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号智慧科技产业园西园区2#辅助厂房改造办公楼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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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号智慧科技产业园西园区2#辅助厂房改造办公楼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智慧科技产业园(西园区)2#辅助厂房改造办公楼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日 期:二 零 二 四 年 六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五章 项目需求.................................................................................... 34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 *号】智慧科技产业园(西园区)2#辅助厂房改造办公楼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智慧科技产业园(西园区)2#辅助厂房改造办公楼项目(项目代码:2401-*-04-01-*)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 (略) ,现对本项目设计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智慧科技产业园(西园区)2#辅助厂房改造办公楼项目

2.2项目编号:SHZX-**

2.3建设地点: (略) 新城区夏耘路与滍水路交叉口路北

2.4项目总投资:约1300万元

2.5工程概况:智慧科技产业园(西园区)2#辅助厂房改造为办公楼,建成后主要用于经济服务、管理服务、 (略) 办公,建筑面积6200㎡。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招标范围:项目采用 EPC 模式建设,包括设计和施工。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和相关服务,施工内容包含工程概况中的全部内容,分别为施工、材料与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和办理本项目一切相关手续服务(包括工程概况内全部内容)。

2.9工期:总工期4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

3.5提供企业 2021、2022、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可自行选择。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2、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3、联合体由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由牵头人缴纳办理。

4、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24年6 月 7 日至2024年 6 月 27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4.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4.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投标单位)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4.4、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日 9 时 2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监督单位: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F*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

3.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4.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略)

联 系 人:铁女士

联系电话:0375-*

地 址: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复兴路与菊香路交叉口西南角平顶山电子商务产业园1号楼

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 系 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375-*

地址: (略) 卫东区东安路中段 (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略) (略) (略)

地址: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复兴路与菊香路交叉口西南角平顶山电子商务产业园1号楼

联 系 人:铁女士

联系电话:037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卫东区东安路中段 (略)

联系人:樊先生

电 话: 0375-*

1.1.4

项目名称

智慧科技产业园(西园区)2#辅助厂房改造办公楼项目

1.1.5

建设地点

(略) 新城区夏耘路与滍水路交叉口路北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项目采用 EPC 模式建设,包括设计和施工。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和相关服务,施工内容包含工程概况中的全部内容,分别为施工、材料与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和办理本项目一切相关手续服务(包括工程概况内全部内容)。

1.3.2

工期

总工期4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及缺陷责任期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缺陷责任期:两年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招标答疑纪要(如有)、招标控制价(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 6 月 28 日 9 时 2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24小时内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整(人民币*.00元整)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至之日前一天的23时59分前;

(3)递交形式:投标人可以选择以下两种形式中的任一种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平顶山)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8080/ggzy),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 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 “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绑定投标 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或错误缴纳。

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可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 平 台 ( 河 南 省 · 平 顶 山 ) 电 子 化 交 易 系统(http://**:8080/ ggzy)统“电子保函申请”中自 主选择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 前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投标文件上传等 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 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招标 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少缴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6)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7)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日以来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日以来

3.6

备选投标方案

不得递交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3、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纸质联合体协议书应先由联合体全体成员签字盖章后扫描粘贴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再由牵头方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3.7.4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

不再提供

4.1.2

封套上写明

/

4.2.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5.2

部分开标程序

详见电子开标流程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 5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在开 (略) 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7.4.1

承包商履约担保及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

形式:保函;

金额:中标价的1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业绩指设计施工,装修等。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10.2 最高投标限价

/

10.3 “暗标”评审

10.3.1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

“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4投标文件电子版

10.4.1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

10.5.1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10.7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日。

10.8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况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0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1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2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3 合同实质性承诺

一、工程竣工结算

结算价=(第三方机构审核无异议后最终竣工结算造价-不可竞争费用)×(1-投报结算审计总工程价款优惠率)+不可竞争费;

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中标人须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竣工结算报告包括结算书、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赔偿等,并按时间顺序或编号装订成册。结算资料为工程竣工结算的全部内容。施工期间发生变更、签证、材料价差增减、技术核定单、联系函、赔偿等,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核无异议后作为最终竣工结算造价。

