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设计与实验平台二次第一次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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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设计与实验平台二次第一次招标变更


我部于2024年05月24日 发布了2023-*信 (略) (二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采购文件中未明确质保期限,故进行澄清补充。

更正内容:


在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第3项,售后服务”增加“7.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24个月。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其余要求保持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在“商务响应偏离表”中第三条内容增加“7.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24个月。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投标供应商在格式文件“售后服务方案”中增加“7.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个月。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024年06月05日



我部于2024年05月24日 发布了2023-*信 (略) (二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采购文件中未明确质保期限,故进行澄清补充。

更正内容:


在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第3项,售后服务”增加“7.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24个月。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其余要求保持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在“商务响应偏离表”中第三条内容增加“7.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24个月。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投标供应商在格式文件“售后服务方案”中增加“7.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个月。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024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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