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医保学生补充商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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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医保学生补充商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总务后勤部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内集中采购实施细则》,就医保学生补充商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

一、项目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医保学生补充商业保险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XYY-[2024]009

三、需求内容

(一)技术服务内容

1.在校学生意外伤害、住院商业医疗保险等。保险金额、保险费如下:

险种名称

保额(元)

费率

保费

免赔

乘坐民航班机

50000.00




乘坐客运轮船

50000.00



乘坐客运轨道车

50000.00



乘坐客运机运车

50000.00



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50000.00



住院医疗

20000.00


住院医疗费(除居民医保支付外,属于医保范围的部分)*三级80%,二级85%,一级90%

意外伤害门诊保险

5000.00


医保范围部分,免赔100元,按100%赔付。

住院补贴

50.00/天




疾病身故赔偿

50000.00




(1)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保险责任

身故: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之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残疾: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残疾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中国人民银行《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在同一有效期内,无论发生一次或多次意外伤残均按规定给付,但累积不超过约定“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多项身体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对应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上肢或同一下肢时,保险人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的给付上述各项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上述各项保险责任终止。

(2)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在保险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门(急)诊治疗,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治疗发生的符合本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而且必要的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居民医保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后所剩余的医疗费用中,按投保时双方约定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金”,最多给付不超过约定的“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金5000元”。

(3)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罹患疾病,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 (略) 治疗而支出的下列医疗费用,保险人按投保时双方约定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住院医疗费用:被保 (略) (略) 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居民医保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后所剩余的医疗费用中,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 (略) 费,最多给付不超过约定的“住院医疗费20000元”。

2、 (略) 补贴、因 (略) 、 (略) ,除享受“住院医疗保险”, (略) 期间,每天不低于50元的补贴。

3、报价含税:最高限价42元/人/年。

4、设立困难学生大病扶助基金7万元/年。

困难学生大病扶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按承诺金额每年交一次,通常要求中标公示期后,即交到大学财务处设立专项基金,最晚不得超过开学一个月。基金的使用:由参加“居民医保”和商业医疗保险,患有大病的贫困学生,书面申请,学院签署意见,学生处审核,门诊部审批医疗收据(发票),通过大学财务处支付给学生本人。

5、理赔时段追溯至**日。

6、参保学生因疾病身故,按5万保额赔付法定受益人。

7、理赔服务:理赔效率(从收到理赔材料到理赔款打进理赔人个人账户)应小于10个工作日。提供理赔服务方式、理赔措施及理赔负责人人数(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应社保证明)并盖有有效的公章及联系电话。具体详情见附件。

8、以往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学生人数约为4500人次;学生自愿参保,学校不对学生参保人数作任何承诺。

9、本项目服务期为24个月,协议为每年一签;如当年超过10%以上被保险人不满意,则可视为中标方没有履行好服务承诺,采购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第二年不再续签。

(二)服务商家数量:一家

四、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略) 市级分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报价人必须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并依法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其它许可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报价)时间、地点

(一)进校报备

有意参与报价者填写《报价人员临时进校报备表》excel格式发电子邮件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采购工作邮箱:*@*amail.http://**。附件命名格式:报名项目+单位名称;

注:报备表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日17:00,未及时提交报备表者无法参与报价;

(二)报价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北京时间):**日17:00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报价材料请递交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白云山校区) (略) 医保办(可邮寄)

联系人:罗老师/黄老师:020-* *

(四)报价要求:

1.报价文件一式两份,需密封良好,封口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密封袋上需注明询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报价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自查表、报价表、指标响应表、理赔服务方案等,除报价表须按如下格式填写外,其它文件格式自拟,所有文件需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3.报价格式

(1)技术服务内容

(1.1)在校学生意外伤害、住院商业医疗保险等。保险金额、保险费如下:


险种名称

保额(元)

费率

保费

免赔

乘坐民航班机

50000.00




乘坐客运轮船

50000.00



乘坐客运轨道车

50000.00



乘坐客运机运车

50000.00



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50000.00



住院医疗

20000.00


住院医疗费(除居民医保支付外,属于医保范围的部分)*三级80%,二级85%,一级90%

意外伤害门诊保险

5000.00


医保范围部分,免赔100元,按100%赔付。

住院补贴

50.00/天



疾病身故赔偿

50000.00



(1.2)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保险责任

身故: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之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残疾: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残疾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中国人民银行《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在同一有效期内,无论发生一次或多次意外伤残均按规定给付,但累积不超过约定“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多项身体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对应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上肢或同一下肢时,保险人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的给付上述各项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上述各项保险责任终止。

(1.3)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在保险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门(急)诊治疗,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治疗发生的符合本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而且必要的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居民医保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后所剩余的医疗费用中,按投保时双方约定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金”,最多给付不超过约定的“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金5000元”。

