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科技创新产业配套设施EPC-O项目
龙湖科技创新产业配套设施EPC-O项目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各潜在投标人对“龙湖科技创新产业配套设施EPC-O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 1:技术标暗标中的图片能否带文字,图片中文字格式和字体是否有具体要求?
回复:可带文字,文字格式与大小按暗标规定执行。
疑问 2:技术标暗标中项目建议书和运营方案编制,需要发包人提供商业土地性质、出售比例、出售要求基本信息。
回复:土地为M0用地,其余暂不考虑,后期视运营情况决定是否出售。
疑问 3: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为施工投标人中标后的变更项目经理,是否可以作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
回复:可以,证明材料中需要体现项目经理变更情况。
疑问 4:如果作为园区非委托项目,是园区自有开发和招商运营,提供园区载体房地产权证,是否可以替代运营合同,且不受业绩时间限制,因为房地权证办理完后,项目招商运营仍在持续。这种自有开发和自主运营的项目是否可以作为投标人运营业绩?
回复:可以替代运营合同,若自房地产权证办理完后处于持续运营状态则不受业绩时间限制。
疑问 5:如果作为园区非委托项目,是园区自有开发和自主运营,提供园区载体房地产权证,是否可以替代运营合同,且不受业绩时间限制,由房地产权证所有人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是否可以作为运营负责人业绩?
回复:可以替代运营合同,若自房地产权证办理完后处于持续运营状态则不受业绩时间限制。
疑问 6:评分办法中“承担运营任务的单位所运营的孵化园区被认定为国家级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的1个得2分,省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最高3分”。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认定证明材料提供批文或公告截图,证明孵化器获奖主体是投标人,是否可以认定加分?由科技委员会或经信委或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同类型证书(或文件)是否可以作为加分项?
回复:提供批文或公告截图予以认可;运营的产业园或科创园具有同等级证书予以认可。
疑问 7:国家级示范类奖项(称号)的或省级示范类奖项(称号),提供证明材料的获奖主体是投标人,是否可以作为得分项?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 8:评分办法中“运营的产业园(产业园如科创中心、孵化器、 (略) 、产业小镇等),每提供1个注册地在 (略) 企业得1分;每提供一个注册地非 (略) 企业得0.5分;本项目最高得2分;注: (略) 企业及属于该园区内企业证明材料扫描件,企业 (略) 或直 (略) 企业均予以认可”。该项证明材料提供营 (略) 代码,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即为类似业绩园区,是否满足要求?国家 (略) 查询结果是否可行?
回复:均予以认可。
疑问 9:评分办法中运营任务单位企业实力第2条“每提供 (略) 所的合作协议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人的母集 (略) 所的合作协议书 (略) 的推 (略) 页链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是否可以认定加分?
回复:提供合作协议或高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予以认可,其他材料不予认可;对于母 (略) 所合作的情况,除提供合作协议或者高校出具的证明,还需提供股权关系证明。
疑问 10:评分办法中“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运营任务的单位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或以上)的产业园(产业园如科创中心、孵化器、 (略) 、产业小镇等)项目运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2分”。1、因运营业务特殊性, (略) 层级承接相对灵活便于运营实施,运营业绩为 (略) ( (略) (略) )、控股子公司( (略) (略) )的业绩是否认可?2、2019年1月1日前签订的,但目前仍在运营的项目运营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1、按招标文件执行。2、处于持续运营状态的业绩予以认可。
疑问 11:评分办法中“拟任本项目运营负责人以运营负责人身份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或以上)的产业园(产业园如科创中心、孵化器、 (略) 、产业小镇等)运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1、2019年1月1日之前签约,且目前仍在运营的项目作为运营负责人的业绩得分是否认可?2、 (略) 出具的证明是否认可?
回复:1、处于持续运营状态的业绩予以认可。2、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 12:评分办法中“运营产业园(产业园如科创中心、孵化器、 (略) 、产业小镇等),每提供1个注册地在 (略) 企业得1分;每提供一个注册地非 (略) 企业得0.5分;本项目最高得2分。 (略) 企业及属于该园区内企业证明材料扫描件,企业 (略) 或直 (略) 企业均予以认可”。 (略) 及分公司也能算为业绩得分是否认可?
