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号叶县龙泉澧河石桥保护利用设施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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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号叶县龙泉澧河石桥保护利用设施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9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郏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暨郏县国家气象观测站室外工程

叶县龙泉澧河石桥保护利用设施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NYGHTZ-2024-04

招 标 人:叶县古城 (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阳光 (略)

二零二四年六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号]叶县龙泉澧河石桥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叶县龙泉澧河石桥保护利用设施项目(项目代码:2109-*-04-05-*)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河南阳光 (略) 受叶县古城 (略) 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意向者参与投标。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YGHTZ-2024-04

2、项目名称:叶县龙泉澧河石桥保护利用设施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6元

5、项目概况:主要包含1#游客服务中心、7#古桥文化展览馆、8#楼古桥保护管理处、9#楼古桥保护管理处、10#楼古桥保护管理处、G1入口门牌、G2#楼走廊、室外景观绿化工程等建设内容。

6、建设地点:叶县境内;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365 日历天,合格;

10、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3对列入“信用中国”(http://**.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 (略)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1.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1.6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1.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人员劳动合同)。

注: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本项 (略) 上获取,不接受其它形式获取。潜在供应商获取需凭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网址:http://**)“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获取。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河南省·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略) 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 (略) (略) 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2、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略) 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监督单位: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MB0R*H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叶县古城 (略)

地址:叶 (略) 与德化街交叉口往北 (略) 西

联系人:李长磊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阳光 (略)

地址: (略) 郑东新 (略) 1号东方鼎盛三期14号楼1楼003号

联系人:龚亚珍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亚珍

联系方式: *

2024年6月6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投标人登录《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具体内容见: (略) (略) 关于恢复重大紧急项目交易服务的公告http://**)

1、开标时,投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 (略)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叶县古城 (略)

地址:叶 (略) 与德化街交叉口往北 (略) 西

联系人:李长磊

联系方式:*

1.1.3

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阳光 (略)

地址: (略) 郑东新 (略) 1号东方鼎盛三期14号楼1楼003号

联系人:龚亚珍

联系方式: *

1.1.4

项目名称

叶县龙泉澧河石桥保护利用设施项目

1.1.5

建设地点

叶县境内

1.1.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7日前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各投标人发出

1.11

分包、转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1.1

构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

投标人认为对其投标有利的其它资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起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23时59分前;

3、递交形式:转账或保函

4.1投标人打开http://**:8080/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4.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4.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4.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电子保函:本项目接受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具体 (略) (略) 《 (略) (略) 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 (略) 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于无效缴纳。

(3)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 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4)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明示的方式签字或盖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当天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提供一份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纸质版投标文件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有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封面需加盖公章。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略) (略)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5.2

开标程序

(略) (略) 交易系统公布的顺序进行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有一组专家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投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数:1-3名。

7.3.1

履约担保

担保的形式:现金或保函

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招标控制价(元)

招标控制价

*.56

其中

分部分项工程费

*.42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77

其他项目费

暂列金额

0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规费

*

税金

*.27

安全文明施工费

*.1

注: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2

农民工工资

保障金

(略)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建设委员会平劳社监察[2004]1 号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做出以下承诺,否则在评标时将实行“一票否决”,视为无效标。

1、投标单位在中标后应按中标价的 2%及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2、投标单位在中标后,如果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若此保障金以保函的形式办理的,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将保函交予招标办统一保管。

8.3

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

根据豫建建【2018】16 号文件及平建办【2018】12 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建筑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它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投标总报价应包含人工费。

8.4

支付担保(如果需要的话)

担保的形式:以保函形式

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10%

8.5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考国家发改委员(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及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经双方协商确定,代理服务费为*元(*万*仟元整),由中标人支付。

说明

本表中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其它处(评标办法除外)要求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如有问题,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10.3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公示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转包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本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

1.12 偏离

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投标文件就实质内容偏离招标文件,否则视为重大偏差,为废标。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可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澄清。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另附)

(6)图纸(另附)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个内容的描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澄清。

2.2.3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修改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保证金缴付凭证

(9)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总报价

3.2.1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招标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工程成本、利润、税金、以及风险因素等全部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的,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3.2.2 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公布招标控制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总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将不进入详细评审程序。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

3.5 资格审查资料

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计划工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实行“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流程详见招标公告。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或盖章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技术标:25分

2.商务标:50分

3.综合标:2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K+投标报价×(1-K)

其中:K为招标控制价权重系数,K从0.3、0.35、0.4、0.45、0.5中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随机抽取。投标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 5 家时(不含 5 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上述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与专业工程暂估价、 增值税。

备注:经评标委员会全体认定属于恶意投标总报价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投标报价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与专业工程暂估价、增值税。

2.2.4

(1)

