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头基旧村全面合作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答疑纪要及澄清
墩头基旧村全面合作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答疑纪要及澄清
招标项目名称 | 墩头基旧村全面合作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墩头基旧村全面合作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性质 | 澄清 |
答疑纪要及澄清
各投标单位:
本招标项目工程为“墩头基旧村全面合作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于2024年6月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进行答疑和澄清修改,凡是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澄清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答疑纪要及澄清为准。内容如下:
一、答疑部分:
1、问:《招标文件》2.3条工程建设规模描述“总计容面积*平方米”与《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任务书》第1.4条、第1.6条总计容面积*平方米不一致,以何为准。
答:以《设计任务书》为准,即总计容面积*平方米。
2、问:工程实施方案中的BIM技术应用部分的得分响应文件,我司提供关于最终精度的承诺函是否满足?请业主明确。
答:可以。
3、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连续获得情况计算至2022年”,目前2023年A级纳税人名单已更新,招文是否更新为“连续获得情况计算至2023年”?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4、问:在招标公告第2.5.2条中,本项目整体竣工备案的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8月30日。但开工时间暂定2024年7月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约定的开工时间为起算),总工期791个日历天。是否实际以开工令时间为准,按791个日历天顺延?
答:是。
5、问:招标公告第2.5.2条关键节点计划,地基基础(含检测2024年8月30日)需完成,期间工作分项工程包括支护、土方、工程桩及静载检测,60天难以达到目标节点,是否给出关键节点自行控制,保证总工期即可?
答:可以。以总工期(791个日历天)作为工期控制目标;招标公告第2.5.2条关键节点计划,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优化。
6、问:招标公告第2.6.2.2.1条施工其他服务中第(2)条,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的各项报建报批手续,考虑旧改项目特征,实际若因方案及证件办理审批过程中出现滞后,导致现场施工延缓,合同工期可否因报建问题顺延?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7、问:合同文件“第二节 施工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1.1.1不可抗力包含的1.1.1.2小点即10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广东地区多发台风且破坏力强,但也不可能持续24小时以上,此条严重偏离实际对于不可抗力的要求。
答:10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是指项目所在地政府发布(持续24小时以上)10级或10级以上台风预警信号
8、问:投标文件中涉及盖章部分资料能否为主办方盖章?
答:联合体投标的,除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盖章、签字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盖章、签字即可。
9、问:招标文件63页第6条临水临电完成接驳之前“由投标人自己解决用水用电需求,相关涉及一切费用已包含在措施费投标报价中(包含周边及村内关系处理协调等)”此条要明确业主原因,导致迟迟无法通电的成本如何记取,需要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10、问:本次投标报价文件是否仅报送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2的“投标书”,是否需报送其他报价相关文件?
答:是,其他报价相关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
二、澄清部分:
无。
招标人:广州墩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日 ?期:2024年6月11日
招标项目名称 | 墩头基旧村全面合作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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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墩头基旧村全面合作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性质 | 澄清 |
答疑纪要及澄清
各投标单位:
本招标项目工程为“墩头基旧村全面合作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于2024年6月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进行答疑和澄清修改,凡是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澄清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答疑纪要及澄清为准。内容如下:
一、答疑部分:
1、问:《招标文件》2.3条工程建设规模描述“总计容面积*平方米”与《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任务书》第1.4条、第1.6条总计容面积*平方米不一致,以何为准。
答:以《设计任务书》为准,即总计容面积*平方米。
2、问:工程实施方案中的BIM技术应用部分的得分响应文件,我司提供关于最终精度的承诺函是否满足?请业主明确。
答:可以。
3、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连续获得情况计算至2022年”,目前2023年A级纳税人名单已更新,招文是否更新为“连续获得情况计算至2023年”?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4、问:在招标公告第2.5.2条中,本项目整体竣工备案的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8月30日。但开工时间暂定2024年7月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约定的开工时间为起算),总工期791个日历天。是否实际以开工令时间为准,按791个日历天顺延?
答:是。
5、问:招标公告第2.5.2条关键节点计划,地基基础(含检测2024年8月30日)需完成,期间工作分项工程包括支护、土方、工程桩及静载检测,60天难以达到目标节点,是否给出关键节点自行控制,保证总工期即可?
答:可以。以总工期(791个日历天)作为工期控制目标;招标公告第2.5.2条关键节点计划,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优化。
6、问:招标公告第2.6.2.2.1条施工其他服务中第(2)条,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的各项报建报批手续,考虑旧改项目特征,实际若因方案及证件办理审批过程中出现滞后,导致现场施工延缓,合同工期可否因报建问题顺延?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7、问:合同文件“第二节 施工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1.1.1不可抗力包含的1.1.1.2小点即10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广东地区多发台风且破坏力强,但也不可能持续24小时以上,此条严重偏离实际对于不可抗力的要求。
答:10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是指项目所在地政府发布(持续24小时以上)10级或10级以上台风预警信号
8、问:投标文件中涉及盖章部分资料能否为主办方盖章?
答:联合体投标的,除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盖章、签字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盖章、签字即可。
9、问:招标文件63页第6条临水临电完成接驳之前“由投标人自己解决用水用电需求,相关涉及一切费用已包含在措施费投标报价中(包含周边及村内关系处理协调等)”此条要明确业主原因,导致迟迟无法通电的成本如何记取,需要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10、问:本次投标报价文件是否仅报送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2的“投标书”,是否需报送其他报价相关文件?
答:是,其他报价相关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
二、澄清部分:
无。
招标人:广州墩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日 ?期: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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