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蓉江新区再生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招标答疑澄清及修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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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蓉江新区再生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招标答疑澄清及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疑问1:根据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评标办法中的第4点商务标评分细则评审加分项里项目负责人在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设计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凭项目负责人设计过类似工程的设计合同、主要施工图(必备)、设计审查备案表或者中标通知书(需提供以上材料中的二件或二件以上)按下列标准计分(每个投标人最多提供二个项目参与计分)”①设计过日处理量3.2万m3/天(含)以上的新建或扩建地埋 (略) 政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每个项目计1.5分; ②小于前项要求的项目每个项目计0.5分。请问1:设计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内容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的是否需补充相关业主证明文件?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的设计过类似工程时间是以施工图出图日期为准或是以业主证明出具的时间为准?请明确!请问2:设计过日处理量3.2万m3/天(含)以上的新建或扩建地埋 (略) 政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每个项目计1.5分。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箱体土建设计规模为3.2万m3/天,是否可视为满足上述加分项的业绩规模要求?

答:(问1)项目负责人应体现在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施工图”中;业绩要求中“设计过类似工程时间”要求以“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施工图标注时间为准”。(问2)不满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2:根据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表人员社保要求,注:①“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是指缴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前8个月内连续6个月(不包含开标当月)以上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若拟派人员的工作单位变更,社保不足6个月的,以对应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应提供变更后的证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有效证明材料。“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请问: (略) 开具社保证明是否也符合要求,其次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即可?

答:“ (略) 缴纳的社保”视为符合“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要求,“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3:根据招标文件第七部分二、评标办法中的3.技术标评分细则第1项:对规划解读:对上位规划中项目性质、规模、功能、管综等内容描述清晰,理解充分;提供正确的管线综合规划图、排水规划图。请问:本项目为再生水处理厂工程,规划管线综合与招标项目完全无关,建议取消对管综的技术评审因素,否则请提供 (略) 政基础设施规划。

答:综合管线规划并非完全无关,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所在地踏勘,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4:根据招标文件第十部分附件2: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资格标的编制说明”以及资格审查表后面的“说明”是否需放入投标文件中?请明确。请提供再生水处理厂红线范围内的1:500-1:1000地形图。

答:(1)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资格标的编制说明”、资格审查表后面的“说明”均为对投标人如何编制投标文件的告知说明,本身不属于资格内容,是否放入投标文件中由各投标人自行决定。(2)本次招标内容(范围)包括地形图测量工作,故不提供地形图。

疑问5:P2页四、招标内容(范围):“ (略) 蓉江新区再生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招标服务范围内容包括对进水管网及蓉江新区过江泵站进行改造并配套建设尾水排放管等”,未见包括“ (略) 蓉江新区再生水处理厂”,请问本次设计范围是否包括再生水处理厂?

答:本次招标内容(范围) (略) 蓉江新区再生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土建主体以及周边附属设施。

疑问6:本项目包含地勘及物探、地形图测量等,招标文件未明确勘察资质要求,请明确?

答:本次招标内容中包含的地勘(初勘、详勘)及物探、地形图测量、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如若中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经招标人同意后,可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

疑问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疑问8:参考国家收费标准,本项目设计费约为360万元,有些偏低,而招标的内容又比较多?地勘总进尺和地形测量面积及物探工程量均未知,该项费用是否可以按实际工程量另外计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9:P10页关于询标内容发出后20分钟内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盖章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栏。由于盖章流程程序审批原因,认为20分钟时间可能不够,是否可改为盖电子章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0:P39页(提供以上材料中两件或两件以上),是指(提供以上材料①②③中两件或两件以上),还是指提供③中两件或两件以上?另外主要施工图(必备)是包含哪些图纸?

答:(1)指提供“①设计合同”;“②主要施工图(必备)”;“③设计审查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此三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两件或两件以上。(2)“主要施工图”不特指具体哪些图纸,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选择挑选符合要求的业绩的“主要施工图”。

疑问11:蓉江新区再生水处理厂工程厂址图用地为10ha,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中规划总用地为6.3ha,数据有出入,以哪个为准?

