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供应链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标段-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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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供应链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标段-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成都*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供应链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成都*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供应链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标段的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设计费支 (略) 项目(含停车场)变更为第一次付款:单个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图审后支付占对应设计费比例的60%。(按暂定合同价计算);第二次付款:单个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占对应设计费比例的40%。(按财评扣除暂列金进行结算)。勘察费支付进度变更为:第一次付款单个项目勘察报告通过审查后支付占对应勘察费比例的60%(按勘察合同暂定金额计算);第二次付款:单个项目勘察结算完成后支付占对应勘察费比例的30%(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第三次付款: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占对应勘察费比例的10%(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二、以上内容,招标文件与之有关之处作相应调整,其它内容不变。

招 标 人:成 (略) 港经济技术开 (略)

2024年6月11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成都*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供应链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成都*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供应链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标段的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设计费支 (略) 项目(含停车场)变更为第一次付款:单个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图审后支付占对应设计费比例的60%。(按暂定合同价计算);第二次付款:单个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占对应设计费比例的40%。(按财评扣除暂列金进行结算)。勘察费支付进度变更为:第一次付款单个项目勘察报告通过审查后支付占对应勘察费比例的60%(按勘察合同暂定金额计算);第二次付款:单个项目勘察结算完成后支付占对应勘察费比例的30%(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第三次付款: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占对应勘察费比例的10%(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二、以上内容,招标文件与之有关之处作相应调整,其它内容不变。

招 标 人:成 (略) 港经济技术开 (略)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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