(1.4)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罹患疾病,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 (略) 治疗而支出的下列医疗费用,保险人按投保时双方约定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住院医疗费用:被保 (略) (略) 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居民医保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后所剩余的医疗费用中,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 (略) 费,最多给付不超过约定的“住院医疗费20000元”。

(2) (略) 补贴、因 (略) 、 (略) ,除享受“住院医疗保险”, (略) 期间,每天不低于50元的补贴。

(3)报价含税:最高限价42元/人/年。

(4)设立困难学生大病扶助基金7万元/年。

困难学生大病扶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按承诺金额每年交一次,通常要求中标公示期后,即交到大学财务处设立专项基金,最晚不得超过开学一个月。基金的使用:由参加“居民医保”和商业医疗保险,患有大病的贫困学生,书面申请,学院签署意见,学生处审核,门诊部审批医疗收据(发票),通过大学财务处支付给学生本人。

(5)理赔时段追溯至**日。

(6)参保学生因疾病身故,按5万保额赔付法定受益人。

(7)理赔服务:理赔效率(从收到理赔材料到理赔款打进理赔人个人账户)应小于10个工作日。提供理赔服务方式、理赔措施及理赔负责人人数(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应社保证明)并盖有有效的公章及联系电话。

(8)以往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学生人数约为4500人次;学生自愿参保,学校不对学生参保人数作任何承诺。

(9)本项目服务期为24个月,协议为每年一签;如当年超过10%以上被保险人不满意,则可视为中标方没有履行好服务承诺,采购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第二年不再续签。

七、评审及交付标准

(一)本次公开询价不需要报名,不需要交纳保证金。

(二)符合资质要求且100%响应需求的前提下以价格最低者为优先成交。

(三)如参与询价的有效报价人数低于法定人数(3家),但询价结果能满足用户需求的,可直接在有效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若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资格,该候选人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我校采购活动。

(五)收费方式:现场缴费:各公司指定的扫描方式,收费现 (略) 的特有工作标识, (略) 法定公章的收费凭证;如果出现缴交经费丢失,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可在入学通知书上,进行扫码缴费。

八、合同的签订

确认成交后,成交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与询价人签订有效合同。

九、询价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询价人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二)询价人地址: (略) 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

(三)联系电话:020-* *

(四)联系人:罗老师/黄老师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总务后勤部

**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总务后勤部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内集中采购实施细则》,就医保学生补充商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

一、项目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医保学生补充商业保险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XYY-[2024]009

三、需求内容

(一)技术服务内容

1.在校学生意外伤害、住院商业医疗保险等。保险金额、保险费如下:

险种名称

保额(元)

费率

保费

免赔

乘坐民航班机

50000.00




乘坐客运轮船

50000.00



乘坐客运轨道车

50000.00



乘坐客运机运车

50000.00



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50000.00



住院医疗

20000.00


住院医疗费(除居民医保支付外,属于医保范围的部分)*三级80%,二级85%,一级90%

意外伤害门诊保险

5000.00


医保范围部分,免赔100元,按100%赔付。

住院补贴

50.00/天




疾病身故赔偿

50000.00




(1)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保险责任

身故: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之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残疾: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残疾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中国人民银行《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在同一有效期内,无论发生一次或多次意外伤残均按规定给付,但累积不超过约定“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多项身体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对应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上肢或同一下肢时,保险人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的给付上述各项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上述各项保险责任终止。

(2)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在保险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门(急)诊治疗,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治疗发生的符合本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而且必要的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居民医保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后所剩余的医疗费用中,按投保时双方约定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金”,最多给付不超过约定的“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金5000元”。

(3)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罹患疾病,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 (略) 治疗而支出的下列医疗费用,保险人按投保时双方约定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住院医疗费用:被保 (略) (略) 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居民医保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后所剩余的医疗费用中,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 (略) 费,最多给付不超过约定的“住院医疗费20000元”。

2、 (略) 补贴、因 (略) 、 (略) ,除享受“住院医疗保险”, (略) 期间,每天不低于50元的补贴。

3、报价含税:最高限价42元/人/年。

4、设立困难学生大病扶助基金7万元/年。

困难学生大病扶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按承诺金额每年交一次,通常要求中标公示期后,即交到大学财务处设立专项基金,最晚不得超过开学一个月。基金的使用:由参加“居民医保”和商业医疗保险,患有大病的贫困学生,书面申请,学院签署意见,学生处审核,门诊部审批医疗收据(发票),通过大学财务处支付给学生本人。

