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连江县潘渡镇卫生院数字化门诊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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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连江县潘渡镇卫生院数字化门诊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连江县 (略) 数字化门诊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 连江县 (略)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18:44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06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6月11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廖小兰、马光锦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连江县 (略)
采购单位地址 连江县潘渡镇贵安新天地沿江大道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曾女士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优胜招标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洪 (略) 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先生、廖小兰、马光锦 059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连江县 (略) 数字化门诊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更正为: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删除原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补充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货物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项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概况《采购标的一览表具体明细表》 中规定准确填写,多品目(货物名称)的须逐条(共计6条)填列。 【企业名称】项应准确填写投标人所投产品对应的制造商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项应明确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是微型企业(其中一种)。未按本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本规定与招标文件中其它规定有矛盾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原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递交时间:2024年6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9.谈判时间及地点:

9.1、开标时间:2024年6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更正为: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递交时间:2024年6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9.谈判时间及地点:

9.1、开标时间:2024年6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江县 (略)      

地址:连江县潘渡镇贵安新天地沿江大道17号        

联系方式:曾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优胜招标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洪 (略) 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联系方式:陈先生、廖小兰、马光锦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廖小兰、马光锦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连江县 (略) 数字化门诊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 连江县 (略)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18:44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06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6月11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廖小兰、马光锦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连江县 (略)
采购单位地址 连江县潘渡镇贵安新天地沿江大道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曾女士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优胜招标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洪 (略) 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先生、廖小兰、马光锦 059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连江县 (略) 数字化门诊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更正为: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删除原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补充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货物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项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概况《采购标的一览表具体明细表》 中规定准确填写,多品目(货物名称)的须逐条(共计6条)填列。 【企业名称】项应准确填写投标人所投产品对应的制造商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项应明确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是微型企业(其中一种)。未按本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本规定与招标文件中其它规定有矛盾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原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递交时间:2024年6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9.谈判时间及地点:

9.1、开标时间:2024年6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更正为: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递交时间:2024年6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9.谈判时间及地点:

9.1、开标时间:2024年6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江县 (略)      

地址:连江县潘渡镇贵安新天地沿江大道17号        

联系方式:曾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优胜招标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洪 (略) 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联系方式:陈先生、廖小兰、马光锦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廖小兰、马光锦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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