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交通类案件司法检验鉴定初次委托鉴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交通类案件司法检验鉴定初次委托鉴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X[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交通类案件司法检验鉴定初次委托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3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13 10:00:00,更正为:2024-06-14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6-13 10:00:00,更正为:2024-06-14 10:00:00。
更正事项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书》“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限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业务范围须包含: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含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
更正为: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限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业务范围须包含: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含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
更正事项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中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限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业务范围须包含: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含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
更正为: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限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业务范围须包含: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含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
更正事项3:原《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交通类案件司法检验鉴定初次委托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限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业务范围须包含: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含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更正为“(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限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业务范围须包含: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含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5日
1、备案编号:CGXM-2024-*-*[2024]*。
2、本更正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本更正公告与竞争性磋商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3、供应商应重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根据系统要求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未重新上传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平潭县北厝 (略) 1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马尾区马 (略) 19号魁岐小区二区(A区)1号楼综合商城4层A07-09单元(自贸实验区内)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黄女士、郑先生
电话:*/*
福建省 (略)
2024年06月05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X[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交通类案件司法检验鉴定初次委托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3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13 10:00:00,更正为:2024-06-14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6-13 10:00:00,更正为:2024-06-14 10:00:00。
更正事项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书》“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限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业务范围须包含: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含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
更正为: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限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业务范围须包含: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含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
更正事项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中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限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业务范围须包含: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含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
更正为: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限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业务范围须包含: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含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
更正事项3:原《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交通类案件司法检验鉴定初次委托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限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业务范围须包含: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含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更正为“(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限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业务范围须包含: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含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5日
1、备案编号:CGXM-2024-*-*[2024]*。
2、本更正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本更正公告与竞争性磋商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3、供应商应重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根据系统要求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未重新上传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平潭县北厝 (略) 1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马尾区马 (略) 19号魁岐小区二区(A区)1号楼综合商城4层A07-09单元(自贸实验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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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林先生、黄女士、郑先生
电话:*/*
福建省 (略)
2024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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