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年度燃气用聚乙烯PE球阀、管件供应商-2标段,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年度燃气用聚乙烯PE球阀、管件供应商-1标段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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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年度燃气用聚乙烯PE球阀、管件供应商-2标段,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年度燃气用聚乙烯PE球阀、管件供应商-1标段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 (略) 2024-2027年度燃气用聚*烯(PE)球阀、管件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 2024BFFWZ*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 (略) 2024-2027年度燃气用聚*烯(PE)球阀、管件供应商1、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FWZ*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检测报告中②通过《燃气企业聚*烯(PE)输配系统质量控制合作小组标准》(G5+PE001.2)标准检测的,得2分。

请问,贵司并非G5+成员企业,此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中也并非全部为G5+供应商,如把这条“②通过《燃气企业聚*烯(PE)输配系统质量控制合作小组标准》(G5+PE001.2)标准检测的,得2分。”作为评分标准的话,对于非G5+认证供应商可视为不平等条款。

G5+标准检测内容基本参照GB/T*系列标准执行,且GB/T*系列标准为2024年6月1日发布并实施,但G5+PE001.2为2020版,GB/T*系列标准相关要求已经高于G5+标准。我司也是相应标准的参编单位,我司的相应检测报告均为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G5+的报告也为该单位出具,报告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应是相等的,如果需按照G5+标准要求出具报告才能得分是否属于歧视性条款。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2.招标文件七、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中发票评审一览表格式中需要填写发票代码,问题如下:

纸质版发票中有发票代码,平台也可查询到发票代码,可填写。如开具为电子发票则在国家税务总局全 (略) 中无法查询到发票代码,无法填写,烦请贵公司请予以澄清,电子发票是否可以不填写发票代码。

(略) 查询截图示意图

(略) 查询截图示意图

回复:如开具的是电子发票,则在发票一览表“发票代码”中填写该电子发票对应的发票号码。

3.招标文件第62页中的①通过《燃气用埋地聚*烯(PE)管道系统 第 2 部分:管件》(GB*.2)标准检测的,得2分。而从2024年6月1日起管件执行标准为GB/T *.3-2023,请问此项内容是否更新?

回复:检测报告出具时间在2024年6月1日之前的,检测标准为《燃气用埋地聚*烯(PE)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件》(GB*.2);检测报告出具时间在2024年6月1日及之后的,检测标准为《燃气用埋地聚*烯(PE)管道系统 第3部分:管件》(GB*.3)。

4.招标文件第98页中的7.弯管式钢塑转换表面须全部进行3PE加强防腐,钢管部件最小有效长度为 900mm,具体长度可根据招标人实际需要进行定制。请问直管钢塑是否为3PE加强防腐?

回复:直管式钢塑转换同样为3PE加强防腐。

5.招标文件第142中的序号101-108为PE法兰、109-116为PE垫环,请问PE法兰和PE垫环是否指同一种产品,如果不是同一种产品,PE法兰是否为钢法兰?

回复:PE垫环又名“注塑法兰接头”;PE法兰又名“喷塑防腐钢法兰”,钢材质为20#。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 (略)

地 址: (略) 蜀山区 (略) 466号

联系人:储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 (略) 2588 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4年6月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7日

附件:2024BFFWZ*补疑1.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 (略) 2024-2027年度燃气用聚*烯(PE)球阀、管件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 2024BFFWZ*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 (略) 2024-2027年度燃气用聚*烯(PE)球阀、管件供应商1、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FWZ*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检测报告中②通过《燃气企业聚*烯(PE)输配系统质量控制合作小组标准》(G5+PE001.2)标准检测的,得2分。

请问,贵司并非G5+成员企业,此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中也并非全部为G5+供应商,如把这条“②通过《燃气企业聚*烯(PE)输配系统质量控制合作小组标准》(G5+PE001.2)标准检测的,得2分。”作为评分标准的话,对于非G5+认证供应商可视为不平等条款。

G5+标准检测内容基本参照GB/T*系列标准执行,且GB/T*系列标准为2024年6月1日发布并实施,但G5+PE001.2为2020版,GB/T*系列标准相关要求已经高于G5+标准。我司也是相应标准的参编单位,我司的相应检测报告均为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G5+的报告也为该单位出具,报告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应是相等的,如果需按照G5+标准要求出具报告才能得分是否属于歧视性条款。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2.招标文件七、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中发票评审一览表格式中需要填写发票代码,问题如下:

纸质版发票中有发票代码,平台也可查询到发票代码,可填写。如开具为电子发票则在国家税务总局全 (略) 中无法查询到发票代码,无法填写,烦请贵公司请予以澄清,电子发票是否可以不填写发票代码。

(略) 查询截图示意图

(略) 查询截图示意图

回复:如开具的是电子发票,则在发票一览表“发票代码”中填写该电子发票对应的发票号码。

3.招标文件第62页中的①通过《燃气用埋地聚*烯(PE)管道系统 第 2 部分:管件》(GB*.2)标准检测的,得2分。而从2024年6月1日起管件执行标准为GB/T *.3-2023,请问此项内容是否更新?

回复:检测报告出具时间在2024年6月1日之前的,检测标准为《燃气用埋地聚*烯(PE)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件》(GB*.2);检测报告出具时间在2024年6月1日及之后的,检测标准为《燃气用埋地聚*烯(PE)管道系统 第3部分:管件》(GB*.3)。

4.招标文件第98页中的7.弯管式钢塑转换表面须全部进行3PE加强防腐,钢管部件最小有效长度为 900mm,具体长度可根据招标人实际需要进行定制。请问直管钢塑是否为3PE加强防腐?

回复:直管式钢塑转换同样为3PE加强防腐。

5.招标文件第142中的序号101-108为PE法兰、109-116为PE垫环,请问PE法兰和PE垫环是否指同一种产品,如果不是同一种产品,PE法兰是否为钢法兰?

回复:PE垫环又名“注塑法兰接头”;PE法兰又名“喷塑防腐钢法兰”,钢材质为20#。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 (略)

地 址: (略) 蜀山区 (略) 466号

联系人:储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 (略) 2588 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4年6月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7日

附件:2024BFFWZ*补疑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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