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颗粒/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公告变更
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颗粒/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公告变更
中化环境水务(北京) (略) 颗粒/粉末活性炭供应商遴选文件
项目编号:【HJF*】
本遴选项目遴选人为中化环境水务(北京) (略) ,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2.1整体项目规模:中化环境水务(北京) (略) 颗粒/粉末活性炭框架协议供应商公开入围。
2.2遴选内容与范围:本遴选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遴选为其中的:(001)颗粒活性炭框架协议。(002) 粉末活性炭框架协议。
2.3遴选说明:
(1) 本次遴选内容为活性炭框架协议供应商,最终选择3-5家供应商入围。若经评审合格的响应单位不少于5家,则本项目将按综合得分取排名前5名入围候选人作为本次入围供应商;若经评审合格的响应单位少于5家且不少于3家,则本项目将按每个标段综合得分取排名前3名入围候选人作为本次入围供应商,遴选人可根据需要以同等要求补充入围供应商,若经评审合格的响应单位少于4家,遴选人将重新发布遴选公告。确定入围单位后,遴选人将分别授予其《入围通知书》,并与其签署框架协议;入围有效期为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3年内有效,框架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方可根据上一年度的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方不应不合理的予以拒绝。同时,遴选人可根据需要以同等要求补充入围供应商。
(2) 供应商应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遴选人拟采购的标的物进行综合单价报价,其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包装、运输、税金等费用。
(3) 遴选人对签署的《框架协议》内成交人的实际采购量不作任何保证,每一批次采购的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遴选人向成交人另行下达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成交人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的调整而向遴选人提出索赔。
(4) 采购方确认水质无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如果送货实际处理效果与投标实验结果偏差超过10%,*方将不予支付货款,终止合同,该入围供应商踢出遴选入围名单,并将该供应商拉入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遴选文件要求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活性炭供应厂家必须是活性炭生产单位或者活性炭再生单位)
(1) 投标人需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经纬度照片,并提供主要生产设备的购置凭证(租赁设备的不予认可)。
(2) 生产商需提供:
(1)生产工艺流程;
(2)与工艺流程相对应的主要原材料清单;
(3)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凭证。提供距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两年内(固定床三剂以运行周期为准)投标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凭证,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元以上。国产原料需提供增值税发票,进口原料需提供进口报关单、进口关税及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单等,再生碳生产企业提供转运联单或同等效力文件,颗粒活性炭处置量不少于150吨。 (4)活性炭处置单位要求相关行业资质(本项目需要一般固废或危废处置资质)。
3.3供应商需提供2021-2023年连续三年经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营业务收入等),扫描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任意一年资产负债率大于60%,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3月-9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信誉状况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或未被 (略) 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略) 站截图;2020年至今未被行政监督部门由于质量和安全问题通报、处罚,须提供相关承诺;
3.6供应商必 (略) 上完成报名;
3.7本项目001标段接受联合体参与,001标段可以联合活性炭处置单位参与,活性炭处置单位必须提供正常经营手续的相关材料。
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分工。
3.8从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3项污水厂颗粒碳(再生)或粉末活性炭业绩。
4.1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4.2获取方法:请登录中 (略) (http://**)获得遴选文件,不提供纸质文件,售后不退。潜在供应商 (略) 上注册(免费),后可下载遴选文件。 (略) 操作性问题, (略)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5.1资质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 月20日9:00;(资质审查文件无须报价)