注:不可竞争费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

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注:本项目设计费包含在工程价款中一同报价,招标人不再单独计取和支付。

三、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工程质量应达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质量标准。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2、中标人必须承担承包责任,不得转包工程;若发现中标人转包工程,即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队*。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更换必须依据符合相关规定。中标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每周工作少于 5 个工作日的,招标人视为中标人违约,并因此承担违约金 10 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其他情况,每少一天支付 3000 元人民币违约金)。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和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更换的人员应不低于原资格要求。项目部管理机构领导工作不力且不能改变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保留另选施工队*的权利,中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参加本次项目投标项目经理须无其他在建工程(拟担任的项目经理近期有变更的,需提供其变更公告网上查询页面或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变更证明材料),涉及争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豫建建〔2015〕23 号)进行处理。

4、中标人应保证服从招标人的统筹调度,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5、中标人负责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地方关系等方面的协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需中标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等手续,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协助招标人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及竣工备案。

6、 工程施工过程中,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交叉施工等造成的工期延误,中标人可以要求发包人顺延工期。

7、中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造价应控制在招标人确定的控制价限额内,由中标人按施工图设计完成全部施工内容,除招标人另要求增加施工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工程造价不得突破控制价限额,因设计缺陷导致的设计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由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项目总监认可,购置的材料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检验、试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9、中标人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 招标人对其他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保留随时核查的权利,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投标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

11、投标人必须承诺按建质[2008]91 号文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2、根据豫建建【2018】16 号文及平建办【2018】121 号《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1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标后,中标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0日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

14、工程款支付担保

14.1 招标人在确定招标结果后向中标人提交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采用第三方保证担保的方式,由符合条件的银 (略) 出具保函,保函金额中标价的10%(保函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其保函原件经中标人确认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经审查后集中保管。

14.2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有效期为: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款结算款项(工程质量保修金除外)支付之日起150天。

14.3招标人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工程款(保修金除外)后,招标人凭承包商出具的履约完成证明和保函备案存放证明书原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确认并取回工程款支付保函原件,即可向担保机构办理保函释放手续。

注:以上所有条款投标人应逐条全文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未响应招标人要求的评审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0.14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

质疑函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接收,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375-*

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不得推诿扯皮故意刁难,须进行实质性回应。

其他

说明

招标代理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及《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标准收取。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电汇等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及缺陷责任期

1.3.1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及缺陷责任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再组织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

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项目需求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当及时在系统上关注澄清的问题,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当及时关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3 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须经招标监督机构和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有效。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实质性承诺

(5)投标保证金;

(6)设计方案;

(7)施工组织设计;

(8)项目管理机构;

(9)资格审查资料;

(10)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 (略) 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

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 (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工期、质量、缺陷责任期、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确认。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保存上传成功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电子签章。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条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5.2 开标程序

5.2.1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应当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准时开标。

5.2.2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用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3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5.2.4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5.2.5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6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 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

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

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 CA 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

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形式: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诚信库中的账户)。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中网上投标栏目查看。

3、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可以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由中介服务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通过中心交易平台退还给投标人。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 CA 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

(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

目文件格式为:xxx 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 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1 )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四)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 CA 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 CA 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 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5、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电子签章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施工技术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设计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技术标:70分

综合标:10分

商务标:2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本项目不适用)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5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小于5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办法(本项目不适用)

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

(1)

技术标70分

1 设计方案得分(6-35分)

根据投标人投报的设计方案优劣和深度,评标委员会在6-35分间赋分。

(1)设计综合评价:基础资料搜集详实,能够达到一定设计深度,内容详细。(1~6分)

(2)设计原则:设计科学、合理,功能完善、布局紧凑、造价合理。(1~6分)

(3)设计思路:本项目的设计理念及概念性思路,用图片和文字表述。(1~6分)

(4)设计质量:设计的质量及设计进度等的保证措施,施工期间后续设计服务的保证措施。(1~6分)

(5)设计进度:进度安排合理,保证措施有针对性。(1~6分)

(6)保证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有效措施: 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的有效措施。(1~5分)

