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3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变更公告
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3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变更公告
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2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变更公告 | 2023-12-20 |
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3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变更公告 | 2024-06-05 |
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3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变更公告 | 2024-06-11 |
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3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
澄清、修改通知02
招标编号:E*8002
关于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3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24年6月21日9时10分00秒变更为2024年7月2日9时10分00秒。
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2项中的2.投标人投资类业绩修改如下:
2.投标人投资类业绩 (3分) | 投标人(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每承接过一个项目投融资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含)金额的投融资项目业绩的得 1.5 分,本小项满分为3.0分。 注:①投标人须提供项目业绩的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上应能体现作为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②项目投融资资金金额以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约定投资资金为准(若合同未体现投融资部分资金金额的,应补充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否则其业绩不计),时间以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签订日期为准; ③所提供的投融资项目业绩须包含投融资合作内容,具体包括:投资建设一体化项目、投建营一体化项目、BT、PPP、BOT、BOO、TOT、 ROT、DBFOT、特许经营等类型模式及以上类型的组合模式; ④投标人仅作为项目独立方或联合体牵头人参与的项目业绩予以认定。 |
本澄清修改通知作为“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3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澄清修改通知02与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通知01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略) (略)
福建省建信 (略)
2024年6月11日
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2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变更公告 | 2023-12-20 |
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3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变更公告 | 2024-06-05 |
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3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变更公告 | 2024-06-11 |
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3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
澄清、修改通知02
招标编号:E*8002
关于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3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24年6月21日9时10分00秒变更为2024年7月2日9时10分00秒。
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2项中的2.投标人投资类业绩修改如下:
2.投标人投资类业绩 (3分) | 投标人(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每承接过一个项目投融资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含)金额的投融资项目业绩的得 1.5 分,本小项满分为3.0分。 注:①投标人须提供项目业绩的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上应能体现作为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②项目投融资资金金额以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约定投资资金为准(若合同未体现投融资部分资金金额的,应补充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否则其业绩不计),时间以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签订日期为准; ③所提供的投融资项目业绩须包含投融资合作内容,具体包括:投资建设一体化项目、投建营一体化项目、BT、PPP、BOT、BOO、TOT、 ROT、DBFOT、特许经营等类型模式及以上类型的组合模式; ④投标人仅作为项目独立方或联合体牵头人参与的项目业绩予以认定。 |
本澄清修改通知作为“福州三江口植物园项目一期第3标段(投资建设一体化)”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澄清修改通知02与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通知01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略) (略)
福建省建信 (略)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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