25

内容完整性

(0-0.5分)

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0.5分)

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0分)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3分)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2<得分≤3)。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1≤得分≤2)。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2分)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1.5<得分≤2)。

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1≤得分≤1.5)。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2分)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1.5<得分≤2)。

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1≤得分≤1.5)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1-3分)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 (略)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2<得分≤3)。

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

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

(略)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有防治方

案。(1≤得分≤2)。

工期保证措施

(1-2分)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1.5<得分≤2)。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1≤得分≤1.5)。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0.5-2分)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 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 PC 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1<得分≤2)。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 PC 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0.5≤得分≤1)。

施工 (略) 络计划图(0.5-2分)

(略) 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1<得分≤2)。

(略) 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0.5≤得分≤1)。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0.5-1分)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1分)。

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0.5分)。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1-2分)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1.5<得分≤2)。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1≤得分≤1.5)。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1-2分)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1.5<得分≤2)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 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1<得分≤1.5)。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0.5-1.5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1<得分≤1.5)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0.5<得分≤1)

风险管理措施

(1-2分)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1.5<得分≤2)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1≤得分≤1.5)。

2.2.4

(2)

商务

50分

投标报价

(30分)

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2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范围内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报价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与专业工程暂估价、增值税。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评审

(10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10-30项清单项目中抽取15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 5 项。

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的,每项得0.5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10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主要材料单价的评审

(5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10-20项材料中抽取6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项。

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

措施项目费的评审(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

(5分)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间的(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针对上述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主要材料项目中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数量较少、施工工艺简单、主材种类较少而不能满足最低抽项要求的,应将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或主要材料项目纳入评审范围。

2.2.4

(3)

综合

标25分

优惠承诺

(9分)

(1)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4<得分≤9

(2)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0.5≤得分≤4

履职尽责承诺

(9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4<得分≤9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0.5≤得分≤4

合理化建议

(7分)

(1)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详实可行。3<得分≤7

(2)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0.5≤得分≤3

注:所有评委计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本办法过程中评委计算的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投标人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1、本办法中评审时核查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或图片),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全、有改动痕迹的不予计分。

2、本评标办法中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本评标办法中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明显有误的除外)。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总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总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的。

3.1.3投标总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总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 (略) 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7)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 ;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计算的投标人得分=A 十B 十C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总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总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2017—0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 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 

承包人(全称):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  。

5.工程内容: 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开工前预付合同价款的30%;施工进度达到总工程量的60%,资金拨付至合同价款的60%; 施工完工,资金拨付至合同价款的8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资金拨付至合同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后12个月内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全额支付给承包人质量保证金。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参照国家住建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

   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    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     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略) 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    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 (略) 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  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 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 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  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 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   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 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

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验收、交付方法及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验收、交付方法的约定: 。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范围: 。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建筑工程的保险有人员意外险、工伤险、工程一切险等等,承包人应充分考虑购买保险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承担费用。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略) 起诉。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编制说明:

1、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定额依据《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及配套执行的综合解释及其它相关的配套文件;绿化部分定额采用《河南省园林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配套执行的综合解释及其它相关的配套文件;

2、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价格指数按第14期2023年7-12月价格指数计取;绿化工程人工费按75* (略) 政工程价格指数计取;

3、税金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税率按9%计取;

4、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规定足额计取;其中绿化工程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不计取,依据相关规定计取安全生产费、文明施工措施费、扬尘污染防治费;

5、材料价格参照2024年第一期《平顶山工程造价》,地 (略) 场价格,不足部分参考专业测定价、郑州同 (略) 场询价。


第六章 图纸

(另附)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制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面图布置

(9)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0)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11)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12)风险管理措施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 (略) 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 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

时 数

用 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 (略) 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 (略) 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 (略) 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项目经理简历表”中应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

附件1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在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项目经理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后附营业执照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或图片)。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

项目描述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中标公示查询媒体:

合同金额: 元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备注

备注:本表后附相关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或图片)。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三)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如有)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或图片)。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五)全省房屋建筑和建筑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承诺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八、投标保证金缴付凭证

(附投标保证金缴付凭证)


九、其他材料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供应商、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 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 CA 证书登录公共资 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形式: 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 (略) 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或供应商诚信库中的账户)。

2、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 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包。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 (略) (略) 网站在办 (略) 上投标栏目查看。

3、供应商在成功绑定后,可以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 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由中介服务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 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 (略) 退还给供应商。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 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 CA 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 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 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 公司_ 项目名 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 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 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供应商随身携带。 注:(1)供应商投报多个标包的,根据标包制作各个标包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 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 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四)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供应商使用 CA 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 文件进行首次解密,供应商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 CA 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 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 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 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 容确认后,供应商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 PDF 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 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5、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供应商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 话进行质疑。

