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数字经济近零碳产业园区近零碳交通示范项目-智慧停车系统工程二期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答疑及补遗文件001-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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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数字经济近零碳产业园区近零碳交通示范项目-智慧停车系统工程二期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答疑及补遗文件001-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 33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33,449,348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天府新区数字经济近零碳产业园区近零碳交通示范项目-智慧停车系统工程二期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

答疑及补遗文件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答疑及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及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答疑部分

一、提问:1、关于AGV车库车厅出入口数量,图纸显示有39个,但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为26 套≤采购套数≤34 套,需明确以哪一个为准。

回复:以原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提供的盖章版施工图中AGV车库车位数、车厅车入口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对应,是否由投标单位按总车位数721,车厅数量(26≤车厅数量≤34)个进行方案设计?

回复:以原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总车位满足的情况下,各单库区的车位数对比《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否可以存在偏差?

回复: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总车位数721个的基础上,各单库区的车位数允许偏差。

4、要求总车位数721个,其中SUV车位不少于40%;根据招文提供图纸,AGV区域车库净高4300MM,仅能在下层做SUV车位,导致难以满足40%的SUV车位要求,建议调整为不少于30%。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施工图设计中车库楼面已设计为金刚砂地面,满足AGV车库使用需求;但在《技术标准和要求》界面划分中车库地面设计及实施划分给停车设备承包人,是否存在重复工程,此AGV车库区域的地面工程部分是否包含的招标控制价范围内?

回复:地面工程已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投标人在投标时进行综合考虑,以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十一、施工界面划分表”为准。

二、提问:致:成都天投鹿溪 (略) 、四川 (略) 针对《天府新区数字经济近零碳产业园区近零碳交通示范项目-智慧停车系统工程二期 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我单位疑问如下,烦请回复: 1、我司根据要求在系统中下载了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发现提供的招标图纸均为 PDF 格式 图纸,为了更好更优的为该项目设计方案,请贵司提供 CAD 版本招标图纸,谢谢!

回复:本项目招投标阶段提供PDF格式图纸,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PDF图纸进行深化设计。

2、招标文件 P3“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提到项目名称为:天府新区数字经济近零碳产业园区 近零碳交通示范项目-智慧停车系统工程二期设备采购及安装,而在招标文件 P7“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中又提到项目名称为:天府新区数字经济近零碳产业园区近零碳交通示范项目- 智慧停车系统工程二期设备。请问:填写投标文件时以哪个项目名称为准?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P7页因范本招标文件抓取信息问题,现明确本项目项目名称为“天府新区数字经济近零碳产业园区近零碳交通示范项目-智慧停车系统工程二期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

三、提问:AGV 设备数量:26 套≤采购套数≤34 套车厅数量:26 套≤采购套数≤34 套(能同时执行存/取车的车位数); 若不明确相关系统数量(如AGV数量),则投标报价存在巨大差异,部分厂家为中标而投低价,选择低配置,为项目以后的使用、存取车效率带来隐患。建议明确相关系统数量。

回复:因各厂家深化设计及配置存在差异,无法固定数量,投标人需自行考虑,但必须满足原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补遗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十一、施工界面划分表”

序号

工程内容

工程归属

完成节点

说明

备注

7

车库供电

承包人


总包单位按现有施工图进行施工,若不满足投标人需要,承包人自行深化设计并实施

如正式通电前需调试,承包人自行考虑并实施

9

消防设施

承包人

设备安装前

总包单位按现有施工图进行施工,若不满足投标人需要,承包人自行深化设计并实施,满足消防规范要求,并配合总包消防验收

承包人自行复核现场净高是否满足设备运行要求。

11

通风

承包人

设备安装前

总包单位按现有施工图进行施工,若不满足投标人需要,承包人自行深化设计并实施,满足消防规范要求,并配合总包消防验收。

承包人自行复核现场净高是否满足设备运行要求。

修改为:

序号

工程内容

工程归属

完成节点

说明

备注

7

车库供电

发包人


总包单位按现有施工图进行施工,承包人负责配合。

如正式通电前需调试,承包人自行考虑并实施

9

消防设施

发包人

设备安装前

总包单位按现有施工图进行施工,承包人负责配合。

承包人自行复核现场净高是否满足设备运行要求。

11

通风

发包人

设备安装前

总包单位按现有施工图进行施工,承包人负责配合。

承包人自行复核现场净高是否满足设备运行要求。

二、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以上答疑及补遗相关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天投鹿溪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2024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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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 33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33,449,348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天府新区数字经济近零碳产业园区近零碳交通示范项目-智慧停车系统工程二期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