2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5-35分)

根据投标人投报的施工组织设计设置打分项,评标委员会在5-35分间赋分。

(1)总体目标明确、准确、可行性高;(0.5~4分)

(2)项目管理体系和机构完整,组织协调措施有力;(0.5~4分)

(3)质量管理体系完整、保证措施有力;(0.5~4分)

(4)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有力;(0.5~4分)

(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整,保证措施有力;(0.5~4分)

(6)工程造价管理方案合理,措施有效;(0.5~3分)

(7)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合理,措施有效;(0.5~3分)

(8) 资源配备计划合理,保证措施有力;(0.5~3分)

(9)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建议合理;(0.5~3分)

(10) 风险管理方案合理,措施有效。(0.5~3分)

上述评审项目均需评标委员会在所给分值之间酌情打分,缺项时该项为 0 分。

2.2.4(2)

综合标10分

履职尽责承诺(8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1-8分,缺项不得分。)

业绩(2分)

投标人**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加2分。(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牵头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业绩均可)

2.2.4(3)

商务标20分

投标报价(20分)

结合实际完成工程量和现行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计算工程造价,投标人结合 (略) 场行情投报优惠比例,投报优惠最多的得20分,优惠最少的得15分,其余按插入法计分。

说明: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全部相同的;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4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5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

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6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7 )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

者领取报酬的;

(8)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9)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评标系统雷同性分析中显示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

(10)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最终得分为各个评委计分的算术平均值。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 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协商拟定。


第五章 项目需求

1工程概况:智慧科技产业园(西园区)2#辅助厂房改造为办公楼,建成后主要用于经济服务、管理服务、 (略) 办公,建筑面积6200㎡。

2、建设地点: (略) 新城区夏耘路与滍水路交叉口路北

3、招标范围:项目采用 EPC 模式建设,包括设计和施工。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和相关服务,施工内容包含工程概况中的全部内容,分别为施工、材料与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和办理本项目一切相关手续服务(包括工程概况内全部内容)。

4、工期:总工期40日历天

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制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习惯作法。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个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和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

二、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根据投标文件内容编写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大写:结算审计总工程价款优惠 (小写:结算审计总工程价款优惠 %)的投标总报价,总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设计质量到 ,施工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7.其他补充说明在“ 其他材料”中列明。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投标人

投标内容

投标报价

大写:结算审计总工程价款优惠

小写:结算审计总工程价款优惠 %

注:若优惠a%,则须填写结算审计总工程价款优惠a %

结算价=(第三方机构审核无异议后最终竣工结算造价-不可竞争费用)×(1-投报结算审计总工程价款优惠率)+不可竞争费;

质量

工期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姓 名

级 别

证书编号

施工技术负责人

姓 名

证书编号

设计负责人

姓 名

证书编号

其他优惠说明

(可另附页)

(注: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签署)

投 标 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注: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签署)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投 标 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注: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签署)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含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实质性承诺

(对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10.13 合同实质性承诺中一、二、三条款,投标人应逐条全文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自拟。)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 标 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五、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凭证扫描件(或图片)


六、设计方案
七、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八、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毕业

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三)承诺书

(格式自拟)
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投标人投报业绩汇总

注:填写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投报的业绩且投标文件中所包含的内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项目负责人名单

中标公示查询媒体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日期

验收日期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四)投标人投报业绩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项目负责人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验收日期

发包方负责人及电话

中标公示查询媒体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后附业绩证明材料。


(五)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在“八、项目管理机构”内已附过的资料无需重复提交)


十、 其他材料

1、全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名称) 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联系电话:

承诺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2、投标人公示信息汇总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地址:

质量:

工期: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证书编号:

项目组成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质量员: 施工员: 资料员: 安全员: 材料员:

施工业绩: 1、

2、

……

设计业绩: 1、

2、

……

说明:投标人公示信息汇总仅为评标汇总及公示时需要,请投标单位汇总后列出即可,无需重复提交相关人员及业绩的复印件。


3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形式: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诚信库中的账户)。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中网上投标栏目查看。