回复:每提供1个注册地在 (略) 企业得1分, (略) 在运营 (略) 或分公司得0.5分。
疑问 13:招标文件中要求运营人员(不含运营负责人)20人,建议修改为15人,根据运营情况再补充配置或针对性招聘。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 14:招标文件中业绩证明资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作协议(合同)、相关股权关系证明材料、合同*方出具的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鉴于多数运营单位是政府部门或管委会(以及下属国有企业)招商引资的单位,没有履行招标流程,因此也没有中标通知书,恳请招标人酌情考虑,能否调整为:“提供中标通知书(无中标通知书的可提供政府部门或管委会(或下属国有企业)出具的证明材料)、合作协议(合同)、相关股权关系证明材料、合同*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回复:无中标通知书的可提供政府部门或管委会招商引资协议。
疑问 15:关于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规模的认定,若运营合同仅明确了招商面积,未包含附属配套面积,能否以政府部门或管委会(或下属国有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 16: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运营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鉴于,运营负责人的工作地点为属地化的产业园,社保缴纳单位 (略) ,因此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运营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非常困难,恳请招标人按实际情况酌情考虑,能否调整为“运营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 (略) 、控股公司、分公司或投标人与合同*方(或*方指定部门)合作 (略) ”。
回复:可以, (略) 、控股公司或投标人与合同*方(或*方指定部门)合作 (略) 缴纳,还需提供股权证明。
疑问 17:本项目运营服务范围:“龙湖科创园区面积约21.*平方米的产业招商和园区运营管理服务”,是否包含物业管理和物业费收取、餐饮管理和费用收取等服务内容?
回复: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做物业管理和物业费收取、餐饮管理和费用收取等工作。
疑问 18:本项目合同估算价*.*元(最高投标限价:*.*元)中该合同估算价中(最高投标限价)是否包含运营成本及费用(5+N)?
回复:包含五年的运营费用。
疑问 19:初步设计总说明上各单体建筑名称上前后不一致,并且初步设计与总平面定位图建筑单体名称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总平图为准。
疑问 20:现场踏勘,场地内存在部分房屋建筑,后期可能影响施工,请问是已协调拆除?
回复:已协调,中标人负责拆除工作,残值归招标人所有。
疑问 21:现场踏勘场区内较多苗木,请问是否由保留要求或后期由建设单位自行协调移除?
回复:由中标人移除,苗木归招标人所有。
疑问 22:是否能提供CAD版本各初设图纸?
回复:不提供。
疑问 23:投标人为方便项目运营,应政府要求在项 (略) ,该运营公司为投 (略) (三级以内), (略) 获得的国家级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或奖项能否予以认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 24:该项目考核指标是否可以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 25:招标文件《投标信息一览表》中请明确:①“报价金额(%)”一栏填写费率还是填写总价金额?
回复:按费率填写。
疑问 26:招标文件格式“九、价格清单”,因无具体投标报价清单,后附各部分报价清单模板,是否直接报各部分总价即可,无需展开列项?
回复:本项不作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即可,不涉及可不填写。
疑问 27:设计咨询费描述,是否理解为报价在建安费中予以考虑,包含在总价中,此项费用未来如何支付,支付比例如何?
回复:包含在总价内,费用由联合体各成员自行商定。
疑问 2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 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与招标范围相关的设计费、施工费(含创优费用)、运营费。”中未提及勘察费用,招标范围是否包含勘察?
回复:不包含。
疑问 29:目前招标文件没有项目概算,对招商中心的软硬装修、家具设施设备、布展陈设、宣传片多媒体是否已列入项目造价?
回复:包含在总价内,自行考虑。
疑问 30:经对初步设计图纸进行审阅后,发现各专业涉及到的铸铁、镀锌等材质钢管占比较高,建议纳入调差范围内。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 31:根据初步设计总平面图,园区北侧设计有一处次入口,而总平面定位图中该处无出入口,请明确该处是否有出入口?如有,该出入口 (略) 连接的 (略) 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不包含。
疑问 32:钢材建议增加河南闽源钢厂,六安钢铁;瓷砖增加蒙娜丽莎;电缆电线增加江南、上上、华美;空调增加新科;石膏板增加泰山;开关、插座增加德力西品牌。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创 (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略)
2024年6月7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各潜在投标人对“龙湖科技创新产业配套设施EPC-O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 1:技术标暗标中的图片能否带文字,图片中文字格式和字体是否有具体要求?
