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工业园区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标准化厂房提升改造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静宁工业园区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标准化厂房提升改造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申请资格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开启时间 | |
文件开启方式 | |
评审办法 | 1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6)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8)材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材料员岗位证书; (9)资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人 须 提 供 通 过“ 中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网 站(http://**)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 (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 称、企业法人及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4.所有投标人投标成功后须在“智慧住建- (略) (略) ”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至静宁县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未上报人员信息、未通过系统锁定的企业和未取得《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6)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8)材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材料员岗位证书; (9)资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人 须 提 供 通 过“ 中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网 站(http://**)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 (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 称、企业法人及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4.所有投标人投标成功后须在“智慧住建- (略) (略) ”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至静宁县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未上报人员信息、未通过系统锁定的企业和未取得《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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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开启时间 | |
文件开启方式 | |
评审办法 | 1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6)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8)材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材料员岗位证书; (9)资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人 须 提 供 通 过“ 中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网 站(http://**)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 (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 称、企业法人及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4.所有投标人投标成功后须在“智慧住建- (略) (略) ”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至静宁县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未上报人员信息、未通过系统锁定的企业和未取得《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6)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8)材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材料员岗位证书; (9)资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人 须 提 供 通 过“ 中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网 站(http://**)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 (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 称、企业法人及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4.所有投标人投标成功后须在“智慧住建- (略) (略) ”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至静宁县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未上报人员信息、未通过系统锁定的企业和未取得《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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