3、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由中介服务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通过中心交易平台退还给投标人。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 xxx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四)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5、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注:投标时本页可删除)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智慧科技产业园(西园区)2#辅助厂房改造办公楼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日 期:二 零 二 四 年 六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五章 项目需求.................................................................................... 34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 *号】智慧科技产业园(西园区)2#辅助厂房改造办公楼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智慧科技产业园(西园区)2#辅助厂房改造办公楼项目(项目代码:2401-*-04-01-*)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 (略) ,现对本项目设计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智慧科技产业园(西园区)2#辅助厂房改造办公楼项目

2.2项目编号:SHZX-**

2.3建设地点: (略) 新城区夏耘路与滍水路交叉口路北

2.4项目总投资:约1300万元

2.5工程概况:智慧科技产业园(西园区)2#辅助厂房改造为办公楼,建成后主要用于经济服务、管理服务、 (略) 办公,建筑面积6200㎡。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招标范围:项目采用 EPC 模式建设,包括设计和施工。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和相关服务,施工内容包含工程概况中的全部内容,分别为施工、材料与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和办理本项目一切相关手续服务(包括工程概况内全部内容)。

2.9工期:总工期4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

3.5提供企业 2021、2022、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可自行选择。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2、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3、联合体由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由牵头人缴纳办理。

4、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24年6 月 7 日至2024年 6 月 27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4.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4.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投标单位)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4.4、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日 9 时 2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监督单位: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F*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

3.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4.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略)

联 系 人:铁女士

联系电话:0375-*

地 址: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复兴路与菊香路交叉口西南角平顶山电子商务产业园1号楼

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 系 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375-*

地址: (略) 卫东区东安路中段 (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略) (略) (略)

地址: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复兴路与菊香路交叉口西南角平顶山电子商务产业园1号楼

联 系 人:铁女士

联系电话:037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卫东区东安路中段 (略)

联系人:樊先生

电 话: 0375-*

1.1.4

项目名称

智慧科技产业园(西园区)2#辅助厂房改造办公楼项目

1.1.5

建设地点

(略) 新城区夏耘路与滍水路交叉口路北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项目采用 EPC 模式建设,包括设计和施工。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和相关服务,施工内容包含工程概况中的全部内容,分别为施工、材料与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和办理本项目一切相关手续服务(包括工程概况内全部内容)。

1.3.2

工期

总工期4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及缺陷责任期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缺陷责任期:两年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招标答疑纪要(如有)、招标控制价(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 6 月 28 日 9 时 2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24小时内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整(人民币*.00元整)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至之日前一天的23时59分前;

(3)递交形式:投标人可以选择以下两种形式中的任一种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平顶山)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8080/ggzy),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 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 “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绑定投标 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或错误缴纳。

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可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 平 台 ( 河 南 省 · 平 顶 山 ) 电 子 化 交 易 系统(http://**:8080/ ggzy)统“电子保函申请”中自 主选择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 前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投标文件上传等 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 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招标 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少缴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6)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7)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日以来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日以来

3.6

备选投标方案

不得递交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3、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纸质联合体协议书应先由联合体全体成员签字盖章后扫描粘贴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再由牵头方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3.7.4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

不再提供

4.1.2

封套上写明

/

4.2.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5.2

部分开标程序

详见电子开标流程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 5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在开 (略) 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7.4.1

承包商履约担保及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

形式:保函;

金额:中标价的1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业绩指设计施工,装修等。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10.2 最高投标限价

/

10.3 “暗标”评审

10.3.1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

“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4投标文件电子版

10.4.1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

10.5.1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10.7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日。

10.8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况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0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1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2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3 合同实质性承诺

一、工程竣工结算

结算价=(第三方机构审核无异议后最终竣工结算造价-不可竞争费用)×(1-投报结算审计总工程价款优惠率)+不可竞争费;

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中标人须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竣工结算报告包括结算书、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赔偿等,并按时间顺序或编号装订成册。结算资料为工程竣工结算的全部内容。施工期间发生变更、签证、材料价差增减、技术核定单、联系函、赔偿等,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核无异议后作为最终竣工结算造价。

