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纪要01-海宁市2024年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答疑纪要第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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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纪要01-海宁市2024年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答疑纪要第01号

一、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统一拷入一个 U 盘中,投标单位派人员现场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将 U 盘递交至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略) 海洲街 (略) 138 号)(开标室详见屏幕显示信息) 后离开。为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U 盘密封在密封袋中提交,外封套(可投标人自制) 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施工图字样,在密封条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条款号中“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复制件加盖公章。(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修改为“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复制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评标办法中2.2.4(2)条款号投标人资质(0-3分)中“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具有浙江 (略) 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A级企业的得3分,B级企业的得2.5分, C级企业的得1分, D级及以下或无信用评价等级的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具有浙江 (略) 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A级企业的得3分,B级企业的得2.5分, C级企业的得1分, D级及以下或无信用评价等级的不得分。注:浙江 (略) 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的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新一期信用评价等级即6月19日打印件(信用评价等级每周三下午17:00-18:00更新)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

四、本项目评标办法中2.2.4(2)条款号投标人业绩(0-1分)中“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可)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元及以上的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可二选一)和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完(竣)工验收报告(可三选一)”修改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可)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元及以上的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可二选一)和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完(竣)工验收报告(可三选一)】,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合同 (略) 页打印件为准。”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提供原件扫描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具备设计综合*级资质或水利专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须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应提供 2024 年6月24日(周一)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 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企业须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

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由投标人提供(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附设计负责人在本单位参与社保证明的提供原件扫描件)

5

设计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附设计负责人在本单位参与社保证明的提供原件扫描件。】

6

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成员提供)

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水利专业二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提供原件扫描件)

7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联合体成员提供)

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 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 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8

项目组主要人员(联合体成员提供)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 (略) 场信息”上公示,并提供在“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中打印。

9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施 工员的上岗证(联合体成员提供)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7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有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水利工程EPC总承包工程业绩,单个合同价在*元及以上。【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

9

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资格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如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已在“浙江 (略) (略) ”公示

10

信用评价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失信惩戒”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1

没有被限制投标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13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提供原件扫描件)。(备注: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 (略) 上带二维码的证件,但须保证二维码清晰可扫描,否则按不利于投标人考虑。”修改为“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提供原件扫描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具备设计综合*级资质或水利专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须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应提供 2024 年6月24日(周一)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 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企业须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

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由投标人提供(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附项目总负责人在本单位参与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5

设计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附设计负责人在本单位参与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6

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成员提供)

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水利专业二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附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参与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7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的“三类人员”)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的“三类人员”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 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的“三类人员”)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 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附“三类人员”在本单位参与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8

项目组主要人员(联合体成员提供)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 (略) 场信息”上公示,并提供在“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中打印。(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附项目组主要人员在本单位参与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9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施 工员的上岗证(联合体成员提供)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7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有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水利工程EPC总承包工程业绩,单个合同价在*元及以上。【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

9

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资格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如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已在“浙江 (略) (略) ”公示

10

信用评价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失信惩戒”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1

没有被限制投标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13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提供原件扫描件)。(备注: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 (略) 上带二维码的证件,但须保证二维码清晰可扫描,否则按不利于投标人考虑。”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资料格式中“三、近年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单位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1、注册资金

万元




2、净资产

万元




3、总资产

万元




4、固定资产

万元




5、流动资产

万元




6、流动负债

万元




7、负债合计

万元




8、营业收入

万元




9、净利润

万元




10、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11、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

%




2)总资产报酬率

%




3)主营业务利润率

%




4)资产负债率

%




5)流动比率

%




6)速动比率

%




注:本表后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填写。

四、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序号

诉讼或仲裁事项

诉讼或仲裁中的地位

缘由

结果

备注

诉讼事项





















































仲裁事项



























































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修改为“三、连续三年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单位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1、注册资金

万元




2、净资产

万元




3、总资产

万元




4、固定资产

万元




5、流动资产

万元




6、流动负债

万元




7、负债合计

万元




8、营业收入

万元




9、净利润

万元




10、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11、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

%




2)总资产报酬率

%




3)主营业务利润率

%




4)资产负债率

%




5)流动比率

%




6)速动比率

%




注:本表后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填写。


四、2021年以来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序号

诉讼或仲裁事项

诉讼或仲裁中的地位

缘由

结果

备注

诉讼事项





















































仲裁事项



























































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八、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

    (单位名称) 和 (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 (工程名称) 的投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 (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2.1本工程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由 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2.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2.3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2.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共同组织班子参与项目的施工与管理,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2.3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将该协议书送交业主。

