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煤矿超低浓度瓦斯蓄热氧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答疑回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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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煤矿超低浓度瓦斯蓄热氧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答疑回复2

发布时间 : 2024-06-07
招标编号 : *-1103
公告截止时间 : 2024-06-06 17:00
非报名项目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1.招标文件第185页,对主要设备“蓄热氧化炉”列出四个推荐品牌,在招标文件第55页,对于评分标准一项对于投标人的业绩要求,须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有5个处理能力>=*Nm3/h的带蒸汽余热锅炉供热的蓄热式氧化装置国内成功项目业绩。上述四个推荐品牌中,仅西安昱昌1家能满足5个业绩的要求,此项具有排他性,不符合公平招标。

回复:招标文件已写明“主要设备推荐品牌仅表示相当于或优于该本品牌档次产品,非指定。”,招标文件并未要求必须具有“有5个……业绩”,仅对投标人的业绩进行打分。

2.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资格要求”,3.1.2项,对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业绩经验须为“用于摧毁煤矿瓦斯”的应用,而招标文件第185页的评分标准中则对“用于摧毁煤矿瓦斯”“没有要求,考虑到煤矿瓦斯处理的特殊性和对安全的要求,第55页的评分标准所对应的业绩要求是否也应该是“用于摧毁煤矿瓦斯”的蓄热式氧化装置?用其它气体的蓄热式氧化装置业绩对本项目评分明显不合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53页,评分标准的“系统”“设备”二项,所对应的技术指标都为投标人在标书中列出的承诺值,而所占分值占总分100分的30分,此项分值对评标结果有重大影响,而仅凭承诺值无法科学评价投标人的实际技术能力。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技术规范书、合同条款中,对未达到技术指标承诺值的后果提出了明确的意见。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合同授予、8.1履约保证金第8.1.1中(第48页)描述【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经咨询相关业务银行,签订合同是办理保函的先决条件,没有合同无法开具保函,请明确是否可以在合同签订后提供履约保函?

回复:履约保证金必须在合同签订前递交,并非所有银行都是上述情况,请咨询其他银行。

5.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1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中(第146页),11.2缺陷责任期描述【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两年】;而在专用合同条件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第156页),三、缺陷责任期描述为【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两处描述不一致,请明确本工程缺陷责任期。

回复: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无约定预付款比例,且工程竣工验收前未设置进度支付,无法满足正常设备、材料采购备货及月度农民工工资发放需求。能否调整增加10%预付款,且现场按照月度支付当月产值的90%进度款。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7.P55页—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每提供一个处理能力≥*Nm3/h的带蒸汽余热锅炉供热的蓄热式氧化装置国内成功项目业绩(含用于资格评审的业绩)的得3分,最高得15分。 问题:因该项目的蓄热氧化炉用于摧毁煤矿瓦斯来制取热源,请问在业绩的确认中,是否跟业绩资质要求一样,必须为用于摧毁煤矿瓦斯的、处理能力 ≥*Nm3/h 的带蒸汽余热锅炉供热的蓄热式热氧化装置国内成功业绩?才能得分呢?还是不用于摧毁煤矿瓦斯的氧化装置也可以算作业绩?

回复: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打分项,未要求必须是用于摧毁煤矿瓦斯的氧化装置;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在招标文件第55页,对于评分标准一项对于投标人的业绩要求,须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有5个处理能力>=*Nm3/h的带蒸汽余热锅炉供热的蓄热式氧化装置国内成功项目业绩。由于蓄热氧化装置的生产厂家多数不生产余热锅炉,请确认此项所指是否为所提供的业绩包含带余热锅炉供热的功能,而非包含余热锅炉供货?