答:以本项目厂址图用地红线图为准。

疑问12:若合同无相关信息证明业绩为地埋或半地埋式水厂,业主证明是否可作为有效证明材料?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无法证明为“地埋或半地埋式”,可提供该业绩业主出具的针对该业绩的说明函件(须加盖业主公章)符合要求。

疑问1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地埋式或半地埋式等类型,请明确本项目的类型。类似业绩指标不应设指标下限80%。因此我司认为业绩只要符合贵司明确的类型就属于同类业绩。请贵双方明确本项目的招标类型并对业绩指标及要求设定做出修改。

答:蓉江新区再生水厂采用地埋式或半地埋式类型。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4:蓉江新区1#污水泵站、2#污水泵站现状水量、水泵、格栅等配置参数、相关图纸、运行情况等内容能否提供?

答:暂不提供。

疑问15:蓉江新区再生水厂一期4万m3/d污水收集范围图能否提供?

答:暂不提供,蓉江新区再生水厂污水收集范围为蓉江新区全区。

疑问16:项目的招标文件的用地面积描述和给的CAD附图不一致,招标文件上描述为63000m2,CAD附图红线面积为*m2。需明确附图的准确性。

答:以本项目厂址图用地红线图为准。

疑问17:设计任务书中要求对进水管网及蓉江新区过江泵站进行改造,需提供进水管网及过江泵站的相关规划及竣工图纸资料。

答:提供过江泵站图,详见本次答疑澄清文件附件。

疑问18:投标报价书中第2条:“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中标价同贵方签订合同,如果违约,贵方有以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文字可否修改“有以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单位”更改为“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他中标单位”。

答:详见本次“修改部分”。

二、修改部分

招标文件第37页“投标报价书”中“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中标价同贵方签订合同,如果违约,贵方有以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单位。”修改为“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中标价同贵方签订合同,如果违约,贵方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单位。”

(略) (略)

**日



各潜在投标人:

疑问1:根据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评标办法中的第4点商务标评分细则评审加分项里项目负责人在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设计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凭项目负责人设计过类似工程的设计合同、主要施工图(必备)、设计审查备案表或者中标通知书(需提供以上材料中的二件或二件以上)按下列标准计分(每个投标人最多提供二个项目参与计分)”①设计过日处理量3.2万m3/天(含)以上的新建或扩建地埋 (略) 政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每个项目计1.5分; ②小于前项要求的项目每个项目计0.5分。请问1:设计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内容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的是否需补充相关业主证明文件?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的设计过类似工程时间是以施工图出图日期为准或是以业主证明出具的时间为准?请明确!请问2:设计过日处理量3.2万m3/天(含)以上的新建或扩建地埋 (略) 政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每个项目计1.5分。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箱体土建设计规模为3.2万m3/天,是否可视为满足上述加分项的业绩规模要求?

答:(问1)项目负责人应体现在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施工图”中;业绩要求中“设计过类似工程时间”要求以“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施工图标注时间为准”。(问2)不满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2:根据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表人员社保要求,注:①“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是指缴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前8个月内连续6个月(不包含开标当月)以上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若拟派人员的工作单位变更,社保不足6个月的,以对应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应提供变更后的证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有效证明材料。“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请问: (略) 开具社保证明是否也符合要求,其次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即可?

