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湖流域骨干河渠堤防加固工程荆州市直部分第1标段及第11标段四湖流域骨干河渠堤防加固工程荆州市直部分第1标段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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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湖流域骨干河渠堤防加固工程荆州市直部分第1标段及第11标段四湖流域骨干河渠堤防加固工程荆州市直部分第1标段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


各投标人:

四湖流域骨干河渠堤防加固工程( (略) 直部分)第1标段(标段编号HBSJ-*SL-*)作如下澄清变更说明:

1、招标公告“2.2招标范围”中“合同估算价:1046.39万元”现修改为合同估算价:1145.21万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投标限价”中“最高投标限价为 1046.39 万元”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为 1145.21 万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多标段投标”中增加“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多投均无效”。

2、“招标公告6.投标相关事宜”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均补充内容如下:

(1)最高限价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工程费为准;

(2)合同总价不得超过经批复的财政评审的工程费,其中水土保持工程费和环境保护工程费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批复的投资额;

(3)最终合同单价为承包人在本项目财政评审批复后须按批复的财政评审清单重新对“工程费”进行价格计算,重新确定工程费项目相应单价(即将“安全生产措施费”从“财政评审的工程费项目单价*工程费分项投标报价/工程费分项限价”计算的单价中剥离后的单价,即“重新确定的工程费项目单价”)。相当于最终合同单价=财政评审的工程费项目单价*投标分项单价下浮率。

(4)最终结算总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项)为准。

3、工程量清单已做修改,清单内容重新上传,具体工程量清单以本次上传为准。

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2节 专用合同条款”已做修改,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现修改为:2024 年06月26日09时00分。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查阅本项目答疑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文件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

(略) 四湖工程管理局

(略) 楚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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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四湖流域骨干河渠堤防加固工程( (略) 直部分)第1标段(标段编号HBSJ-*SL-*)作如下澄清变更说明:

1、招标公告“2.2招标范围”中“合同估算价:1046.39万元”现修改为合同估算价:1145.21万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投标限价”中“最高投标限价为 1046.39 万元”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为 1145.21 万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多标段投标”中增加“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多投均无效”。

2、“招标公告6.投标相关事宜”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均补充内容如下:

(1)最高限价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工程费为准;

(2)合同总价不得超过经批复的财政评审的工程费,其中水土保持工程费和环境保护工程费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批复的投资额;

(3)最终合同单价为承包人在本项目财政评审批复后须按批复的财政评审清单重新对“工程费”进行价格计算,重新确定工程费项目相应单价(即将“安全生产措施费”从“财政评审的工程费项目单价*工程费分项投标报价/工程费分项限价”计算的单价中剥离后的单价,即“重新确定的工程费项目单价”)。相当于最终合同单价=财政评审的工程费项目单价*投标分项单价下浮率。

(4)最终结算总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项)为准。

3、工程量清单已做修改,清单内容重新上传,具体工程量清单以本次上传为准。

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2节 专用合同条款”已做修改,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现修改为:2024 年06月26日09时00分。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查阅本项目答疑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文件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

(略) 四湖工程管理局

(略) 楚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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