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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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3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7,*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御临 (略) 工程(二期)- (略) 施工项目 答疑及补遗文件(二) 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御临 (略) 工程(二期)- (略) 施工项目相关质疑回复及补遗文件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请问招标人,清单中余方弃置报价时是否包含渣场费。 答:余方弃置不包含渣场费,渣场费(渣土回填管理服务费)在本次补遗发出的限价清单专业工程暂估价中已单列。 质疑2:请问招标人,清单中缺方内运,是否包含到施工红线外取土场取土工作内容和场外运输工作内容。 答:招 (略) 的工程量清单中“缺方内运”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的已描述,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3:招标人能否明确本工程填方区清表土层厚度。 答:具体详见随招 (略) 附件施工图。 质疑4:请问招标人明确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行动所需大门型式和围挡规格及其暂估工程量 答:随招 (略) 的附件“御临 (略) 工程(二期)- (略) 预算编审答疑联系函汇总”:一、共性问题第3条问题及回复已明确,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5:请问招标人,本工程技术方案的字体、颜色和图表有特定要求没有,招标文件未进行明确。 答:本项目技术部分为明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 质疑6:专用合同条款第22条第8款第(9)目中“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积极组织调配资源进场,若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连续三个月未完成下列施工节点,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重新招标”,所列事项是否与本工程相关。 答: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一)。 质疑7:请招标人明确清单中余方外弃暂定运距。 答:详见随招 (略) 附件“御临 (略) 工程(二期)- (略) 预算编审答疑联系函汇总”:一、共性问题第4条问题及回复。 质疑8:请招标人明确本工程“智慧工地”星级等级要求。 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第4.1.17款相关内容。 质疑9:土石方地形施工前地貌复测和竣工复测,是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勘察单位还是承包人与监理业主一起复测。 答: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勘察单位进行,该质疑与本次招标无关,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0:项目经理答辩,答辩时间长短有无限制,是否可以带稿进入答辩室? 答: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三)。 质疑11:请问: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具体是几位评标专家,专家中是否有业主专家,业主专家几名?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次招标我司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质疑12:1、本次投标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业绩要求,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主要工作经历是否可以不填写或者打“\”? 2、投标函附录里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直接都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营业执照照面事项的通知》,最新版营业执照正副本照面内容做了相应调整,“一、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分支 (略) 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不再记载“营业期限”“经营期限”“合伙期限”信息项”;“二、自2022年9月1日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 (略) 场主体,颁发调整版式后的营业执照。之前 (略) 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直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请问:若已经申请换发了新版营业执照的,因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是否可以不填写或打“/”? 答:1、可以; 2、投标函附录里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款、1.11款及1.3.3款已明确,按招标文件执行; 3、可以。 质疑13:1、招标文件P*.1.8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其他表格投标人自行选用。” 问题:本项目为电子标,所有报表均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QTF自动生成,请问,提供的报表是否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默认报表为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2款14.3.1.8条的规定已描述,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4:问题:为便于投标文件编制,请提供具体的开竣工日期? 问题:招标文件P52“2.针对本项目基础施工、深基坑开挖、高边坡、挡墙、钢结构等提出安全合理、可行的方案。”请明确基础施工具体指哪部分内容?本项目没有钢结构施工,请明确还是否编制钢结构方案? 问题:招标文件和清单中都未体现下穿道相关内容,请明确施工图纸的桥涵工程里面的“下穿道”是否为本项目施工范围? 问题:请提供本项目危大工程清单? 问题:请提供本项目的智慧工地建设方案? 答:1、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11条的规定:“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本项目计划工期450日历天,竣工时间以实际竣工时间为准。 2、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二)。 3、详见随招 (略) 附件“御临 (略) 工程(二期)- (略) 预算编审联系函回复汇总”十一、下穿车行通道工程 第(1)条问题及回复。 4、具体详见随招 (略) 施工图,按招标文件执行。 5、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1.17已明确智慧工地相关要求,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一)。 质疑15:问题:为便于投标文件编制,请提供具体的开竣工日期? 问题:招标文件P52“2.针对本项目基础施工、深基坑开挖、高边坡、挡墙、钢结构等提出安全合理、可行的方案。”请明确基础施工具体指哪部分内容?本项目没有钢结构施工,请明确还是否编制钢结构方案? 问题:招标文件和清单中都未体现下穿道相关内容,请明确施工图纸的桥涵工程里面的“下穿道”是否为本项目施工范围? 