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 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9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郏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暨郏县国家气象观测站室外工程

叶县龙泉澧河石桥保护利用设施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NYGHTZ-2024-04

招 标 人:叶县古城 (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阳光 (略)

二零二四年六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号]叶县龙泉澧河石桥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叶县龙泉澧河石桥保护利用设施项目(项目代码:2109-*-04-05-*)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河南阳光 (略) 受叶县古城 (略) 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意向者参与投标。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YGHTZ-2024-04

2、项目名称:叶县龙泉澧河石桥保护利用设施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6元

5、项目概况:主要包含1#游客服务中心、7#古桥文化展览馆、8#楼古桥保护管理处、9#楼古桥保护管理处、10#楼古桥保护管理处、G1入口门牌、G2#楼走廊、室外景观绿化工程等建设内容。

6、建设地点:叶县境内;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365 日历天,合格;

10、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3对列入“信用中国”(http://**.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 (略)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1.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1.6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1.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人员劳动合同)。

注: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本项 (略) 上获取,不接受其它形式获取。潜在供应商获取需凭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网址:http://**)“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获取。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河南省·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略) 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 (略) (略) 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2、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略) 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监督单位: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MB0R*H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叶县古城 (略)

地址:叶 (略) 与德化街交叉口往北 (略) 西

联系人:李长磊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阳光 (略)

地址: (略) 郑东新 (略) 1号东方鼎盛三期14号楼1楼003号

联系人:龚亚珍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亚珍

联系方式: *

2024年6月6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投标人登录《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具体内容见: (略) (略) 关于恢复重大紧急项目交易服务的公告http://**)

1、开标时,投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 (略)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叶县古城 (略)

地址:叶 (略) 与德化街交叉口往北 (略) 西

联系人:李长磊

联系方式:*

1.1.3

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阳光 (略)

地址: (略) 郑东新 (略) 1号东方鼎盛三期14号楼1楼003号

联系人:龚亚珍

联系方式: *

1.1.4

项目名称

叶县龙泉澧河石桥保护利用设施项目

1.1.5

建设地点

叶县境内

1.1.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7日前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各投标人发出

1.11

分包、转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1.1

构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

投标人认为对其投标有利的其它资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起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23时59分前;

3、递交形式:转账或保函

4.1投标人打开http://**:8080/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4.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4.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4.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电子保函:本项目接受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具体 (略) (略) 《 (略) (略) 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 (略) 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于无效缴纳。

(3)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 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4)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明示的方式签字或盖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当天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提供一份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纸质版投标文件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有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封面需加盖公章。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略) (略)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5.2

开标程序

(略) (略) 交易系统公布的顺序进行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有一组专家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投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数:1-3名。

7.3.1

履约担保

担保的形式:现金或保函

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招标控制价(元)

招标控制价

*.56

其中

分部分项工程费

*.42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77

其他项目费

暂列金额

0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规费

*

税金

*.27

安全文明施工费

*.1

注: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2

农民工工资

保障金

(略)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建设委员会平劳社监察[2004]1 号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做出以下承诺,否则在评标时将实行“一票否决”,视为无效标。

1、投标单位在中标后应按中标价的 2%及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2、投标单位在中标后,如果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若此保障金以保函的形式办理的,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将保函交予招标办统一保管。

8.3

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

根据豫建建【2018】16 号文件及平建办【2018】12 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建筑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它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投标总报价应包含人工费。

8.4

支付担保(如果需要的话)

担保的形式:以保函形式

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10%

8.5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考国家发改委员(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及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经双方协商确定,代理服务费为*元(*万*仟元整),由中标人支付。

说明

本表中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其它处(评标办法除外)要求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如有问题,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10.3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公示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转包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本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

1.12 偏离

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投标文件就实质内容偏离招标文件,否则视为重大偏差,为废标。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可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澄清。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另附)

(6)图纸(另附)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个内容的描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澄清。

2.2.3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修改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保证金缴付凭证

(9)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总报价

3.2.1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招标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工程成本、利润、税金、以及风险因素等全部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的,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3.2.2 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公布招标控制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总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将不进入详细评审程序。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

3.5 资格审查资料

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计划工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实行“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流程详见招标公告。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或盖章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技术标:25分

2.商务标:50分

3.综合标:2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K+投标报价×(1-K)

其中:K为招标控制价权重系数,K从0.3、0.35、0.4、0.45、0.5中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随机抽取。投标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 5 家时(不含 5 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上述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与专业工程暂估价、 增值税。

备注:经评标委员会全体认定属于恶意投标总报价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投标报价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与专业工程暂估价、增值税。

2.2.4

(1)

25

内容完整性

(0-0.5分)

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0.5分)

