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震局吉林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地震构造环境探查装备体系震源识别装备建设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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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震局吉林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地震构造环境探查装备体系震源识别装备建设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吉林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地震构造环境探查装备体系(震源识别装备建设)
品目

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社会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社会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 吉林省地震局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13:12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1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6月11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玲玲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吉林省地震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57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马飞*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998号金鼎大厦1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崔玲玲、姜海波、胡海燕、王琰04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巨灾防范工程地震构造环境探查装备体系(震源识别装备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巨灾防范工程地震构造环境探查装备体系(震源识别装备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 人以上单数:(一)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

故原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2条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相关专业专家4人;”更改为“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相关专业专家6人;”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本项目变更事项,不影响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开标时间不顺延。

更正日期:2024年6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地震局

地 址: (略) 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5788号

联 系 人:马飞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玲玲

电   话:*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地震局     

地址: (略) 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5788号        

联系方式:马飞*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系方式:崔玲玲、姜海波、胡海燕、王琰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玲玲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吉林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地震构造环境探查装备体系(震源识别装备建设)
品目

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社会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社会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 吉林省地震局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13:12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1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6月11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玲玲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吉林省地震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57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马飞*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998号金鼎大厦1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崔玲玲、姜海波、胡海燕、王琰04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巨灾防范工程地震构造环境探查装备体系(震源识别装备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巨灾防范工程地震构造环境探查装备体系(震源识别装备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 人以上单数:(一)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

故原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2条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相关专业专家4人;”更改为“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相关专业专家6人;”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本项目变更事项,不影响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开标时间不顺延。

更正日期:2024年6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地震局

地 址: (略) 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5788号

联 系 人:马飞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玲玲

电   话:*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地震局     

地址: (略) 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5788号        

联系方式:马飞*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系方式:崔玲玲、姜海波、胡海燕、王琰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玲玲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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