注:不可竞争费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

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注:本项目设计费包含在工程价款中一同报价,招标人不再单独计取和支付。

三、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工程质量应达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质量标准。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2、中标人必须承担承包责任,不得转包工程;若发现中标人转包工程,即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队*。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更换必须依据符合相关规定。中标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每周工作少于 5 个工作日的,招标人视为中标人违约,并因此承担违约金 10 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其他情况,每少一天支付 3000 元人民币违约金)。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和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更换的人员应不低于原资格要求。项目部管理机构领导工作不力且不能改变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保留另选施工队*的权利,中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参加本次项目投标项目经理须无其他在建工程(拟担任的项目经理近期有变更的,需提供其变更公告网上查询页面或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变更证明材料),涉及争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豫建建〔2015〕23 号)进行处理。

4、中标人应保证服从招标人的统筹调度,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5、中标人负责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地方关系等方面的协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需中标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等手续,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协助招标人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及竣工备案。

6、 工程施工过程中,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交叉施工等造成的工期延误,中标人可以要求发包人顺延工期。

7、中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造价应控制在招标人确定的控制价限额内,由中标人按施工图设计完成全部施工内容,除招标人另要求增加施工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工程造价不得突破控制价限额,因设计缺陷导致的设计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由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项目总监认可,购置的材料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检验、试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9、中标人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 招标人对其他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保留随时核查的权利,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投标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

11、投标人必须承诺按建质[2008]91 号文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2、根据豫建建【2018】16 号文及平建办【2018】121 号《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1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标后,中标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0日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

14、工程款支付担保

14.1 招标人在确定招标结果后向中标人提交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采用第三方保证担保的方式,由符合条件的银 (略) 出具保函,保函金额中标价的10%(保函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其保函原件经中标人确认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经审查后集中保管。

14.2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有效期为: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款结算款项(工程质量保修金除外)支付之日起150天。

14.3招标人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工程款(保修金除外)后,招标人凭承包商出具的履约完成证明和保函备案存放证明书原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确认并取回工程款支付保函原件,即可向担保机构办理保函释放手续。

注:以上所有条款投标人应逐条全文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未响应招标人要求的评审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0.14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

质疑函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接收,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375-*

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不得推诿扯皮故意刁难,须进行实质性回应。

其他

说明

招标代理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及《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标准收取。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电汇等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及缺陷责任期

1.3.1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及缺陷责任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再组织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

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项目需求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当及时在系统上关注澄清的问题,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当及时关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3 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须经招标监督机构和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有效。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实质性承诺

(5)投标保证金;

(6)设计方案;

(7)施工组织设计;

(8)项目管理机构;

(9)资格审查资料;

(10)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 (略) 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

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 (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工期、质量、缺陷责任期、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确认。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保存上传成功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电子签章。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条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5.2 开标程序

5.2.1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应当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准时开标。

5.2.2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用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3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5.2.4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5.2.5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6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 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

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

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 CA 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

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形式: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诚信库中的账户)。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中网上投标栏目查看。

3、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可以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由中介服务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通过中心交易平台退还给投标人。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 CA 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

(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

目文件格式为:xxx 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 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1 )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四)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 CA 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 CA 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 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5、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电子签章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施工技术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设计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技术标:70分

综合标:10分

商务标:2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本项目不适用)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5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小于5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办法(本项目不适用)

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

(1)

技术标70分

1 设计方案得分(6-35分)

根据投标人投报的设计方案优劣和深度,评标委员会在6-35分间赋分。

(1)设计综合评价:基础资料搜集详实,能够达到一定设计深度,内容详细。(1~6分)

(2)设计原则:设计科学、合理,功能完善、布局紧凑、造价合理。(1~6分)

(3)设计思路:本项目的设计理念及概念性思路,用图片和文字表述。(1~6分)

(4)设计质量:设计的质量及设计进度等的保证措施,施工期间后续设计服务的保证措施。(1~6分)

(5)设计进度:进度安排合理,保证措施有针对性。(1~6分)

(6)保证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有效措施: 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的有效措施。(1~5分)

2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5-35分)