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0分)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3分)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2<得分≤3)。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1≤得分≤2)。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2分)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1.5<得分≤2)。

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1≤得分≤1.5)。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2分)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1.5<得分≤2)。

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1≤得分≤1.5)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1-3分)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 (略)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2<得分≤3)。

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

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

(略)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有防治方

案。(1≤得分≤2)。

工期保证措施

(1-2分)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1.5<得分≤2)。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1≤得分≤1.5)。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0.5-2分)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 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 PC 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1<得分≤2)。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 PC 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0.5≤得分≤1)。

施工 (略) 络计划图(0.5-2分)

(略) 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1<得分≤2)。

(略) 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0.5≤得分≤1)。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0.5-1分)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1分)。

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0.5分)。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1-2分)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1.5<得分≤2)。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1≤得分≤1.5)。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1-2分)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1.5<得分≤2)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 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1<得分≤1.5)。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0.5-1.5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1<得分≤1.5)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0.5<得分≤1)

风险管理措施

(1-2分)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1.5<得分≤2)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1≤得分≤1.5)。

2.2.4

(2)

商务

50分

投标报价

(30分)

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2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范围内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报价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与专业工程暂估价、增值税。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评审

(10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10-30项清单项目中抽取15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 5 项。

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的,每项得0.5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10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主要材料单价的评审

(5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10-20项材料中抽取6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项。

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

措施项目费的评审(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

(5分)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间的(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针对上述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主要材料项目中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数量较少、施工工艺简单、主材种类较少而不能满足最低抽项要求的,应将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或主要材料项目纳入评审范围。

2.2.4

(3)

综合

标25分

优惠承诺

(9分)

(1)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4<得分≤9

(2)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0.5≤得分≤4

履职尽责承诺

(9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4<得分≤9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0.5≤得分≤4

合理化建议

(7分)

(1)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详实可行。3<得分≤7

(2)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0.5≤得分≤3

注:所有评委计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本办法过程中评委计算的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投标人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1、本办法中评审时核查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或图片),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全、有改动痕迹的不予计分。

2、本评标办法中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本评标办法中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明显有误的除外)。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总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总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的。

3.1.3投标总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总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 (略) 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7)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 ;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计算的投标人得分=A 十B 十C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总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总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2017—0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 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 

承包人(全称):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  。

5.工程内容: 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开工前预付合同价款的30%;施工进度达到总工程量的60%,资金拨付至合同价款的60%; 施工完工,资金拨付至合同价款的8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资金拨付至合同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后12个月内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全额支付给承包人质量保证金。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参照国家住建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

   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    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     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略) 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    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 (略) 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  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 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 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  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 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   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 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

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验收、交付方法及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验收、交付方法的约定: 。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范围: 。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建筑工程的保险有人员意外险、工伤险、工程一切险等等,承包人应充分考虑购买保险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承担费用。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略) 起诉。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编制说明:

1、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定额依据《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及配套执行的综合解释及其它相关的配套文件;绿化部分定额采用《河南省园林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配套执行的综合解释及其它相关的配套文件;

2、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价格指数按第14期2023年7-12月价格指数计取;绿化工程人工费按75* (略) 政工程价格指数计取;

3、税金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税率按9%计取;

4、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规定足额计取;其中绿化工程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不计取,依据相关规定计取安全生产费、文明施工措施费、扬尘污染防治费;

5、材料价格参照2024年第一期《平顶山工程造价》,地 (略) 场价格,不足部分参考专业测定价、郑州同 (略) 场询价。


第六章 图纸

(另附)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制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面图布置

(9)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0)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11)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12)风险管理措施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 (略) 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 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

时 数

用 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 (略) 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 (略) 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 (略) 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项目经理简历表”中应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

附件1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在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项目经理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后附营业执照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或图片)。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

项目描述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中标公示查询媒体:

合同金额: 元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备注

备注:本表后附相关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或图片)。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三)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如有)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或图片)。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五)全省房屋建筑和建筑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承诺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八、投标保证金缴付凭证

(附投标保证金缴付凭证)


九、其他材料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供应商、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 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 CA 证书登录公共资 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形式: 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 (略) 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或供应商诚信库中的账户)。

2、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 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包。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 (略) (略) 网站在办 (略) 上投标栏目查看。

3、供应商在成功绑定后,可以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 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由中介服务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 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 (略) 退还给供应商。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 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 CA 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 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 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 公司_ 项目名 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 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 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供应商随身携带。 注:(1)供应商投报多个标包的,根据标包制作各个标包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 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 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四)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供应商使用 CA 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 文件进行首次解密,供应商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 CA 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 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 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 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 容确认后,供应商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 PDF 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 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5、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供应商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 话进行质疑。

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 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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