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6,*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总承包(未预审)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第1次答疑 (标段编号ESBD-*QT-*)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的预算评审报告,现将本项目“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招标编号:ESBD-*QT-*)”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如下补遗: 1、本项目经财政投资评审后的招标控制价为:*.87元(即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及单价限价已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 (略) 使用 CA锁自行下载。 2、工程量清单中供水管道部分 (略) 分部中 “拆除人行道盖板及恢复” 预算单位定额使用的《 (略) 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消耗量定额》因不能生成电子招标书,所改换定额。导致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规费产生存在差异,采用暂列金的形式补充差额。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单价限价用于投标人组价时参考,避免不平衡报价。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按电子招标书(软件版清单)进行编制。 3、该澄清文件发布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开标时间不变。 4、本次发布的招标补遗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内容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巴 (略) 2024年6月5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6,*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总承包(未预审)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第1次答疑 (标段编号ESBD-*QT-*)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的预算评审报告,现将本项目“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招标编号:ESBD-*QT-*)”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如下补遗: 1、本项目经财政投资评审后的招标控制价为:*.87元(即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及单价限价已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 (略) 使用 CA锁自行下载。 2、工程量清单中供水管道部分 (略) 分部中 “拆除人行道盖板及恢复” 预算单位定额使用的《 (略) 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工程消耗量定额》因不能生成电子招标书,所改换定额。导致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规费产生存在差异,采用暂列金的形式补充差额。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单价限价用于投标人组价时参考,避免不平衡报价。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按电子招标书(软件版清单)进行编制。 3、该澄清文件发布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开标时间不变。 4、本次发布的招标补遗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内容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巴 (略) 2024年6月5日 |
递交时间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