根据投标人投报的施工组织设计设置打分项,评标委员会在5-35分间赋分。

(1)总体目标明确、准确、可行性高;(0.5~4分)

(2)项目管理体系和机构完整,组织协调措施有力;(0.5~4分)

(3)质量管理体系完整、保证措施有力;(0.5~4分)

(4)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有力;(0.5~4分)

(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整,保证措施有力;(0.5~4分)

(6)工程造价管理方案合理,措施有效;(0.5~3分)

(7)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合理,措施有效;(0.5~3分)

(8) 资源配备计划合理,保证措施有力;(0.5~3分)

(9)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建议合理;(0.5~3分)

(10) 风险管理方案合理,措施有效。(0.5~3分)

上述评审项目均需评标委员会在所给分值之间酌情打分,缺项时该项为 0 分。

2.2.4(2)

综合标10分

履职尽责承诺(8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1-8分,缺项不得分。)

业绩(2分)

投标人**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加2分。(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牵头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业绩均可)

2.2.4(3)

商务标20分

投标报价(20分)

结合实际完成工程量和现行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计算工程造价,投标人结合 (略) 场行情投报优惠比例,投报优惠最多的得20分,优惠最少的得15分,其余按插入法计分。

说明: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全部相同的;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4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5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

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6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7 )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

者领取报酬的;

(8)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9)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评标系统雷同性分析中显示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

(10)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最终得分为各个评委计分的算术平均值。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 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协商拟定。


第五章 项目需求

1工程概况:智慧科技产业园(西园区)2#辅助厂房改造为办公楼,建成后主要用于经济服务、管理服务、 (略) 办公,建筑面积6200㎡。

2、建设地点: (略) 新城区夏耘路与滍水路交叉口路北

3、招标范围:项目采用 EPC 模式建设,包括设计和施工。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和相关服务,施工内容包含工程概况中的全部内容,分别为施工、材料与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和办理本项目一切相关手续服务(包括工程概况内全部内容)。

4、工期:总工期40日历天

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制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习惯作法。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个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和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

二、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根据投标文件内容编写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大写:结算审计总工程价款优惠 (小写:结算审计总工程价款优惠 %)的投标总报价,总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设计质量到 ,施工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7.其他补充说明在“ 其他材料”中列明。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投标人

投标内容

投标报价

大写:结算审计总工程价款优惠

小写:结算审计总工程价款优惠 %

注:若优惠a%,则须填写结算审计总工程价款优惠a %

结算价=(第三方机构审核无异议后最终竣工结算造价-不可竞争费用)×(1-投报结算审计总工程价款优惠率)+不可竞争费;

质量

工期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姓 名

级 别

证书编号

施工技术负责人

姓 名

证书编号

设计负责人

姓 名

证书编号

其他优惠说明

(可另附页)

(注: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签署)

投 标 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注: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签署)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投 标 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注: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签署)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含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实质性承诺

(对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10.13 合同实质性承诺中一、二、三条款,投标人应逐条全文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自拟。)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 标 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五、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凭证扫描件(或图片)


六、设计方案
七、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八、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毕业

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三)承诺书

(格式自拟)
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投标人投报业绩汇总

注:填写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投报的业绩且投标文件中所包含的内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项目负责人名单

中标公示查询媒体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日期

验收日期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四)投标人投报业绩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项目负责人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验收日期

发包方负责人及电话

中标公示查询媒体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后附业绩证明材料。


(五)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在“八、项目管理机构”内已附过的资料无需重复提交)


十、 其他材料

1、全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名称) 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联系电话:

承诺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2、投标人公示信息汇总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地址:

质量:

工期: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证书编号:

项目组成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质量员: 施工员: 资料员: 安全员: 材料员:

施工业绩: 1、

2、

……

设计业绩: 1、

2、

……

说明:投标人公示信息汇总仅为评标汇总及公示时需要,请投标单位汇总后列出即可,无需重复提交相关人员及业绩的复印件。


3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形式: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诚信库中的账户)。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中网上投标栏目查看。

3、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由中介服务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通过中心交易平台退还给投标人。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 xxx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四)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5、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注:投标时本页可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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