回复: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项,未要求余热锅炉供货。

9.本工程为EPC建设模式,招标公告和评分标准中对“投标人业绩”并未明确是否应为EPC业绩,EPC业绩和供货业绩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建设,“投标人业绩”是否应明确为EPC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本工程为EPC建设模式,但是设备评分分值占评审总分(含业绩)的65%,安全、设计、施工、调试等建设要点涉及很少、占分比极低。 (略) 场上同类瓦斯项目还是其他EPC项目的评标办法相比,本招标办法均显著不同,是否需要调整评分比例?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1.设备评分中仅对蓄热氧化炉(三个指标)和掺混器(一个指标)进行评比,而本项目涉及设备很多,如余热利用设备和瓦斯安全输送设备等,这些直接影响项目质量和安全可靠性,但目前评分办法集中在个别设备上,其他设备均为体现,是否需要调整评分比例?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2.“系统热效率”、“氧化炉热量提取量”和“氧化炉进出口温差要求”三个性能指标在技术原理上为重复指标。是否有必要重复评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招标文件P53页设备系统依据投标人承诺的数据进行评标,而后续“P61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三、技术指标要求: 2、技术指标要求:(1)系统热效率≥75%。(2)氧化炉指标: 氧化炉*烷氧化率≥97%。 氧化炉热量提取量≥90%。 氧化炉进出口温差≤20℃。(3)掺混设备掺混均匀度≥85%” 中仅对技术指标提出最低要求,合同条款中也未提及“投标人承诺的性能指标无法达成时对应的惩罚措施”。此情况是否会造成所有投标人都按照最高得分随意承诺而无负面代价,此评分项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回复: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中“7.2 验收”及“8 性能指标及质保要求”条款已有明确表述,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

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性能指标优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以投标人提出的性能指标写入合同条款,同时作为本项目的验收标准。

14.本次投标是否以招标文件附件:《安徽 (略) 祁东煤矿瓦斯氧化利用项目方案设计》中的“建(构)筑物特征表和主要机电设备器材清册”工程量作为投标依据?

回复:投标人应结合招标人现场情况进行总体设计,确定工程量。

安徽省 (略)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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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 : 祁东煤矿超低浓度瓦斯蓄热氧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答疑回复 2024-06-03
祁东煤矿超低浓度瓦斯蓄热氧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答疑回复
发布时间 : 2024-06-03

祁东煤矿超低浓度瓦斯蓄热氧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答疑回复

1,P55-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

问题:业绩为投标人任意一方,可能存在以下评分情况。

情况一:设备供货商、设计方及施工方三方共同完成A项目;

情况二:供货商仅完成A项目,设计方仅完成B项目,施工方仅完成C项目。

两种情况对于参与方其实都仅仅完成一个业绩。

若情况二可计为三个业绩,

此时情况一是按参与方的独立业绩累加计为三个业绩,还是仅计为一个业绩?若仅作为一个业绩,则评分有失公平。

答:评分标准已明确“投标人……每提供一个……蓄热式氧化装置国内成功项目业绩的得3分”,“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中使用的蓄热式氧化装置的品牌需和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拟采用的蓄热氧化炉品牌一致”,即该评审项重点评审的是同品牌蓄热式氧化装置的业绩,并不是对供货商、设计方或施工方具有的类似项目经验进行评审。

针对情况一:如A项目中蓄热式氧化装置的品牌和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拟采用的蓄热氧化炉品牌一致,计为1个业绩。

针对情况二:如完成的A、B、C三个不同的项目中蓄热式氧化装置的品牌和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拟采用的蓄热氧化炉品牌均一致,则计为3个业绩。

安徽省 (略)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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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原招标公告 : 祁东煤矿超低浓度瓦斯蓄热氧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2024-05-30
祁东煤矿超低浓度瓦斯蓄热氧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30

祁东煤矿超低浓度瓦斯蓄热氧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祁东煤矿超低浓度瓦斯蓄热氧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编号:*-1103)

1.2 招标人:安徽省皖北 (略)

1.3 项目业主:安徽 (略) 祁东煤矿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祁东煤矿超低浓度瓦斯蓄热氧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1103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

2.5 建设地点: (略) 祁东煤矿

2.6 建设规模:利用祁东矿中央区抽采瓦斯蓄热氧化余热生产中温中压蒸汽,经减温减压后向祁东矿中央区供热。为确保供热稳定,同时配置电锅炉作为应急备用热源。祁东煤矿瓦斯氧化利用项目按总体设计、分步实施原则分两期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4969.*元

2.8 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其中: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含招标人审核);安装工期130日历天;调试、检测检验及试运行2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祁东煤矿瓦斯氧化利用项目按总体设计、分步实施原则分两期建设。本工程主要内容如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祁东煤矿瓦斯氧化利用项目总体设计。含:一期项目施工图设计和二期项目初步设计。

(2)祁东煤矿瓦斯氧化利用一期项目建设。一套瓦斯二级掺混及输送装置、两台*Nm3/h蓄热氧化炉、两台7t/h中温中压烟气余热锅炉、两台4t/h直热型蒸汽电锅炉、两台减温减压器、一套化学水处理装置、两套压缩空气装置等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等;综合楼、烟囱、点火油箱、排污降温池等建构筑物;配套的场平、土建、环保、机电、控制、给排水及暖通、消防等工程施工;相关检测及试验。