    4.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送业主一份,投标报名时递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六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三份。

    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联合体成员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日 期:”修改为“联合体协议书

    (单位名称) 和 (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 (工程名称) 的投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 (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2.1本工程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2.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2.3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2.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共同组织班子参与项目的施工与管理,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2.3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将该协议书送交业主。

    4.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送业主一份,投标报名时递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六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三份。

    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联合体成员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日 期:”

  2.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6日10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8081/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具体操作流程参见《 (略) 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http:/xszwsib http://**hnmain/ztbdt/*/*/77ce18d2-82bd-4a8-*a87b0183.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修改为“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6日10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开标地址: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8081/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具体操作流程参见《 (略) 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http:/xszwsib http://**hnmain/ztbdt/*/*/77ce18d2-82bd-4a8-*a87b0183.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十、本项目“九、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人员资历要求表

资历要求

投标人达到的程度(投标人填写)

证明文件

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由投标人提供(提供原件扫描件)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证 ,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提供原件复印件)



设计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提供在本单位参与社保证明的提供原件扫描件。浙江省外单位如企业注 (略) 上带二维码验证( (略) 上可验证的授权码)的社保查询功能未开通的,则提供本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A 证



企业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A 证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A 证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提供原件复印件)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的上岗证

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过渡期内接受浙江省水利建设行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 (略) 场信息”上公示



注: 1、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以满足强制性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2、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修改为“九、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人员资历要求表

资历要求

投标人达到的程度(投标人填写)

证明文件

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由投标人提供(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附项目总负责人在本单位参与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证 ,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附在本单位参与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设计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附设计负责人在本单位参与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A 证



企业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A 证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A 证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附在本单位参与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的上岗证

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过渡期内接受浙江省水利建设行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 (略) 场信息”上公示



注: 1、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以满足强制性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1. 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2. 提供在本单位参与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量推荐,票决制。

    本项目“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具备设计综合*级资质或水利专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企业须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水利专业二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水利工程EPC总承包工程业绩,单个合同价在*元及以上。【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修改为“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具备设计综合*级资质或水利专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企业须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水利专业二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水利工程EPC总承包工程业绩,单个合同价在*元及以上。【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 (略) 水利 (略)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 (略)

日期:2024年06月07日


附件下载:

一、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统一拷入一个 U 盘中,投标单位派人员现场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将 U 盘递交至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略) 海洲街 (略) 138 号)(开标室详见屏幕显示信息) 后离开。为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U 盘密封在密封袋中提交,外封套(可投标人自制) 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施工图字样,在密封条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条款号中“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复制件加盖公章。(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修改为“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复制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评标办法中2.2.4(2)条款号投标人资质(0-3分)中“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具有浙江 (略) 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A级企业的得3分,B级企业的得2.5分, C级企业的得1分, D级及以下或无信用评价等级的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具有浙江 (略) 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A级企业的得3分,B级企业的得2.5分, C级企业的得1分, D级及以下或无信用评价等级的不得分。注:浙江 (略) 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的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新一期信用评价等级即6月19日打印件(信用评价等级每周三下午17:00-18:00更新)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

四、本项目评标办法中2.2.4(2)条款号投标人业绩(0-1分)中“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可)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元及以上的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可二选一)和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完(竣)工验收报告(可三选一)”修改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可)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元及以上的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可二选一)和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完(竣)工验收报告(可三选一)】,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合同 (略) 页打印件为准。”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提供原件扫描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具备设计综合*级资质或水利专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须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应提供 2024 年6月24日(周一)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 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企业须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

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由投标人提供(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附设计负责人在本单位参与社保证明的提供原件扫描件)

5

设计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附设计负责人在本单位参与社保证明的提供原件扫描件。】

6

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成员提供)

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水利专业二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提供原件扫描件)

7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联合体成员提供)

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 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 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8

项目组主要人员(联合体成员提供)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 (略) 场信息”上公示,并提供在“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中打印。

9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施 工员的上岗证(联合体成员提供)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7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有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水利工程EPC总承包工程业绩,单个合同价在*元及以上。【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

9

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资格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如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已在“浙江 (略) (略) ”公示

10

信用评价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失信惩戒”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1

没有被限制投标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13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提供原件扫描件)。(备注: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 (略) 上带二维码的证件,但须保证二维码清晰可扫描,否则按不利于投标人考虑。”修改为“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提供原件扫描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具备设计综合*级资质或水利专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须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应提供 2024 年6月24日(周一)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 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企业须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