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正本1份,副本4份,正本扫描pdf文件(U盘)1份;
5.3递交地址: (略) 丰台区丰台创新中心2号楼11层环境水务;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遴选人将予以拒收。
6.1资质审查评审时间:2024年6 月20日9:00;
6.2评审地点: (略) 丰台区丰台创新中心2号楼11层环境水务1105视频会议室。
6.3 活性炭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14:00
6.4竞争性谈判开启时间:2024年7月5日9:00
7.1遴选范围和主要技术规格: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颗粒活性炭和粉末活性炭。
颗粒活性炭要求:碘值不做强制要求,亚*基蓝不做强制要求,粒度:8-24目,灰分≤10%,水分≤58%,强度≥90%,pH:5.5-9.5。 20吨左右/车(自配吊车)。
粉末活性炭要求:碘值不做强制要求,亚*基蓝不做强制要求,灰分≤10%,水分≤8%,pH:5.5-6.5。
扬州化雨本次采购标的物颗粒活性炭需求量预计为100吨(以实际供货量为准,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危废代码【HW49 900-039-49】)。
凌霞项目本次采购标的物颗粒活性炭需求量预计为100吨(以实际供货量为准,废活性炭为一般固废)。
南通项目本次采购标的物粉末活性炭100t(以实际供货量为准,污泥为危险废物,危废代码【HW49 900-046-49】)
凌霞项目本次采购标的物粉末活性炭200t(以实际供货量为准,污泥为危险废物,危废代码【HW13 265-104-13】)。
采购人不保底需求量(详细内容以遴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为准)。
7.2遴选流程:遴选流程分为资质审查、样品选型和遴选人复核。
资质审查:为避免遴选人复核工作量过大,对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综合评分的方式选取3-5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核,公示审查通过名单并进行样品选型和遴选人复核环节。
样品选型:遴选人向通过资格审核的响应人快递需求项目的实际水样,或供应商自行取样,从资格审核评审次日起10个自然日内,供应商根据实际水样提供对应的活性炭选型,并将样品和实验结果寄给环境水务采购部。每家供应商针对每种水样仅能提供一种颗粒活性炭/粉末活性炭样品。采购部将所有供应商的样品隐藏真实厂家和相关信息后移交给环境水务工程技术部。活性炭样品中禁止通过颜色、添加示踪剂等手段标记样品,一经发现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不退还响应保证金。
遴选人复核:工程技术部在收到样品后会与需求项目对接,开展指标检测和实际水样吸附实验并记录相关数据。实验标准:水样COD降低到30-60mg/L左右,具体根据各项目要求。记录实验水样体积,原水和实验后水样COD,活性炭使用量。遴选人会在报价前向各供应商反馈对应供应商的数据复核结果。水分检测执行标准为GB/T7702.1-1997, 灰分执行标准为GB/T7702.15-2008,强度执行标准为GB/T7702.3-2008。
本次遴选报价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一共两次报价,遴选人复核环节后开启报价环节。报价时间在遴选人确认复核数据以后,时间另行通知,两次报价在同一天完成。本次遴选采用综合成本报价排名,通过公式将活性炭采购价格和活性炭处置成本综合考虑,并以综合成本报价针对不同标段和不同项目从低到高进行排名。并与每个项目每种标的物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合同采购单价以供应商对应活性炭报价为准。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遴选人与活性炭供应商和活性炭处置单位分别签署采购服务合同,且遴选人与联合体签署的采购合同服务期相同,合同同时终止。如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无法履约,则以综合成本报价第二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后续如采购活性炭可直接从遴选入围供应商中内部邀请,开展简易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综合成本报价计算公式:
对于粉末活性炭,
综合成本报价(元/吨)=(m活性炭×p活性炭+r×m活性炭×p污泥处置)/(v水×(*)),
m活性炭:吸附实验活性炭投加量(mg)
p活性炭:活性炭投标价(元/吨)
r:污泥系数,固定值2。
p污泥处置:需求项目的污泥处置实际价格(元/吨)
v水:吸附实验水样体积(L)
COD0:吸附实验水样初始COD(mg/L)
COD1:吸附实验水样反应后COD(mg/L)
对于颗粒活性炭,
综合成本报价(元/吨)=(m活性炭×p活性炭+Z×m活性炭×p颗粒碳处置)/(v水×(*)),
m活性炭:吸附实验活性炭投加量(mg)
p活性炭:活性炭投标价(元/吨)
z:吸水系数,固定值1.4。
p颗粒碳处置:需求项目的废颗粒碳处置实际价格(元/吨),如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或具备废颗粒活性炭处置资质的,在接受回收该供应商/联合体销售的废活性炭条件下,废颗粒碳处置实际价格(元/吨)由该供应商/联合体提供,并写入框架及采购合同,如违约将承担相应后果。
v水:吸附实验水样体积(L)
COD0:吸附实验水样初始COD(mg/L)
COD1:吸附实验水样反应后COD(mg/L)
综合成本报价的核算,实验数据以遴选人复核数据为准,复核数据会告知所属供应商。
7.2交货地点: (略) 、 (略) 、 (略) 中*方指定的具体地点;
7.3交货期:分批交货,中标人收到遴选人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邮件、微 信等形式)后 7天内货物到场;
7.4本项目遴选公告 (略) 站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遴选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 (略) :http://**
中 (略) :http://**
本遴选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遴选人:中化环境水务(北京) (略)