问题:请提供本项目危大工程清单? 问题:请提供本项目的智慧工地建设方案? 答:1、同质疑14回答; 2、同质疑14回答; 3、同质疑14回答; 4、同质疑14回答; 5、同质疑14回答。 质疑16:请问招标人,合同专用条款第11.2条竣工“以监理人签发的竣工验收接收证书时间为准”,该证书是否为竣工验收 (略) 政验收-7表“竣工验收报告”。 答:是。 质疑17:请问招标人,合同专用条款第11.2条竣工“以监理人签发的竣工验收接收证书时间为准”,该证书是否为竣工验收 (略) 政验收-7表“竣工验收报告”。 答:同质疑16回复。 质疑18:请问招标人,实施范围终点K1+320-K1+760区域,场地最迟何时移交,现在为施工房建便道。 答:该质疑与本次招标无关,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9:合同专用条款“6.1.2 发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费用的范围: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请问招标人,此处的临时设施是否包含监理业主生活办公所需临时实施,如包含,则与2022年重庆实施的监理“十不准”冲突,是否对此进行明确。 答: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一)。 质疑20:合同专用条款“4.1.15 施工场地红线外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保护义务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存在借土场,请问借土场范围是否属施工场地,借土场至本工程运渣区段红线外地下管线、建(构)筑物,古树名木施工单位无法对其评判,更无法对其保护,请问招标人如何处理。 答:土石方由招标人统一调配,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21:技术负责人有专业要求没有,比如工程技术人才测量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可否作为本工程技术负责人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6.其他要求中已明确技术负责人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22:技术负责人有专业要求没有,比如工程技术人才测量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可否作为本工程技术负责人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6.其他要求中已明确技术负责人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23: (略) 发改委关于进 (略) 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有关工作的通知,本项目的支付担保相关条款请予以明确,且担保期限不要像有些区县那样偷工减料。 答: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一)。 质疑24:专用合同条款-4.承包人-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承包人应负责向发包人发包的其它承包人提供他们施工所需的合理设施,由此产生的配合费、降效费等所有相应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取。水电按表计量,并收取水电费; 水电费建议明确是在工程款中扣取,还是直接由承包人支 (略) ? 答: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一)。 质疑25:专用合同条款-4.1.11施工所需的水、电、 (略) 供应要求:承包人自行解决生活、办公及生产用水,工程的施工、试验和维修用水、电等,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取。 试验用水、电费用应由业主负责。 答: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一)。 质疑26:专用合同条款-4.2.3 履约担保和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退还 履约担保金退还: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人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到行政主管部门(或发包人)办理完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手续后,即可退。不计息。 因业主手续可能滞后,不能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因此将“竣工”修改为“完工”更合理。 答: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一)。 质疑27:专用合同条款-5.1.3-由承包人采购的,容易出现偷工减料的隐蔽工程中的材料,在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或评审组价时 (略) 场购买的材料,办理结算时,施工单位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购买发票,否则不按外购计量。 结算时,资金未全部回收,材料外欠款不能全部付完,只有部分发票。 答: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一)。 质疑28:专用合同条款-17.5.3竣工结算的价格原则-5.2.3调整价差的材料数量按监理及建设单位(或委托的咨询机构)审核的进度报表完成量(不含损耗)为准。 1.定额子目中包含的属于调差范围内的材料(例如水泥、砂等)为单列清单项目,在进度报表中不体现,此部分调差应该按18定额中规定的材料消耗量(包含损耗) 2.材料调差是否作为工程造价取费基数? 答:1、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一),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执行; 2、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一),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执行。 质疑29:2.本项目涉及下穿道、土石方等内容,施工工艺与地勘情况紧密相关,补充相应地勘资料。 答: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不涉及下穿道,具体界面划分详见随招 (略) 附件“御临 (略) 工程(二期)- (略) 预算编审联系函回复汇总”十一、下穿车行通道工程 第(1)条问题及回复。暂不提供相应资料。 质疑30:专用合同条款-18.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内容:施工过程中完成的各种隐蔽资料、自检资料、记录表及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略) 城建档案馆要求。 请问招标人明确本项目 (略) 档案馆还是两江新区档案馆。 答:本项目交档 (略) 城建档案馆。 质疑31:专用合同条款-19.7 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承包人施工范围均属保修范围,保修期限按法律规定的执行,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返工修理均由承包人承担费用。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论何种原因,工程需要维修,承包人均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完成维修工作,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可不再承担维修工作。 答: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一)。 质疑32:1.