(3)祁东煤矿瓦斯氧化利用一期项目验收通过后,由投标人派专人现场指导设备运行和维护,并完成对招标人运行、维护、技术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月(至少包含一个供暖季)。

2.10质量标准: 合格

2.11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设计资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即可):

1)工程设计综合*级;

2)煤炭行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

3)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级及以上;

4)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及以上。

(3)施工资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即可):

1)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国家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之一即可)。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用于摧毁煤矿瓦斯的,处理能力≥*Nm3/h的带蒸汽余热锅炉供热的蓄热式热氧化装置的业绩。

(2)设计负责人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相关专业(电气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热能动力工程、机电工程、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以设计负责人身份设计完成的用于摧毁煤矿瓦斯的,处理能力≥*Nm3/h的带蒸汽余热锅炉供热的蓄热式热氧化装置的业绩。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至少具有一项用于摧毁煤矿瓦斯的,处理能力≥*Nm3/h的带蒸汽余热锅炉供热的蓄热式热氧化装置国内成功业绩。

3.1.4信誉要求:

(1)已被列入皖北 (略) 失信投标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

(2)在信 (略) 查询,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1.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若2023年度未出,可提供2022年度),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1.6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允许蓄热氧化炉制造商为联合体牵头人。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施工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4信誉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均由牵头单位完成。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从2024年5月30日9:00起至2024年6月6日17:00止(北京时间),登录“ (略) ”(网址:http://**)或“ (略) (http://**)”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购买招标采购资料须登录“ (略) ”或“ (略) (http://**)”,请未注册的投标人及时注册,注册请登录http://**,在首页右上角点击“用户注册”。请务必注册为“投标人角色”方可正常参与投标。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4.3 投标人登录后 (略) 上支付标书费用(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通知文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关注、 (略) 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网上支付采用银联快捷支付方式,只需个人银行卡上标有银联标识,并登记了手机号码,即可通知手机验证码实现快捷支付, (略) 上银行。

4.4用户注册成功后如因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注: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均属), (略) 上提交变更申请(咨询电话:400-0099-555),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者,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6 月 20日9 时 00分,地点为 (略) (略)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2 开标地点: (略)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安徽省招标 (略) (http://**)、(http:///)、“ (略) ”(http://**)、“ (略) (http://**)”上同步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安徽省皖北 (略)

地 址: (略) (略) 157号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5楼503室

邮 编:*

联 系 人:栾晓男、*廉权、楚天舒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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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07
招标编号 : *-1103
公告截止时间 : 2024-06-06 17:00
非报名项目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1.招标文件第185页,对主要设备“蓄热氧化炉”列出四个推荐品牌,在招标文件第55页,对于评分标准一项对于投标人的业绩要求,须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有5个处理能力>=*Nm3/h的带蒸汽余热锅炉供热的蓄热式氧化装置国内成功项目业绩。上述四个推荐品牌中,仅西安昱昌1家能满足5个业绩的要求,此项具有排他性,不符合公平招标。

回复:招标文件已写明“主要设备推荐品牌仅表示相当于或优于该本品牌档次产品,非指定。”,招标文件并未要求必须具有“有5个……业绩”,仅对投标人的业绩进行打分。

2.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资格要求”,3.1.2项,对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业绩经验须为“用于摧毁煤矿瓦斯”的应用,而招标文件第185页的评分标准中则对“用于摧毁煤矿瓦斯”“没有要求,考虑到煤矿瓦斯处理的特殊性和对安全的要求,第55页的评分标准所对应的业绩要求是否也应该是“用于摧毁煤矿瓦斯”的蓄热式氧化装置?用其它气体的蓄热式氧化装置业绩对本项目评分明显不合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53页,评分标准的“系统”“设备”二项,所对应的技术指标都为投标人在标书中列出的承诺值,而所占分值占总分100分的30分,此项分值对评标结果有重大影响,而仅凭承诺值无法科学评价投标人的实际技术能力。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技术规范书、合同条款中,对未达到技术指标承诺值的后果提出了明确的意见。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合同授予、8.1履约保证金第8.1.1中(第48页)描述【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经咨询相关业务银行,签订合同是办理保函的先决条件,没有合同无法开具保函,请明确是否可以在合同签订后提供履约保函?

