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房股份公司年度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第二批次答疑公告
合房股份公司年度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第二批次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2024-2025年度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第二批次)
原项目编号: 2024BFFBZ*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2024-2025年度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第二批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FBZ*)
一、答疑公告
1、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中要求“3.监理大纲编制最多不超过 50 页(若超过,监理大纲部分不予得分)。”此部分是指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标准中的“监理大纲”项不超过 50 页,还是指技术评分标准中的“监理大纲、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重难点分析”全部评分项不超过50页。
答:“监理大纲”项不超过50页,其余不受限制,投标人自行考虑,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问: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安全承诺”,无规定格式,是否由投标人自拟?
答: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3、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审、评审)、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提供“ (略) 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是否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答:施工许可证不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仅提供施工许可证将不予认可,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 (略) 址及查询截图;②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③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安居 (略)
地址: (略) (略) 460号
联系人:苏工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2024年6月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6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2024-2025年度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第二批次)
原项目编号: 2024BFFBZ*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2024-2025年度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第二批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FBZ*)
一、答疑公告
1、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中要求“3.监理大纲编制最多不超过 50 页(若超过,监理大纲部分不予得分)。”此部分是指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标准中的“监理大纲”项不超过 50 页,还是指技术评分标准中的“监理大纲、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重难点分析”全部评分项不超过50页。
答:“监理大纲”项不超过50页,其余不受限制,投标人自行考虑,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问: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安全承诺”,无规定格式,是否由投标人自拟?
答: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3、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审、评审)、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提供“ (略) 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是否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答:施工许可证不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仅提供施工许可证将不予认可,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 (略) 址及查询截图;②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③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安居 (略)
地址: (略) (略) 460号
联系人:苏工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2024年6月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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