程建设相关行业协会不包含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建材协会、涂料协会、瓷砖协会、木方协会、太阳能等材料相关协会或研究会。质量类奖项不包括:钢结构奖、安装工程奖、装饰装修奖、园林工程奖、市场质量信用等级奖、用户满意工程奖、QC 成果、科学技术奖、绿色类奖、诚信类奖、施工工艺或施工工法类奖。 ③工程获奖处于公示阶段,或获奖预公示没有确定获奖,或已入选名单但未作最终获奖(颁发),均不予认可。 ④同一工程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⑤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在“ (略) 公共资 (略) 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网页查询截图或打印件除外)为评审依据,未入库或与入库资料不相符的,不作为计分依据。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后缀为“.FSCF”)制作投标文件,因没有使用本答疑文件重新生成的招标电子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制作及提交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5)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南海 (略) 地址: (略) 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33号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0757-* 2024年6月5日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 (略) 地址: (略) 南海区桂城 (略) 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8室联系人:梁敏仪、李宝欣联系方式:075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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