地址: (略) 丰台区丰台创新中心2号楼11层中化环境水务
联系人:郑晓卫
电话:*
电子邮件:*@*inochem.com
日期:2024年6月5日
中化环境水务(北京) (略) 颗粒/粉末活性炭供应商遴选文件
项目编号:【HJF*】
本遴选项目遴选人为中化环境水务(北京) (略) ,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2.1整体项目规模:中化环境水务(北京) (略) 颗粒/粉末活性炭框架协议供应商公开入围。
2.2遴选内容与范围:本遴选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遴选为其中的:(001)颗粒活性炭框架协议。(002) 粉末活性炭框架协议。
2.3遴选说明:
(1) 本次遴选内容为活性炭框架协议供应商,最终选择3-5家供应商入围。若经评审合格的响应单位不少于5家,则本项目将按综合得分取排名前5名入围候选人作为本次入围供应商;若经评审合格的响应单位少于5家且不少于3家,则本项目将按每个标段综合得分取排名前3名入围候选人作为本次入围供应商,遴选人可根据需要以同等要求补充入围供应商,若经评审合格的响应单位少于4家,遴选人将重新发布遴选公告。确定入围单位后,遴选人将分别授予其《入围通知书》,并与其签署框架协议;入围有效期为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3年内有效,框架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方可根据上一年度的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方不应不合理的予以拒绝。同时,遴选人可根据需要以同等要求补充入围供应商。
(2) 供应商应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遴选人拟采购的标的物进行综合单价报价,其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包装、运输、税金等费用。
(3) 遴选人对签署的《框架协议》内成交人的实际采购量不作任何保证,每一批次采购的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遴选人向成交人另行下达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成交人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的调整而向遴选人提出索赔。
(4) 采购方确认水质无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如果送货实际处理效果与投标实验结果偏差超过10%,*方将不予支付货款,终止合同,该入围供应商踢出遴选入围名单,并将该供应商拉入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遴选文件要求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活性炭供应厂家必须是活性炭生产单位或者活性炭再生单位)
(1) 投标人需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经纬度照片,并提供主要生产设备的购置凭证(租赁设备的不予认可)。
(2) 生产商需提供:
(1)生产工艺流程;
(2)与工艺流程相对应的主要原材料清单;
(3)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凭证。提供距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两年内(固定床三剂以运行周期为准)投标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凭证,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元以上。国产原料需提供增值税发票,进口原料需提供进口报关单、进口关税及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单等,再生碳生产企业提供转运联单或同等效力文件,颗粒活性炭处置量不少于150吨。 (4)活性炭处置单位要求相关行业资质(本项目需要一般固废或危废处置资质)。
3.3供应商需提供2021-2023年连续三年经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营业务收入等),扫描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任意一年资产负债率大于60%,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3月-9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信誉状况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或未被 (略) 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略) 站截图;2020年至今未被行政监督部门由于质量和安全问题通报、处罚,须提供相关承诺;
3.6供应商必 (略) 上完成报名;
3.7本项目001标段接受联合体参与,001标段可以联合活性炭处置单位参与,活性炭处置单位必须提供正常经营手续的相关材料。
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分工。
3.8从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3项污水厂颗粒碳(再生)或粉末活性炭业绩。
4.1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4.2获取方法:请登录中 (略) (http://**)获得遴选文件,不提供纸质文件,售后不退。潜在供应商 (略) 上注册(免费),后可下载遴选文件。 (略) 操作性问题, (略)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5.1资质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 月20日9:00;(资质审查文件无须报价)
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正本1份,副本4份,正本扫描pdf文件(U盘)1份;
5.3递交地址: (略) 丰台区丰台创新中心2号楼11层环境水务;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遴选人将予以拒收。