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为“御临 (略) 工程(二期)- (略) 施工项目”,QTF文件项目名称为“御临 (略) 工程(二期)- (略) ”,名称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具体名称。 答:以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为准。 质疑33:关于投标人须知1.4.1中“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 2024 年 1 月”,请问,具体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多久到多久?还是只需要提供2024年1月的就可以了? 答: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五)。 质疑34:招标文件中写到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问该项目是否设有业主专家。 答:同质疑11回复。 质疑35:招标文件格式中有投标保函示范文本,但投标保函示范文本中无填写投标人单位全称的地方,银行、保险机构、 (略) 无法开据投标保函。 请问:在不改变投标保函示范文本实质性内容的情况下,我司在本保函申请人或(即“投标人”)后面添加投标人单位全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其他资料 纸质投标保函已明确,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36:你好,招标人,此项目面对全国招标,各省的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格式版本不一致,由于我单位注册地的 (略) 系统更新升级后无法打印出显示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经咨询我单位注册地社保局,全省社保系统现在打印出具的个人或者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只能体现“参保时间”、“缴费记录开始时间如:2010-11”、“缴费记录结束时间如:2023-10”、“实际缴费月数如:141”以及“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等相关时间参保信息。请问我司提供上述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和我司在省 (略) 上的体现2024年1月缴费记录结束时间的缴费信息截图和省社保局针对此类情况出具的“关于电子参保证明格式的通知”证明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养老保险证明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养老保险证明期限已修改,具体详见补遗(五)。 质疑37:招标文件中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请问提供建筑工程、 民用与建筑、土木工程、施工管理、路桥、市政、道路、桥梁、造价工程、桥隧、隧道、道路桥梁、道桥、园林绿化、园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满足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38:在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对投标人员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 2024 年 1 月,请问招标人我单位提供的投标人员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仅提供 2024 年 1 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养老保险证明期限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五)。 质疑39: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质疑40:请问不具备 (略) 社保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 (略) 缴纳的社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41:若已经申请换发了新版营业执照的,因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是否填长期或/即可? 答:同质疑12回复。 质疑42:投标函附录条款名称内容: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答:同质疑12回复。 质疑43:招标文件后附的投标文件格式(PDF 签章版) (略) 电子 招投标系统导出来的文件格式(word)不同时,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格式为准? 答:以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格式为准。 质疑44:市政二级资 (略) 道路工程;单跨跨度45m以内桥梁工程;断面25㎡及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此项目就是 (略) 政工程,二级资质完全满足,请业主方合理设定资质。 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规定的承包工程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金额4000 (略) 政综合工程。本项目建安费约为*元,主要建设内 (略) 工程、边坡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等工程, (略) 政综合工程。故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调整。 质疑45: (略) (略) 工程为什么要设置一级资质,二级就应该满足。 答:同质疑44回复。 质疑46: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 2024 年 1 月。是否表示只需要提供一个月的证明? 答:是,养老保险证明期限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五)。 质疑47:2024年1月的重庆社保没有实缴,请招标人修改为2023年12月 答:养老保险证明期限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五)。 质疑48:本项目设有项目经理答辩环节,请问必须项目经理本人参加吗?答辩应该是一个项目管理团队参加?这样设置有何意义呢? (略) 量身打造的吗?人为打分有不公平的地方 答: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三)。 二、补遗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御临 (略) 工程(二期)- (略) 施工项目作出如下补充通知: (一)本项目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以本次补遗发出为准,具体详见补遗附件。 (二)本项目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2.2.1(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修改如下: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经理答辩相关要求作如下修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对应招标文件具体条款修改如下: 1.招标公告部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所有单位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所有单位均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
3.评标办法前附表部分:
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部分:
4.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 资格审查部分 目录及内容增加“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详见补遗附件1。 (五)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修改为2024年5月。 (六)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相关内容作如下增加和修改:
(七)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76元(大写人民币:*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54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金额,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最高限价、措施费总报价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八)本项目由于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生成的清单PDF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未显示暂估价及规费。本项目限价工程量清单以.CQZF格式文件导出的.QTF格式为准。 (九)本项目开标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6月27日10时30分;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保证金已经缴纳成功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有效。 附件:御临 (略) 工程(二期)- (略) 施工项目答疑及补遗文件(二)补遗附件(施工合同) 注:以上答疑补遗内容各潜在投标 (略) 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答疑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6月12日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项目名称)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 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 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6.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 7.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9.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一名称: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二名称: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 年 月 日 注:1.在联合体协议书第5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中填写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项目经理答辩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项目投标拟派项目经理 (姓名)为我方答辩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与 (项目名称)答辩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答 辩 人: (签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电话(座机): 答辩人电话(手机):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答辩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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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御临 (略) 工程(二期)- (略) 施工项目 答疑及补遗文件(二) 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御临 (略) 工程(二期)- (略) 施工项目相关质疑回复及补遗文件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请问招标人,清单中余方弃置报价时是否包含渣场费。 答:余方弃置不包含渣场费,渣场费(渣土回填管理服务费)在本次补遗发出的限价清单专业工程暂估价中已单列。 质疑2:请问招标人,清单中缺方内运,是否包含到施工红线外取土场取土工作内容和场外运输工作内容。 答:招 (略) 的工程量清单中“缺方内运”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的已描述,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3:招标人能否明确本工程填方区清表土层厚度。 答:具体详见随招 (略) 附件施工图。 质疑4:请问招标人明确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行动所需大门型式和围挡规格及其暂估工程量 答:随招 (略) 的附件“御临 (略) 工程(二期)- (略) 预算编审答疑联系函汇总”:一、共性问题第3条问题及回复已明确,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5:请问招标人,本工程技术方案的字体、颜色和图表有特定要求没有,招标文件未进行明确。 答:本项目技术部分为明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 质疑6:专用合同条款第22条第8款第(9)目中“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积极组织调配资源进场,若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连续三个月未完成下列施工节点,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重新招标”,所列事项是否与本工程相关。 答: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一)。 质疑7:请招标人明确清单中余方外弃暂定运距。 答:详见随招 (略) 附件“御临 (略) 工程(二期)- (略) 预算编审答疑联系函汇总”:一、共性问题第4条问题及回复。 质疑8:请招标人明确本工程“智慧工地”星级等级要求。 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第4.1.17款相关内容。 质疑9:土石方地形施工前地貌复测和竣工复测,是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勘察单位还是承包人与监理业主一起复测。 答: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勘察单位进行,该质疑与本次招标无关,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0:项目经理答辩,答辩时间长短有无限制,是否可以带稿进入答辩室? 答: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三)。 质疑11:请问: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具体是几位评标专家,专家中是否有业主专家,业主专家几名?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次招标我司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质疑12:1、本次投标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业绩要求,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主要工作经历是否可以不填写或者打“\”? 