回复:履约保证金必须在合同签订前递交,并非所有银行都是上述情况,请咨询其他银行。

5.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1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中(第146页),11.2缺陷责任期描述【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两年】;而在专用合同条件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第156页),三、缺陷责任期描述为【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两处描述不一致,请明确本工程缺陷责任期。

回复: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无约定预付款比例,且工程竣工验收前未设置进度支付,无法满足正常设备、材料采购备货及月度农民工工资发放需求。能否调整增加10%预付款,且现场按照月度支付当月产值的90%进度款。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7.P55页—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每提供一个处理能力≥*Nm3/h的带蒸汽余热锅炉供热的蓄热式氧化装置国内成功项目业绩(含用于资格评审的业绩)的得3分,最高得15分。 问题:因该项目的蓄热氧化炉用于摧毁煤矿瓦斯来制取热源,请问在业绩的确认中,是否跟业绩资质要求一样,必须为用于摧毁煤矿瓦斯的、处理能力 ≥*Nm3/h 的带蒸汽余热锅炉供热的蓄热式热氧化装置国内成功业绩?才能得分呢?还是不用于摧毁煤矿瓦斯的氧化装置也可以算作业绩?

回复: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打分项,未要求必须是用于摧毁煤矿瓦斯的氧化装置;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在招标文件第55页,对于评分标准一项对于投标人的业绩要求,须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有5个处理能力>=*Nm3/h的带蒸汽余热锅炉供热的蓄热式氧化装置国内成功项目业绩。由于蓄热氧化装置的生产厂家多数不生产余热锅炉,请确认此项所指是否为所提供的业绩包含带余热锅炉供热的功能,而非包含余热锅炉供货?

回复: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项,未要求余热锅炉供货。

9.本工程为EPC建设模式,招标公告和评分标准中对“投标人业绩”并未明确是否应为EPC业绩,EPC业绩和供货业绩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建设,“投标人业绩”是否应明确为EPC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本工程为EPC建设模式,但是设备评分分值占评审总分(含业绩)的65%,安全、设计、施工、调试等建设要点涉及很少、占分比极低。 (略) 场上同类瓦斯项目还是其他EPC项目的评标办法相比,本招标办法均显著不同,是否需要调整评分比例?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1.设备评分中仅对蓄热氧化炉(三个指标)和掺混器(一个指标)进行评比,而本项目涉及设备很多,如余热利用设备和瓦斯安全输送设备等,这些直接影响项目质量和安全可靠性,但目前评分办法集中在个别设备上,其他设备均为体现,是否需要调整评分比例?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2.“系统热效率”、“氧化炉热量提取量”和“氧化炉进出口温差要求”三个性能指标在技术原理上为重复指标。是否有必要重复评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招标文件P53页设备系统依据投标人承诺的数据进行评标,而后续“P61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三、技术指标要求: 2、技术指标要求:(1)系统热效率≥75%。(2)氧化炉指标: 氧化炉*烷氧化率≥97%。 氧化炉热量提取量≥90%。 氧化炉进出口温差≤20℃。(3)掺混设备掺混均匀度≥85%” 中仅对技术指标提出最低要求,合同条款中也未提及“投标人承诺的性能指标无法达成时对应的惩罚措施”。此情况是否会造成所有投标人都按照最高得分随意承诺而无负面代价,此评分项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回复: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中“7.2 验收”及“8 性能指标及质保要求”条款已有明确表述,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

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性能指标优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以投标人提出的性能指标写入合同条款,同时作为本项目的验收标准。

14.本次投标是否以招标文件附件:《安徽 (略) 祁东煤矿瓦斯氧化利用项目方案设计》中的“建(构)筑物特征表和主要机电设备器材清册”工程量作为投标依据?

回复:投标人应结合招标人现场情况进行总体设计,确定工程量。

安徽省 (略)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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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 : 祁东煤矿超低浓度瓦斯蓄热氧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答疑回复 2024-06-03
祁东煤矿超低浓度瓦斯蓄热氧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答疑回复
发布时间 : 2024-06-03

祁东煤矿超低浓度瓦斯蓄热氧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答疑回复

1,P55-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

问题:业绩为投标人任意一方,可能存在以下评分情况。

情况一:设备供货商、设计方及施工方三方共同完成A项目;

情况二:供货商仅完成A项目,设计方仅完成B项目,施工方仅完成C项目。

两种情况对于参与方其实都仅仅完成一个业绩。

若情况二可计为三个业绩,

此时情况一是按参与方的独立业绩累加计为三个业绩,还是仅计为一个业绩?若仅作为一个业绩,则评分有失公平。

答:评分标准已明确“投标人……每提供一个……蓄热式氧化装置国内成功项目业绩的得3分”,“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中使用的蓄热式氧化装置的品牌需和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拟采用的蓄热氧化炉品牌一致”,即该评审项重点评审的是同品牌蓄热式氧化装置的业绩,并不是对供货商、设计方或施工方具有的类似项目经验进行评审。

