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嘉定区红十字会“社区重度失智困难老人”项目新增及终止对象名单公示
2024年6月嘉定区红十字会“社区重度失智困难老人”项目新增及终止对象名单公示
一、新增对象必须全部符合下列条件:
(一)重度失智(老年痴呆,有病史诊断),且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居家养老老人( (略) 者不在此范围内);
(三)老人具有本区户籍,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
(四)患者本人月平均收入等于或低于3020元,且夫妻双方月平均收入等于或低于上述标准;
(五)本人有明确有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合法监护人。
新增对象名单:
序 号 | 街 镇 | 居委村委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监护人 | 经办人 |
1 | 外冈镇 | 景苑第一社区 | 陈秀娟 | 女 | 86 | 陈建明 | 金瑛 |
二、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需终止:
(一)患者逝世;
(二)患者搬离嘉定区(指户口迁移本区);
(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情况( (略) 、 (略) 等);
(四)其他需终止的特殊原因。
终止对象名单:
序 号 | 街 镇 | 居委村委 | 姓 名 |
1 | 华亭镇 | 塔桥村 | 陈善良 |
如发现对象名单中有不符合条件者,请及时联系嘉定区红十字会(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6月8日——6月15日
一、新增对象必须全部符合下列条件:
(一)重度失智(老年痴呆,有病史诊断),且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居家养老老人( (略) 者不在此范围内);
(三)老人具有本区户籍,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
(四)患者本人月平均收入等于或低于3020元,且夫妻双方月平均收入等于或低于上述标准;
(五)本人有明确有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合法监护人。
新增对象名单:
序 号 | 街 镇 | 居委村委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监护人 | 经办人 |
1 | 外冈镇 | 景苑第一社区 | 陈秀娟 | 女 | 86 | 陈建明 | 金瑛 |
二、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需终止:
(一)患者逝世;
(二)患者搬离嘉定区(指户口迁移本区);
(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情况( (略) 、 (略) 等);
(四)其他需终止的特殊原因。
终止对象名单:
序 号 | 街 镇 | 居委村委 | 姓 名 |
1 | 华亭镇 | 塔桥村 | 陈善良 |
如发现对象名单中有不符合条件者,请及时联系嘉定区红十字会(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6月8日——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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