6.1资质审查评审时间:2024年6 月20日9:00;
6.2评审地点: (略) 丰台区丰台创新中心2号楼11层环境水务1105视频会议室。
6.3 活性炭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14:00
6.4竞争性谈判开启时间:2024年7月5日9:00
7.1遴选范围和主要技术规格: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颗粒活性炭和粉末活性炭。
颗粒活性炭要求:碘值不做强制要求,亚*基蓝不做强制要求,粒度:8-24目,灰分≤10%,水分≤58%,强度≥90%,pH:5.5-9.5。 20吨左右/车(自配吊车)。
粉末活性炭要求:碘值不做强制要求,亚*基蓝不做强制要求,灰分≤10%,水分≤8%,pH:5.5-6.5。
扬州化雨本次采购标的物颗粒活性炭需求量预计为100吨(以实际供货量为准,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危废代码【HW49 900-039-49】)。
凌霞项目本次采购标的物颗粒活性炭需求量预计为100吨(以实际供货量为准,废活性炭为一般固废)。
南通项目本次采购标的物粉末活性炭100t(以实际供货量为准,污泥为危险废物,危废代码【HW49 900-046-49】)
凌霞项目本次采购标的物粉末活性炭200t(以实际供货量为准,污泥为危险废物,危废代码【HW13 265-104-13】)。
采购人不保底需求量(详细内容以遴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为准)。
7.2遴选流程:遴选流程分为资质审查、样品选型和遴选人复核。
资质审查:为避免遴选人复核工作量过大,对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综合评分的方式选取3-5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核,公示审查通过名单并进行样品选型和遴选人复核环节。
样品选型:遴选人向通过资格审核的响应人快递需求项目的实际水样,或供应商自行取样,从资格审核评审次日起10个自然日内,供应商根据实际水样提供对应的活性炭选型,并将样品和实验结果寄给环境水务采购部。每家供应商针对每种水样仅能提供一种颗粒活性炭/粉末活性炭样品。采购部将所有供应商的样品隐藏真实厂家和相关信息后移交给环境水务工程技术部。活性炭样品中禁止通过颜色、添加示踪剂等手段标记样品,一经发现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不退还响应保证金。
遴选人复核:工程技术部在收到样品后会与需求项目对接,开展指标检测和实际水样吸附实验并记录相关数据。实验标准:水样COD降低到30-60mg/L左右,具体根据各项目要求。记录实验水样体积,原水和实验后水样COD,活性炭使用量。遴选人会在报价前向各供应商反馈对应供应商的数据复核结果。水分检测执行标准为GB/T7702.1-1997, 灰分执行标准为GB/T7702.15-2008,强度执行标准为GB/T7702.3-2008。
本次遴选报价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一共两次报价,遴选人复核环节后开启报价环节。报价时间在遴选人确认复核数据以后,时间另行通知,两次报价在同一天完成。本次遴选采用综合成本报价排名,通过公式将活性炭采购价格和活性炭处置成本综合考虑,并以综合成本报价针对不同标段和不同项目从低到高进行排名。并与每个项目每种标的物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合同采购单价以供应商对应活性炭报价为准。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遴选人与活性炭供应商和活性炭处置单位分别签署采购服务合同,且遴选人与联合体签署的采购合同服务期相同,合同同时终止。如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无法履约,则以综合成本报价第二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后续如采购活性炭可直接从遴选入围供应商中内部邀请,开展简易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综合成本报价计算公式:
对于粉末活性炭,
综合成本报价(元/吨)=(m活性炭×p活性炭+r×m活性炭×p污泥处置)/(v水×(*)),
m活性炭:吸附实验活性炭投加量(mg)
p活性炭:活性炭投标价(元/吨)
r:污泥系数,固定值2。
p污泥处置:需求项目的污泥处置实际价格(元/吨)
v水:吸附实验水样体积(L)
COD0:吸附实验水样初始COD(mg/L)
COD1:吸附实验水样反应后COD(mg/L)
对于颗粒活性炭,
综合成本报价(元/吨)=(m活性炭×p活性炭+Z×m活性炭×p颗粒碳处置)/(v水×(*)),
m活性炭:吸附实验活性炭投加量(mg)
p活性炭:活性炭投标价(元/吨)
z:吸水系数,固定值1.4。
p颗粒碳处置:需求项目的废颗粒碳处置实际价格(元/吨),如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或具备废颗粒活性炭处置资质的,在接受回收该供应商/联合体销售的废活性炭条件下,废颗粒碳处置实际价格(元/吨)由该供应商/联合体提供,并写入框架及采购合同,如违约将承担相应后果。
v水:吸附实验水样体积(L)
COD0:吸附实验水样初始COD(mg/L)
COD1:吸附实验水样反应后COD(mg/L)
综合成本报价的核算,实验数据以遴选人复核数据为准,复核数据会告知所属供应商。
7.2交货地点: (略) 、 (略) 、 (略) 中*方指定的具体地点;
7.3交货期:分批交货,中标人收到遴选人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邮件、微 信等形式)后 7天内货物到场;
7.4本项目遴选公告 (略) 站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遴选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 (略) :http://**
中 (略) :http://**
本遴选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遴选人:中化环境水务(北京) (略)
地址: (略) 丰台区丰台创新中心2号楼11层中化环境水务
联系人:郑晓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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