答:“ (略) 缴纳的社保”视为符合“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要求,“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3:根据招标文件第七部分二、评标办法中的3.技术标评分细则第1项:对规划解读:对上位规划中项目性质、规模、功能、管综等内容描述清晰,理解充分;提供正确的管线综合规划图、排水规划图。请问:本项目为再生水处理厂工程,规划管线综合与招标项目完全无关,建议取消对管综的技术评审因素,否则请提供 (略) 政基础设施规划。

答:综合管线规划并非完全无关,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所在地踏勘,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4:根据招标文件第十部分附件2: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资格标的编制说明”以及资格审查表后面的“说明”是否需放入投标文件中?请明确。请提供再生水处理厂红线范围内的1:500-1:1000地形图。

答:(1)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资格标的编制说明”、资格审查表后面的“说明”均为对投标人如何编制投标文件的告知说明,本身不属于资格内容,是否放入投标文件中由各投标人自行决定。(2)本次招标内容(范围)包括地形图测量工作,故不提供地形图。

疑问5:P2页四、招标内容(范围):“ (略) 蓉江新区再生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招标服务范围内容包括对进水管网及蓉江新区过江泵站进行改造并配套建设尾水排放管等”,未见包括“ (略) 蓉江新区再生水处理厂”,请问本次设计范围是否包括再生水处理厂?

答:本次招标内容(范围) (略) 蓉江新区再生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土建主体以及周边附属设施。

疑问6:本项目包含地勘及物探、地形图测量等,招标文件未明确勘察资质要求,请明确?

答:本次招标内容中包含的地勘(初勘、详勘)及物探、地形图测量、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如若中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经招标人同意后,可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

疑问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疑问8:参考国家收费标准,本项目设计费约为360万元,有些偏低,而招标的内容又比较多?地勘总进尺和地形测量面积及物探工程量均未知,该项费用是否可以按实际工程量另外计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9:P10页关于询标内容发出后20分钟内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盖章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栏。由于盖章流程程序审批原因,认为20分钟时间可能不够,是否可改为盖电子章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0:P39页(提供以上材料中两件或两件以上),是指(提供以上材料①②③中两件或两件以上),还是指提供③中两件或两件以上?另外主要施工图(必备)是包含哪些图纸?

答:(1)指提供“①设计合同”;“②主要施工图(必备)”;“③设计审查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此三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两件或两件以上。(2)“主要施工图”不特指具体哪些图纸,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选择挑选符合要求的业绩的“主要施工图”。

疑问11:蓉江新区再生水处理厂工程厂址图用地为10ha,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中规划总用地为6.3ha,数据有出入,以哪个为准?

答:以本项目厂址图用地红线图为准。

疑问12:若合同无相关信息证明业绩为地埋或半地埋式水厂,业主证明是否可作为有效证明材料?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无法证明为“地埋或半地埋式”,可提供该业绩业主出具的针对该业绩的说明函件(须加盖业主公章)符合要求。

疑问1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地埋式或半地埋式等类型,请明确本项目的类型。类似业绩指标不应设指标下限80%。因此我司认为业绩只要符合贵司明确的类型就属于同类业绩。请贵双方明确本项目的招标类型并对业绩指标及要求设定做出修改。

答:蓉江新区再生水厂采用地埋式或半地埋式类型。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4:蓉江新区1#污水泵站、2#污水泵站现状水量、水泵、格栅等配置参数、相关图纸、运行情况等内容能否提供?

答:暂不提供。

疑问15:蓉江新区再生水厂一期4万m3/d污水收集范围图能否提供?

答:暂不提供,蓉江新区再生水厂污水收集范围为蓉江新区全区。

疑问16:项目的招标文件的用地面积描述和给的CAD附图不一致,招标文件上描述为63000m2,CAD附图红线面积为*m2。需明确附图的准确性。

答:以本项目厂址图用地红线图为准。

疑问17:设计任务书中要求对进水管网及蓉江新区过江泵站进行改造,需提供进水管网及过江泵站的相关规划及竣工图纸资料。

答:提供过江泵站图,详见本次答疑澄清文件附件。

疑问18:投标报价书中第2条:“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中标价同贵方签订合同,如果违约,贵方有以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文字可否修改“有以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单位”更改为“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他中标单位”。

答:详见本次“修改部分”。

二、修改部分

招标文件第37页“投标报价书”中“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中标价同贵方签订合同,如果违约,贵方有以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单位。”修改为“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中标价同贵方签订合同,如果违约,贵方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单位。”

(略)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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