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370MHz通信装备第三次答疑通知-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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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370MHz通信装备第三次答疑通知-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91,*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网上评标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招标的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370MHz通信装备),现对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06月06日提出的异议进行答疑,答疑内容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三节技术要求---六、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2、 (略) 关4.能够实现 370MHz 窄带集群系统终端与 (略) 系统终端之间传送短消息功能,包括点对点短消息、点对多点的组短消息;6.能够接入≥20 (略) 络。以上参数 (略) 厂商远东通信, (略) 市场调查, (略) 关同时满足以上两项参数的厂商不足三家,如有三个以上厂商产品完全满足以上要求的,请列举相关产品的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请求删除:“4.能够实现实现 370MHz 窄带集群系统终端与 (略) 系统终端之间传送短消息功能,包括点对点短消息、点对多点的组短消息”;删除:“6.能够接入≥20 (略) 络”。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三节技术要求---六、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5、370MHz 集群同播固定站 6.支持回波损耗、温度、LNA 电流功耗报警。LNA 电流功耗报警功能是远东通信设计的非标性功能, (略) 市场调查,370MHz 集群同播固定站满足 LNA 电流功耗报警功能的厂商不足三家,如有三个以上厂商产品满足的,请列举相关产品的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请求删除:“6.支持回波损耗、温度、LNA 电流功耗报警”。

问题三:“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三节技术要求---六、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5、370MHz 集群同播固定站,6、370MHz 集群移动站,7、370MHz (略) 固定站,8、370MHz (略) 固定站(可移动),9、370MHz 多模融合终端含卫星定位装置及相关设备,支持独立使用北斗定位模式,满足国家对定位、授时、导航的相关规定。必须明确“满足国家对定位、授时、导航的相关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规定,规定条款模糊不清,给投标人带来不确定性,无法准确判断要满足哪些具体规定才能符合招标要求,更难以准确编制标书。请求明确“满足国家对定位、授时、导航的相关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规定;或删除:“含卫星定位装置及相关设备,支持独立使用北斗定位模式,满足国家对定位、授时、导航的相关规定”。

问题一答复、问题二答复、问题三答复:详见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370MHz通信装备)第二次答疑通知,查看链接(https://ggzy.http://**/tradeInfo/detailHtml?metaId=*120)

问题四:

“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9月22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 (略) 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http://**_*.html)中“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有明确要求的,应当对其是否被准予行政许可、取得相关资质资格情况进行审查”规定,投标人经营资质应为行政许可资质。

招标文件第19页要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因本项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除营业执照属于行政许可资质外,并无其他行政许可资质要求,也无业绩要求,因此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文件无需提供除营业执照外的资质和业绩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应制造商也无需提供除营业执照外的资质和业绩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370MHz通信装备)第二次答疑通知》中要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所投产品制造商也须按“须知前附表1.4.1项条款中资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第①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非行政许可资质,第②条中除营业执照之外,其他(授权书)并非行政许可资质)无事实和法规依据:

1、建议删除第二次答疑通知中“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所投产品制造商也须按“须知前附表1.4.1项条款中资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要求;

2、建议明确“因招标文件中资格要求中未要求除营业执照外的资质、业绩,故本项目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中不需要提供除营业执照外的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应制造商也不需要提供除营业执照外的资质、业绩证明材料。”

问题四答复:

1、贵单位对“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一、进一步明确招标投标过程中对企业经营资质资格的审查标准企业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其经营范围由其章程确定,并依法按照相关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以向社会公示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招标人在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有明确要求的,应当对其是否被准予行政许可、取得相关资质资格情况进行审查,不应以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审查代替,或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记载行政许可批准证件上的具体内容作为审查标准”理解有误,请认真正确解读该通知所有内容,对于贵单位提出的,建议删除第二次答疑通知中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所投产品制造商也须按“须知前附表1.4.1项条款中资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建议我单位不采纳。

2、“贵单位提出的,建议明确:因招标文件中资格要求中未要求除营业执照外的资质、业绩,故本项目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中不需要提供除营业执照外的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应制造商也不需要提供除营业执照外的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按照招标文件已明确的资格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即可。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条款中“资质要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所投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应包括第五章供货要求中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一、通信装备配备所示内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资质要求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2.制造商授权书。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条款中“(2)财务要求:(3)信誉要求:(4)其他要求:”只对投标人做出要求,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制造商不需要提供“(2)财务要求:(3)信誉要求:(4)其他要求:”要求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中业绩要求只作为商务评分标准项,商务评分标准项的业绩要求只对投标人做出要求。

注:本次答疑内容只是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答疑未涉及《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因此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延期,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2024 年 06 月 07日

(略) :重庆鸿森 (略)