答疑及补遗文件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答疑及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及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答疑部分

一、提问:1、关于AGV车库车厅出入口数量,图纸显示有39个,但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为26 套≤采购套数≤34 套,需明确以哪一个为准。

回复:以原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提供的盖章版施工图中AGV车库车位数、车厅车入口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对应,是否由投标单位按总车位数721,车厅数量(26≤车厅数量≤34)个进行方案设计?

回复:以原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总车位满足的情况下,各单库区的车位数对比《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否可以存在偏差?

回复: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总车位数721个的基础上,各单库区的车位数允许偏差。

4、要求总车位数721个,其中SUV车位不少于40%;根据招文提供图纸,AGV区域车库净高4300MM,仅能在下层做SUV车位,导致难以满足40%的SUV车位要求,建议调整为不少于30%。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施工图设计中车库楼面已设计为金刚砂地面,满足AGV车库使用需求;但在《技术标准和要求》界面划分中车库地面设计及实施划分给停车设备承包人,是否存在重复工程,此AGV车库区域的地面工程部分是否包含的招标控制价范围内?

回复:地面工程已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投标人在投标时进行综合考虑,以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十一、施工界面划分表”为准。

二、提问:致:成都天投鹿溪 (略) 、四川 (略) 针对《天府新区数字经济近零碳产业园区近零碳交通示范项目-智慧停车系统工程二期 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我单位疑问如下,烦请回复: 1、我司根据要求在系统中下载了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发现提供的招标图纸均为 PDF 格式 图纸,为了更好更优的为该项目设计方案,请贵司提供 CAD 版本招标图纸,谢谢!

回复:本项目招投标阶段提供PDF格式图纸,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PDF图纸进行深化设计。

2、招标文件 P3“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提到项目名称为:天府新区数字经济近零碳产业园区 近零碳交通示范项目-智慧停车系统工程二期设备采购及安装,而在招标文件 P7“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中又提到项目名称为:天府新区数字经济近零碳产业园区近零碳交通示范项目- 智慧停车系统工程二期设备。请问:填写投标文件时以哪个项目名称为准?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P7页因范本招标文件抓取信息问题,现明确本项目项目名称为“天府新区数字经济近零碳产业园区近零碳交通示范项目-智慧停车系统工程二期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

三、提问:AGV 设备数量:26 套≤采购套数≤34 套车厅数量:26 套≤采购套数≤34 套(能同时执行存/取车的车位数); 若不明确相关系统数量(如AGV数量),则投标报价存在巨大差异,部分厂家为中标而投低价,选择低配置,为项目以后的使用、存取车效率带来隐患。建议明确相关系统数量。

回复:因各厂家深化设计及配置存在差异,无法固定数量,投标人需自行考虑,但必须满足原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补遗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十一、施工界面划分表”

序号

工程内容

工程归属

完成节点

说明

备注

7

车库供电

承包人


总包单位按现有施工图进行施工,若不满足投标人需要,承包人自行深化设计并实施

如正式通电前需调试,承包人自行考虑并实施

9

消防设施

承包人

设备安装前

总包单位按现有施工图进行施工,若不满足投标人需要,承包人自行深化设计并实施,满足消防规范要求,并配合总包消防验收

承包人自行复核现场净高是否满足设备运行要求。

11

通风

承包人

设备安装前

总包单位按现有施工图进行施工,若不满足投标人需要,承包人自行深化设计并实施,满足消防规范要求,并配合总包消防验收。

承包人自行复核现场净高是否满足设备运行要求。

修改为:

序号

工程内容

工程归属

完成节点

说明

备注

7

车库供电

发包人


总包单位按现有施工图进行施工,承包人负责配合。

如正式通电前需调试,承包人自行考虑并实施

9

消防设施

发包人

设备安装前

总包单位按现有施工图进行施工,承包人负责配合。

承包人自行复核现场净高是否满足设备运行要求。

11

通风

发包人

设备安装前

总包单位按现有施工图进行施工,承包人负责配合。

承包人自行复核现场净高是否满足设备运行要求。

二、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以上答疑及补遗相关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天投鹿溪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2024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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