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由投标人提供(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附项目总负责人在本单位参与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5

设计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附设计负责人在本单位参与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6

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成员提供)

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水利专业二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附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参与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7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的“三类人员”)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的“三类人员”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 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的“三类人员”)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 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附“三类人员”在本单位参与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8

项目组主要人员(联合体成员提供)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 (略) 场信息”上公示,并提供在“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中打印。(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附项目组主要人员在本单位参与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9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施 工员的上岗证(联合体成员提供)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7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有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水利工程EPC总承包工程业绩,单个合同价在*元及以上。【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

9

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资格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如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已在“浙江 (略) (略) ”公示

10

信用评价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失信惩戒”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1

没有被限制投标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13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提供原件扫描件)。(备注: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 (略) 上带二维码的证件,但须保证二维码清晰可扫描,否则按不利于投标人考虑。”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资料格式中“三、近年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单位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1、注册资金

万元




2、净资产

万元




3、总资产

万元




4、固定资产

万元




5、流动资产

万元




6、流动负债

万元




7、负债合计

万元




8、营业收入

万元




9、净利润

万元




10、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11、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

%




2)总资产报酬率

%




3)主营业务利润率

%




4)资产负债率

%




5)流动比率

%




6)速动比率

%




注:本表后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填写。

四、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序号

诉讼或仲裁事项

诉讼或仲裁中的地位

缘由

结果

备注

诉讼事项





















































仲裁事项



























































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修改为“三、连续三年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单位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1、注册资金

万元




2、净资产

万元




3、总资产

万元




4、固定资产

万元




5、流动资产

万元




6、流动负债

万元




7、负债合计

万元




8、营业收入

万元




9、净利润

万元




10、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11、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

%




2)总资产报酬率

%




3)主营业务利润率

%




4)资产负债率

%




5)流动比率

%




6)速动比率

%




注:本表后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填写。


四、2021年以来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序号

诉讼或仲裁事项

诉讼或仲裁中的地位

缘由

结果

备注

诉讼事项





















































仲裁事项



























































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八、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

    (单位名称) 和 (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 (工程名称) 的投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 (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2.1本工程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由 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2.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2.3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2.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共同组织班子参与项目的施工与管理,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2.3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将该协议书送交业主。

    4.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送业主一份,投标报名时递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六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三份。

    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联合体成员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日 期:”修改为“联合体协议书

    (单位名称) 和 (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 (工程名称) 的投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 (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2.1本工程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2.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2.3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2.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共同组织班子参与项目的施工与管理,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2.3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将该协议书送交业主。

    4.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送业主一份,投标报名时递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六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三份。

    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联合体成员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日 期:”

  2.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6日10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8081/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具体操作流程参见《 (略) 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http:/xszwsib http://**hnmain/ztbdt/*/*/77ce18d2-82bd-4a8-*a87b0183.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修改为“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6日10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开标地址: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8081/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具体操作流程参见《 (略) 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http:/xszwsib http://**hnmain/ztbdt/*/*/77ce18d2-82bd-4a8-*a87b0183.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十、本项目“九、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人员资历要求表

资历要求

投标人达到的程度(投标人填写)

证明文件

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由投标人提供(提供原件扫描件)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证 ,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提供原件复印件)



设计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提供在本单位参与社保证明的提供原件扫描件。浙江省外单位如企业注 (略) 上带二维码验证( (略) 上可验证的授权码)的社保查询功能未开通的,则提供本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A 证



企业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A 证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A 证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提供原件复印件)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的上岗证

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过渡期内接受浙江省水利建设行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 (略) 场信息”上公示



注: 1、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以满足强制性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2、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修改为“九、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人员资历要求表

资历要求

投标人达到的程度(投标人填写)

证明文件

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由投标人提供(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附项目总负责人在本单位参与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证 ,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附在本单位参与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设计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附设计负责人在本单位参与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A 证



企业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A 证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A 证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提供原件扫描件,并附在本单位参与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的上岗证

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过渡期内接受浙江省水利建设行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 (略) 场信息”上公示



注: 1、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以满足强制性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1. 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2. 提供在本单位参与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量推荐,票决制。

    本项目“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具备设计综合*级资质或水利专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企业须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水利专业二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水利工程EPC总承包工程业绩,单个合同价在*元及以上。【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修改为“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具备设计综合*级资质或水利专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企业须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水利专业二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水利工程EPC总承包工程业绩,单个合同价在*元及以上。【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 (略) 水利 (略)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 (略)

日期:2024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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