回复:可带文字,文字格式与大小按暗标规定执行。
疑问 2:技术标暗标中项目建议书和运营方案编制,需要发包人提供商业土地性质、出售比例、出售要求基本信息。
回复:土地为M0用地,其余暂不考虑,后期视运营情况决定是否出售。
疑问 3: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为施工投标人中标后的变更项目经理,是否可以作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
回复:可以,证明材料中需要体现项目经理变更情况。
疑问 4:如果作为园区非委托项目,是园区自有开发和招商运营,提供园区载体房地产权证,是否可以替代运营合同,且不受业绩时间限制,因为房地权证办理完后,项目招商运营仍在持续。这种自有开发和自主运营的项目是否可以作为投标人运营业绩?
回复:可以替代运营合同,若自房地产权证办理完后处于持续运营状态则不受业绩时间限制。
疑问 5:如果作为园区非委托项目,是园区自有开发和自主运营,提供园区载体房地产权证,是否可以替代运营合同,且不受业绩时间限制,由房地产权证所有人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是否可以作为运营负责人业绩?
回复:可以替代运营合同,若自房地产权证办理完后处于持续运营状态则不受业绩时间限制。
疑问 6:评分办法中“承担运营任务的单位所运营的孵化园区被认定为国家级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的1个得2分,省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最高3分”。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认定证明材料提供批文或公告截图,证明孵化器获奖主体是投标人,是否可以认定加分?由科技委员会或经信委或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同类型证书(或文件)是否可以作为加分项?
回复:提供批文或公告截图予以认可;运营的产业园或科创园具有同等级证书予以认可。
疑问 7:国家级示范类奖项(称号)的或省级示范类奖项(称号),提供证明材料的获奖主体是投标人,是否可以作为得分项?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 8:评分办法中“运营的产业园(产业园如科创中心、孵化器、 (略) 、产业小镇等),每提供1个注册地在 (略) 企业得1分;每提供一个注册地非 (略) 企业得0.5分;本项目最高得2分;注: (略) 企业及属于该园区内企业证明材料扫描件,企业 (略) 或直 (略) 企业均予以认可”。该项证明材料提供营 (略) 代码,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即为类似业绩园区,是否满足要求?国家 (略) 查询结果是否可行?
回复:均予以认可。
疑问 9:评分办法中运营任务单位企业实力第2条“每提供 (略) 所的合作协议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人的母集 (略) 所的合作协议书 (略) 的推 (略) 页链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是否可以认定加分?
回复:提供合作协议或高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予以认可,其他材料不予认可;对于母 (略) 所合作的情况,除提供合作协议或者高校出具的证明,还需提供股权关系证明。
疑问 10:评分办法中“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运营任务的单位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或以上)的产业园(产业园如科创中心、孵化器、 (略) 、产业小镇等)项目运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2分”。1、因运营业务特殊性, (略) 层级承接相对灵活便于运营实施,运营业绩为 (略) ( (略) (略) )、控股子公司( (略) (略) )的业绩是否认可?2、2019年1月1日前签订的,但目前仍在运营的项目运营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1、按招标文件执行。2、处于持续运营状态的业绩予以认可。
疑问 11:评分办法中“拟任本项目运营负责人以运营负责人身份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或以上)的产业园(产业园如科创中心、孵化器、 (略) 、产业小镇等)运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1、2019年1月1日之前签约,且目前仍在运营的项目作为运营负责人的业绩得分是否认可?2、 (略) 出具的证明是否认可?
回复:1、处于持续运营状态的业绩予以认可。2、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 12:评分办法中“运营产业园(产业园如科创中心、孵化器、 (略) 、产业小镇等),每提供1个注册地在 (略) 企业得1分;每提供一个注册地非 (略) 企业得0.5分;本项目最高得2分。 (略) 企业及属于该园区内企业证明材料扫描件,企业 (略) 或直 (略) 企业均予以认可”。 (略) 及分公司也能算为业绩得分是否认可?
