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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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变更公告

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已由峰峰矿区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峰开审批招标核字[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 (略) 峰峰矿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园区雨水管网7913米、污水管网9048米、中水管网8267米、燃气管网8069米、弱电管网8267米、污水提升泵站1座、破损路面恢复*平方米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化多层厂房面积*平方米,特勤消防站(含气体防护站、应急物资储备库)1座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2.1.3 工 期:81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20日历天;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730日历天)。2.1.4 质量要求: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2.1.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勘察、设计(按照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全部后续设服务工作,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图纸审查等其他服务内容)、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 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1.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 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 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将否决其投标 ; 2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http://**) (略) 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 ”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 (略) 峰峰矿区 (略) ,联系人:赵维涛,电话:0310-* ;代理机构:中鑫浩达 (略) ,联系人:李博骞,电话:*、0310-*。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联合体总牵头单位拟派负责人。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拟派勘察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高级及以上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执业。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执业。4)拟派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担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 标,分包时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 条款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项目投标;2)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 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 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 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 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至**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峰峰矿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中鑫浩达 (略)
地址: (略) 峰峰矿区经济开发区 地址: (略) 世纪大街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赵维涛

联系人: 李博骞
电话:

0310-*

电话: *、031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变更公告内容:

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ZXHD-2024-017

原公告项目名称: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1、原招标公告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园区雨水管网7913米、污水管网9048米、中水管网8267米、燃气管网8069米、弱电管网8267米、污水提升泵站1座、破损路面恢复*平方米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化多层厂房面积*平方米,特勤消防站(含气体防护站、应急物资储备库)1座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

更正为:项目主要建设园区雨水管网 7913 米、污水管网 9048 米、中水管网 8267 米、燃气管网 8069 米、弱电管网 8267 米;污水提升泵站1座;破损路面恢复* 平方米及附属设施;建设标准化厂房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其中:3 层标准化厂房2栋、4层标准化厂房4栋、5 层标准化厂房2栋、8 层标准化厂房1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2、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日09时00分。

更正日期:**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略) 峰峰矿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鑫浩达 (略)

地址: (略) 峰峰矿区经济开发区 地址: (略) 世纪大街

联系人:赵维涛 联系人:李博骞

电话:0310-* 电话:*、0310-*

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已由峰峰矿区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峰开审批招标核字[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 (略) 峰峰矿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园区雨水管网7913米、污水管网9048米、中水管网8267米、燃气管网8069米、弱电管网8267米、污水提升泵站1座、破损路面恢复*平方米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化多层厂房面积*平方米,特勤消防站(含气体防护站、应急物资储备库)1座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2.1.3 工 期:81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20日历天;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730日历天)。2.1.4 质量要求: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2.1.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勘察、设计(按照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全部后续设服务工作,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图纸审查等其他服务内容)、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 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1.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 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 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将否决其投标 ; 2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http://**) (略) 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 ”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 (略) 峰峰矿区 (略) ,联系人:赵维涛,电话:0310-* ;代理机构:中鑫浩达 (略) ,联系人:李博骞,电话:*、0310-*。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联合体总牵头单位拟派负责人。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拟派勘察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高级及以上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执业。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执业。4)拟派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担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 标,分包时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 条款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项目投标;2)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 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 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 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 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至**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峰峰矿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中鑫浩达 (略)
地址: (略) 峰峰矿区经济开发区 地址: (略) 世纪大街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赵维涛

联系人: 李博骞
电话:

0310-*

电话: *、031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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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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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变更公告内容:

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ZXHD-2024-017

原公告项目名称: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1、原招标公告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园区雨水管网7913米、污水管网9048米、中水管网8267米、燃气管网8069米、弱电管网8267米、污水提升泵站1座、破损路面恢复*平方米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化多层厂房面积*平方米,特勤消防站(含气体防护站、应急物资储备库)1座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

更正为:项目主要建设园区雨水管网 7913 米、污水管网 9048 米、中水管网 8267 米、燃气管网 8069 米、弱电管网 8267 米;污水提升泵站1座;破损路面恢复* 平方米及附属设施;建设标准化厂房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其中:3 层标准化厂房2栋、4层标准化厂房4栋、5 层标准化厂房2栋、8 层标准化厂房1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2、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日09时00分。

更正日期:**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略) 峰峰矿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鑫浩达 (略)

地址: (略) 峰峰矿区经济开发区 地址: (略) 世纪大街

联系人:赵维涛 联系人:李博骞

电话:0310-* 电话:*、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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