针对情况一:如A项目中蓄热式氧化装置的品牌和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拟采用的蓄热氧化炉品牌一致,计为1个业绩。

针对情况二:如完成的A、B、C三个不同的项目中蓄热式氧化装置的品牌和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拟采用的蓄热氧化炉品牌均一致,则计为3个业绩。

安徽省 (略)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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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5-30

祁东煤矿超低浓度瓦斯蓄热氧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祁东煤矿超低浓度瓦斯蓄热氧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编号:*-1103)

1.2 招标人:安徽省皖北 (略)

1.3 项目业主:安徽 (略) 祁东煤矿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祁东煤矿超低浓度瓦斯蓄热氧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1103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

2.5 建设地点: (略) 祁东煤矿

2.6 建设规模:利用祁东矿中央区抽采瓦斯蓄热氧化余热生产中温中压蒸汽,经减温减压后向祁东矿中央区供热。为确保供热稳定,同时配置电锅炉作为应急备用热源。祁东煤矿瓦斯氧化利用项目按总体设计、分步实施原则分两期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4969.*元

2.8 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其中: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含招标人审核);安装工期130日历天;调试、检测检验及试运行2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祁东煤矿瓦斯氧化利用项目按总体设计、分步实施原则分两期建设。本工程主要内容如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祁东煤矿瓦斯氧化利用项目总体设计。含:一期项目施工图设计和二期项目初步设计。

(2)祁东煤矿瓦斯氧化利用一期项目建设。一套瓦斯二级掺混及输送装置、两台*Nm3/h蓄热氧化炉、两台7t/h中温中压烟气余热锅炉、两台4t/h直热型蒸汽电锅炉、两台减温减压器、一套化学水处理装置、两套压缩空气装置等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等;综合楼、烟囱、点火油箱、排污降温池等建构筑物;配套的场平、土建、环保、机电、控制、给排水及暖通、消防等工程施工;相关检测及试验。

(3)祁东煤矿瓦斯氧化利用一期项目验收通过后,由投标人派专人现场指导设备运行和维护,并完成对招标人运行、维护、技术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月(至少包含一个供暖季)。

2.10质量标准: 合格

2.11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设计资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即可):

1)工程设计综合*级;

2)煤炭行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

3)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级及以上;

4)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及以上。

(3)施工资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即可):

1)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国家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之一即可)。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用于摧毁煤矿瓦斯的,处理能力≥*Nm3/h的带蒸汽余热锅炉供热的蓄热式热氧化装置的业绩。

(2)设计负责人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相关专业(电气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热能动力工程、机电工程、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以设计负责人身份设计完成的用于摧毁煤矿瓦斯的,处理能力≥*Nm3/h的带蒸汽余热锅炉供热的蓄热式热氧化装置的业绩。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至少具有一项用于摧毁煤矿瓦斯的,处理能力≥*Nm3/h的带蒸汽余热锅炉供热的蓄热式热氧化装置国内成功业绩。

3.1.4信誉要求:

(1)已被列入皖北 (略) 失信投标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

(2)在信 (略) 查询,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1.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若2023年度未出,可提供2022年度),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1.6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允许蓄热氧化炉制造商为联合体牵头人。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施工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4信誉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均由牵头单位完成。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从2024年5月30日9:00起至2024年6月6日17:00止(北京时间),登录“ (略) ”(网址:http://**)或“ (略) (http://**)”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购买招标采购资料须登录“ (略) ”或“ (略) (http://**)”,请未注册的投标人及时注册,注册请登录http://**,在首页右上角点击“用户注册”。请务必注册为“投标人角色”方可正常参与投标。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4.3 投标人登录后 (略) 上支付标书费用(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通知文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关注、 (略) 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网上支付采用银联快捷支付方式,只需个人银行卡上标有银联标识,并登记了手机号码,即可通知手机验证码实现快捷支付, (略) 上银行。

4.4用户注册成功后如因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注: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均属), (略) 上提交变更申请(咨询电话:400-0099-555),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者,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6 月 20日9 时 00分,地点为 (略) (略)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2 开标地点: (略)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安徽省招标 (略) (http://**)、(http:///)、“ (略) ”(http://**)、“ (略) (http://**)”上同步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安徽省皖北 (略)

地 址: (略) (略) 157号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5楼503室

邮 编:*

联 系 人:栾晓男、*廉权、楚天舒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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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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