回复:每提供1个注册地在 (略) 企业得1分, (略) 在运营 (略) 或分公司得0.5分。
疑问 13:招标文件中要求运营人员(不含运营负责人)20人,建议修改为15人,根据运营情况再补充配置或针对性招聘。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 14:招标文件中业绩证明资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作协议(合同)、相关股权关系证明材料、合同*方出具的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鉴于多数运营单位是政府部门或管委会(以及下属国有企业)招商引资的单位,没有履行招标流程,因此也没有中标通知书,恳请招标人酌情考虑,能否调整为:“提供中标通知书(无中标通知书的可提供政府部门或管委会(或下属国有企业)出具的证明材料)、合作协议(合同)、相关股权关系证明材料、合同*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回复:无中标通知书的可提供政府部门或管委会招商引资协议。
疑问 15:关于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规模的认定,若运营合同仅明确了招商面积,未包含附属配套面积,能否以政府部门或管委会(或下属国有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 16: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运营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鉴于,运营负责人的工作地点为属地化的产业园,社保缴纳单位 (略) ,因此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运营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非常困难,恳请招标人按实际情况酌情考虑,能否调整为“运营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 (略) 、控股公司、分公司或投标人与合同*方(或*方指定部门)合作 (略) ”。
回复:可以, (略) 、控股公司或投标人与合同*方(或*方指定部门)合作 (略) 缴纳,还需提供股权证明。
疑问 17:本项目运营服务范围:“龙湖科创园区面积约21.*平方米的产业招商和园区运营管理服务”,是否包含物业管理和物业费收取、餐饮管理和费用收取等服务内容?
回复: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做物业管理和物业费收取、餐饮管理和费用收取等工作。
疑问 18:本项目合同估算价*.*元(最高投标限价:*.*元)中该合同估算价中(最高投标限价)是否包含运营成本及费用(5+N)?
回复:包含五年的运营费用。
疑问 19:初步设计总说明上各单体建筑名称上前后不一致,并且初步设计与总平面定位图建筑单体名称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总平图为准。
疑问 20:现场踏勘,场地内存在部分房屋建筑,后期可能影响施工,请问是已协调拆除?
回复:已协调,中标人负责拆除工作,残值归招标人所有。
疑问 21:现场踏勘场区内较多苗木,请问是否由保留要求或后期由建设单位自行协调移除?
回复:由中标人移除,苗木归招标人所有。
疑问 22:是否能提供CAD版本各初设图纸?
回复:不提供。
疑问 23:投标人为方便项目运营,应政府要求在项 (略) ,该运营公司为投 (略) (三级以内), (略) 获得的国家级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或奖项能否予以认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 24:该项目考核指标是否可以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 25:招标文件《投标信息一览表》中请明确:①“报价金额(%)”一栏填写费率还是填写总价金额?
回复:按费率填写。
疑问 26:招标文件格式“九、价格清单”,因无具体投标报价清单,后附各部分报价清单模板,是否直接报各部分总价即可,无需展开列项?
回复:本项不作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即可,不涉及可不填写。
疑问 27:设计咨询费描述,是否理解为报价在建安费中予以考虑,包含在总价中,此项费用未来如何支付,支付比例如何?
回复:包含在总价内,费用由联合体各成员自行商定。
疑问 2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 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与招标范围相关的设计费、施工费(含创优费用)、运营费。”中未提及勘察费用,招标范围是否包含勘察?
回复:不包含。
疑问 29:目前招标文件没有项目概算,对招商中心的软硬装修、家具设施设备、布展陈设、宣传片多媒体是否已列入项目造价?
回复:包含在总价内,自行考虑。
疑问 30:经对初步设计图纸进行审阅后,发现各专业涉及到的铸铁、镀锌等材质钢管占比较高,建议纳入调差范围内。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 31:根据初步设计总平面图,园区北侧设计有一处次入口,而总平面定位图中该处无出入口,请明确该处是否有出入口?如有,该出入口 (略) 连接的 (略) 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不包含。
疑问 32:钢材建议增加河南闽源钢厂,六安钢铁;瓷砖增加蒙娜丽莎;电缆电线增加江南、上上、华美;空调增加新科;石膏板增加泰山;开关、插座增加德力西品牌。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创 (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略)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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