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本部房屋租赁服务直接采购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本部房屋租赁服务直接采购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采购补遗书(第 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澄清标题#
#文件澄清类型#
#澄清内容#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 年 月 日 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
年 月 日
采购补遗书(第 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澄清标题#
#文件澄清类型#
#澄清内容#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 年 月 日 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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