2、投标函附录里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直接都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营业执照照面事项的通知》,最新版营业执照正副本照面内容做了相应调整,“一、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分支 (略) 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不再记载“营业期限”“经营期限”“合伙期限”信息项”;“二、自2022年9月1日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 (略) 场主体,颁发调整版式后的营业执照。之前 (略) 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直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请问:若已经申请换发了新版营业执照的,因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是否可以不填写或打“/”? 答:1、可以; 2、投标函附录里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款、1.11款及1.3.3款已明确,按招标文件执行; 3、可以。 质疑13:1、招标文件P*.1.8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其他表格投标人自行选用。” 问题:本项目为电子标,所有报表均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QTF自动生成,请问,提供的报表是否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默认报表为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2款14.3.1.8条的规定已描述,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4:问题:为便于投标文件编制,请提供具体的开竣工日期? 问题:招标文件P52“2.针对本项目基础施工、深基坑开挖、高边坡、挡墙、钢结构等提出安全合理、可行的方案。”请明确基础施工具体指哪部分内容?本项目没有钢结构施工,请明确还是否编制钢结构方案? 问题:招标文件和清单中都未体现下穿道相关内容,请明确施工图纸的桥涵工程里面的“下穿道”是否为本项目施工范围? 问题:请提供本项目危大工程清单? 问题:请提供本项目的智慧工地建设方案? 答:1、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11条的规定:“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本项目计划工期450日历天,竣工时间以实际竣工时间为准。 2、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二)。 3、详见随招 (略) 附件“御临 (略) 工程(二期)- (略) 预算编审联系函回复汇总”十一、下穿车行通道工程 第(1)条问题及回复。 4、具体详见随招 (略) 施工图,按招标文件执行。 5、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1.17已明确智慧工地相关要求,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一)。 质疑15:问题:为便于投标文件编制,请提供具体的开竣工日期? 问题:招标文件P52“2.针对本项目基础施工、深基坑开挖、高边坡、挡墙、钢结构等提出安全合理、可行的方案。”请明确基础施工具体指哪部分内容?本项目没有钢结构施工,请明确还是否编制钢结构方案? 问题:招标文件和清单中都未体现下穿道相关内容,请明确施工图纸的桥涵工程里面的“下穿道”是否为本项目施工范围? 问题:请提供本项目危大工程清单? 问题:请提供本项目的智慧工地建设方案? 答:1、同质疑14回答; 2、同质疑14回答; 3、同质疑14回答; 4、同质疑14回答; 5、同质疑14回答。 质疑16:请问招标人,合同专用条款第11.2条竣工“以监理人签发的竣工验收接收证书时间为准”,该证书是否为竣工验收 (略) 政验收-7表“竣工验收报告”。 答:是。 质疑17:请问招标人,合同专用条款第11.2条竣工“以监理人签发的竣工验收接收证书时间为准”,该证书是否为竣工验收 (略) 政验收-7表“竣工验收报告”。 答:同质疑16回复。 质疑18:请问招标人,实施范围终点K1+320-K1+760区域,场地最迟何时移交,现在为施工房建便道。 答:该质疑与本次招标无关,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9:合同专用条款“6.1.2 发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费用的范围: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请问招标人,此处的临时设施是否包含监理业主生活办公所需临时实施,如包含,则与2022年重庆实施的监理“十不准”冲突,是否对此进行明确。 答: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一)。 质疑20:合同专用条款“4.1.15 施工场地红线外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保护义务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存在借土场,请问借土场范围是否属施工场地,借土场至本工程运渣区段红线外地下管线、建(构)筑物,古树名木施工单位无法对其评判,更无法对其保护,请问招标人如何处理。 答:土石方由招标人统一调配,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21:技术负责人有专业要求没有,比如工程技术人才测量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可否作为本工程技术负责人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6.其他要求中已明确技术负责人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22:技术负责人有专业要求没有,比如工程技术人才测量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可否作为本工程技术负责人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6.其他要求中已明确技术负责人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23: (略) 发改委关于进 (略) 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有关工作的通知,本项目的支付担保相关条款请予以明确,且担保期限不要像有些区县那样偷工减料。 答: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一)。 质疑24:专用合同条款-4.承包人-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承包人应负责向发包人发包的其它承包人提供他们施工所需的合理设施,由此产生的配合费、降效费等所有相应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取。水电按表计量,并收取水电费; 水电费建议明确是在工程款中扣取,还是直接由承包人支 (略) ? 答: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一)。 质疑25:专用合同条款-4.1.11施工所需的水、电、 (略) 供应要求:承包人自行解决生活、办公及生产用水,工程的施工、试验和维修用水、电等,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取。 试验用水、电费用应由业主负责。 答: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一)。 