5、理赔时段追溯至**日。

6、参保学生因疾病身故,按5万保额赔付法定受益人。

7、理赔服务:理赔效率(从收到理赔材料到理赔款打进理赔人个人账户)应小于10个工作日。提供理赔服务方式、理赔措施及理赔负责人人数(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应社保证明)并盖有有效的公章及联系电话。具体详情见附件。

8、以往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学生人数约为4500人次;学生自愿参保,学校不对学生参保人数作任何承诺。

9、本项目服务期为24个月,协议为每年一签;如当年超过10%以上被保险人不满意,则可视为中标方没有履行好服务承诺,采购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第二年不再续签。

(二)服务商家数量:一家

四、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略) 市级分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报价人必须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并依法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其它许可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报价)时间、地点

(一)进校报备

有意参与报价者填写《报价人员临时进校报备表》excel格式发电子邮件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采购工作邮箱:*@*amail.http://**。附件命名格式:报名项目+单位名称;

注:报备表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日17:00,未及时提交报备表者无法参与报价;

(二)报价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北京时间):**日17:00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报价材料请递交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白云山校区) (略) 医保办(可邮寄)

联系人:罗老师/黄老师:020-* *

(四)报价要求:

1.报价文件一式两份,需密封良好,封口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密封袋上需注明询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报价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自查表、报价表、指标响应表、理赔服务方案等,除报价表须按如下格式填写外,其它文件格式自拟,所有文件需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3.报价格式

(1)技术服务内容

(1.1)在校学生意外伤害、住院商业医疗保险等。保险金额、保险费如下:


险种名称

保额(元)

费率

保费

免赔

乘坐民航班机

50000.00




乘坐客运轮船

50000.00



乘坐客运轨道车

50000.00



乘坐客运机运车

50000.00



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50000.00



住院医疗

20000.00


住院医疗费(除居民医保支付外,属于医保范围的部分)*三级80%,二级85%,一级90%

意外伤害门诊保险

5000.00


医保范围部分,免赔100元,按100%赔付。

住院补贴

50.00/天



疾病身故赔偿

50000.00



(1.2)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保险责任

身故: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之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残疾: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残疾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中国人民银行《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在同一有效期内,无论发生一次或多次意外伤残均按规定给付,但累积不超过约定“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多项身体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对应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上肢或同一下肢时,保险人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的给付上述各项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上述各项保险责任终止。

(1.3)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在保险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门(急)诊治疗,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治疗发生的符合本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而且必要的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居民医保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后所剩余的医疗费用中,按投保时双方约定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金”,最多给付不超过约定的“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金5000元”。

(1.4)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罹患疾病,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 (略) 治疗而支出的下列医疗费用,保险人按投保时双方约定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住院医疗费用:被保 (略) (略) 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居民医保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后所剩余的医疗费用中,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 (略) 费,最多给付不超过约定的“住院医疗费20000元”。

(2) (略) 补贴、因 (略) 、 (略) ,除享受“住院医疗保险”, (略) 期间,每天不低于50元的补贴。

(3)报价含税:最高限价42元/人/年。

(4)设立困难学生大病扶助基金7万元/年。

困难学生大病扶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按承诺金额每年交一次,通常要求中标公示期后,即交到大学财务处设立专项基金,最晚不得超过开学一个月。基金的使用:由参加“居民医保”和商业医疗保险,患有大病的贫困学生,书面申请,学院签署意见,学生处审核,门诊部审批医疗收据(发票),通过大学财务处支付给学生本人。

(5)理赔时段追溯至**日。

(6)参保学生因疾病身故,按5万保额赔付法定受益人。

(7)理赔服务:理赔效率(从收到理赔材料到理赔款打进理赔人个人账户)应小于10个工作日。提供理赔服务方式、理赔措施及理赔负责人人数(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应社保证明)并盖有有效的公章及联系电话。

(8)以往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学生人数约为4500人次;学生自愿参保,学校不对学生参保人数作任何承诺。

(9)本项目服务期为24个月,协议为每年一签;如当年超过10%以上被保险人不满意,则可视为中标方没有履行好服务承诺,采购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第二年不再续签。

七、评审及交付标准

(一)本次公开询价不需要报名,不需要交纳保证金。

(二)符合资质要求且100%响应需求的前提下以价格最低者为优先成交。

(三)如参与询价的有效报价人数低于法定人数(3家),但询价结果能满足用户需求的,可直接在有效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若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资格,该候选人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我校采购活动。

(五)收费方式:现场缴费:各公司指定的扫描方式,收费现 (略) 的特有工作标识, (略) 法定公章的收费凭证;如果出现缴交经费丢失,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可在入学通知书上,进行扫码缴费。

八、合同的签订

确认成交后,成交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与询价人签订有效合同。

九、询价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询价人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二)询价人地址: (略) 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

(三)联系电话:020-* *

(四)联系人:罗老师/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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