2024 年 06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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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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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91,*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网上评标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招标的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370MHz通信装备),现对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06月06日提出的异议进行答疑,答疑内容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三节技术要求---六、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2、 (略) 关4.能够实现 370MHz 窄带集群系统终端与 (略) 系统终端之间传送短消息功能,包括点对点短消息、点对多点的组短消息;6.能够接入≥20 (略) 络。以上参数 (略) 厂商远东通信, (略) 市场调查, (略) 关同时满足以上两项参数的厂商不足三家,如有三个以上厂商产品完全满足以上要求的,请列举相关产品的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请求删除:“4.能够实现实现 370MHz 窄带集群系统终端与 (略) 系统终端之间传送短消息功能,包括点对点短消息、点对多点的组短消息”;删除:“6.能够接入≥20 (略) 络”。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三节技术要求---六、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5、370MHz 集群同播固定站 6.支持回波损耗、温度、LNA 电流功耗报警。LNA 电流功耗报警功能是远东通信设计的非标性功能, (略) 市场调查,370MHz 集群同播固定站满足 LNA 电流功耗报警功能的厂商不足三家,如有三个以上厂商产品满足的,请列举相关产品的品牌、型号及证明材料。请求删除:“6.支持回波损耗、温度、LNA 电流功耗报警”。

问题三:“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三节技术要求---六、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5、370MHz 集群同播固定站,6、370MHz 集群移动站,7、370MHz (略) 固定站,8、370MHz (略) 固定站(可移动),9、370MHz 多模融合终端含卫星定位装置及相关设备,支持独立使用北斗定位模式,满足国家对定位、授时、导航的相关规定。必须明确“满足国家对定位、授时、导航的相关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规定,规定条款模糊不清,给投标人带来不确定性,无法准确判断要满足哪些具体规定才能符合招标要求,更难以准确编制标书。请求明确“满足国家对定位、授时、导航的相关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规定;或删除:“含卫星定位装置及相关设备,支持独立使用北斗定位模式,满足国家对定位、授时、导航的相关规定”。

问题一答复、问题二答复、问题三答复:详见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370MHz通信装备)第二次答疑通知,查看链接(https://ggzy.http://**/tradeInfo/detailHtml?metaId=*120)

问题四:

“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9月22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 (略) 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http://**_*.html)中“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有明确要求的,应当对其是否被准予行政许可、取得相关资质资格情况进行审查”规定,投标人经营资质应为行政许可资质。

招标文件第19页要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因本项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除营业执照属于行政许可资质外,并无其他行政许可资质要求,也无业绩要求,因此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文件无需提供除营业执照外的资质和业绩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应制造商也无需提供除营业执照外的资质和业绩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370MHz通信装备)第二次答疑通知》中要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所投产品制造商也须按“须知前附表1.4.1项条款中资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第①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非行政许可资质,第②条中除营业执照之外,其他(授权书)并非行政许可资质)无事实和法规依据:

1、建议删除第二次答疑通知中“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所投产品制造商也须按“须知前附表1.4.1项条款中资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要求;

2、建议明确“因招标文件中资格要求中未要求除营业执照外的资质、业绩,故本项目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中不需要提供除营业执照外的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应制造商也不需要提供除营业执照外的资质、业绩证明材料。”

问题四答复:

1、贵单位对“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一、进一步明确招标投标过程中对企业经营资质资格的审查标准企业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其经营范围由其章程确定,并依法按照相关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以向社会公示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招标人在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有明确要求的,应当对其是否被准予行政许可、取得相关资质资格情况进行审查,不应以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审查代替,或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记载行政许可批准证件上的具体内容作为审查标准”理解有误,请认真正确解读该通知所有内容,对于贵单位提出的,建议删除第二次答疑通知中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所投产品制造商也须按“须知前附表1.4.1项条款中资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建议我单位不采纳。

2、“贵单位提出的,建议明确:因招标文件中资格要求中未要求除营业执照外的资质、业绩,故本项目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中不需要提供除营业执照外的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应制造商也不需要提供除营业执照外的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按照招标文件已明确的资格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即可。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条款中“资质要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所投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应包括第五章供货要求中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一、通信装备配备所示内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资质要求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2.制造商授权书。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条款中“(2)财务要求:(3)信誉要求:(4)其他要求:”只对投标人做出要求,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制造商不需要提供“(2)财务要求:(3)信誉要求:(4)其他要求:”要求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中业绩要求只作为商务评分标准项,商务评分标准项的业绩要求只对投标人做出要求。

注:本次答疑内容只是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答疑未涉及《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因此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延期,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2024 年 06 月 07日

(略) :重庆鸿森 (略)

2024 年 06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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