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头镇行政办公场所安保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樟木头镇行政办公场所安保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樟木头镇行政办公场所安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修改合同部分
1、合同格式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现修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合同格式中(四)服务质量监控第(7)点现修改为:“(7)*方必须保证*方保安队*的稳定性,如保安员有调离或离职,调离或离职人员离开镇政府之前,跟班人员必须有一周的跟班熟悉时间(跟班人员在跟班期间*方不计服务费),跟班人员熟悉之后得到*方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上岗。如发现*方不报*方主管部门同意就对保安人员调整的,每人次扣当月安保检查考核评分8分,如发现未经*方主管部门同意调整保安管理人员的扣除当月安保检查考核评价10分。因特殊情况造成临时性人员不足时,*方需另行安排人员加班,因此所产生的相关加班费用,由*方自行承担。*方如发现在岗人员不足可视为缺岗或缺人,经核实后,按实际到岗人数进行结算。如缺岗或缺人超过三次,经核实后,*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需给予经济补偿。”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2日
/
名 称: (略) 樟木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樟木头 (略) 1号
联系方式:0769-*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联系方式:0769-*
项目联系人:邹祥福
电 话:0769-*
广东 (略)
2024年06月12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樟木头镇行政办公场所安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修改合同部分
1、合同格式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现修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合同格式中(四)服务质量监控第(7)点现修改为:“(7)*方必须保证*方保安队*的稳定性,如保安员有调离或离职,调离或离职人员离开镇政府之前,跟班人员必须有一周的跟班熟悉时间(跟班人员在跟班期间*方不计服务费),跟班人员熟悉之后得到*方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上岗。如发现*方不报*方主管部门同意就对保安人员调整的,每人次扣当月安保检查考核评分8分,如发现未经*方主管部门同意调整保安管理人员的扣除当月安保检查考核评价10分。因特殊情况造成临时性人员不足时,*方需另行安排人员加班,因此所产生的相关加班费用,由*方自行承担。*方如发现在岗人员不足可视为缺岗或缺人,经核实后,按实际到岗人数进行结算。如缺岗或缺人超过三次,经核实后,*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需给予经济补偿。”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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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略) 樟木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樟木头 (略) 1号
联系方式:0769-*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联系方式:0769-*
项目联系人:邹祥福
电 话:0769-*
广东 (略)
2024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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