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更正登记的公告
犍为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更正登记的公告
刘基友农村承包经营户:
犍为县清溪镇龙门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更正你 (略) 犍为县农地承包权证〔2018〕第*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该证登记地块编号:*,地块名称:安林,登记面积:55.63亩,承包期限自1999年12月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经调查,上述地块实际承包期限与证上记载不符,你户承包该地块的期限实际是至2023年3月31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五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载明的权利有效期限,应与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期一致。”之规定,该地块承包经营权的有效期限已于2023年3月31日止。
我局于2024年4月10日向你发出《关于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证更正登记的通知》,告知你户在规定时间内将证书交回犍为县清溪镇龙门村村民委员会,并按程序办理更正登记。现30工作日已到,你未交回该证书,也未前来办理更正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之规定,现对上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更正公告,自本公告起15个工作日到期后,将对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依法予以更正。
特此公告。
犍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6日
刘基友农村承包经营户:
犍为县清溪镇龙门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更正你 (略) 犍为县农地承包权证〔2018〕第*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该证登记地块编号:*,地块名称:安林,登记面积:55.63亩,承包期限自1999年12月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经调查,上述地块实际承包期限与证上记载不符,你户承包该地块的期限实际是至2023年3月31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五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载明的权利有效期限,应与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期一致。”之规定,该地块承包经营权的有效期限已于2023年3月31日止。
我局于2024年4月10日向你发出《关于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证更正登记的通知》,告知你户在规定时间内将证书交回犍为县清溪镇龙门村村民委员会,并按程序办理更正登记。现30工作日已到,你未交回该证书,也未前来办理更正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之规定,现对上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更正公告,自本公告起15个工作日到期后,将对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依法予以更正。
特此公告。
犍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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