质疑26:专用合同条款-4.2.3 履约担保和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退还 履约担保金退还: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人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到行政主管部门(或发包人)办理完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手续后,即可退。不计息。 因业主手续可能滞后,不能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因此将“竣工”修改为“完工”更合理。 答: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一)。 质疑27:专用合同条款-5.1.3-由承包人采购的,容易出现偷工减料的隐蔽工程中的材料,在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或评审组价时 (略) 场购买的材料,办理结算时,施工单位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购买发票,否则不按外购计量。 结算时,资金未全部回收,材料外欠款不能全部付完,只有部分发票。 答: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一)。 质疑28:专用合同条款-17.5.3竣工结算的价格原则-5.2.3调整价差的材料数量按监理及建设单位(或委托的咨询机构)审核的进度报表完成量(不含损耗)为准。 1.定额子目中包含的属于调差范围内的材料(例如水泥、砂等)为单列清单项目,在进度报表中不体现,此部分调差应该按18定额中规定的材料消耗量(包含损耗) 2.材料调差是否作为工程造价取费基数? 答:1、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一),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执行; 2、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一),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执行。 质疑29:2.本项目涉及下穿道、土石方等内容,施工工艺与地勘情况紧密相关,补充相应地勘资料。 答: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不涉及下穿道,具体界面划分详见随招 (略) 附件“御临 (略) 工程(二期)- (略) 预算编审联系函回复汇总”十一、下穿车行通道工程 第(1)条问题及回复。暂不提供相应资料。 质疑30:专用合同条款-18.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内容:施工过程中完成的各种隐蔽资料、自检资料、记录表及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略) 城建档案馆要求。 请问招标人明确本项目 (略) 档案馆还是两江新区档案馆。 答:本项目交档 (略) 城建档案馆。 质疑31:专用合同条款-19.7 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承包人施工范围均属保修范围,保修期限按法律规定的执行,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返工修理均由承包人承担费用。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论何种原因,工程需要维修,承包人均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完成维修工作,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可不再承担维修工作。 答: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一)。 质疑32:1.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为“御临 (略) 工程(二期)- (略) 施工项目”,QTF文件项目名称为“御临 (略) 工程(二期)- (略) ”,名称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具体名称。 答:以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为准。 质疑33:关于投标人须知1.4.1中“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 2024 年 1 月”,请问,具体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多久到多久?还是只需要提供2024年1月的就可以了? 答: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五)。 质疑34:招标文件中写到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问该项目是否设有业主专家。 答:同质疑11回复。 质疑35:招标文件格式中有投标保函示范文本,但投标保函示范文本中无填写投标人单位全称的地方,银行、保险机构、 (略) 无法开据投标保函。 请问:在不改变投标保函示范文本实质性内容的情况下,我司在本保函申请人或(即“投标人”)后面添加投标人单位全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其他资料 纸质投标保函已明确,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36:你好,招标人,此项目面对全国招标,各省的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格式版本不一致,由于我单位注册地的 (略) 系统更新升级后无法打印出显示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经咨询我单位注册地社保局,全省社保系统现在打印出具的个人或者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只能体现“参保时间”、“缴费记录开始时间如:2010-11”、“缴费记录结束时间如:2023-10”、“实际缴费月数如:141”以及“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等相关时间参保信息。请问我司提供上述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和我司在省 (略) 上的体现2024年1月缴费记录结束时间的缴费信息截图和省社保局针对此类情况出具的“关于电子参保证明格式的通知”证明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养老保险证明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养老保险证明期限已修改,具体详见补遗(五)。 质疑37:招标文件中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请问提供建筑工程、 民用与建筑、土木工程、施工管理、路桥、市政、道路、桥梁、造价工程、桥隧、隧道、道路桥梁、道桥、园林绿化、园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满足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38:在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对投标人员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 2024 年 1 月,请问招标人我单位提供的投标人员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仅提供 2024 年 1 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养老保险证明期限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五)。 质疑39: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质疑40:请问不具备 (略) 社保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 (略) 缴纳的社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41:若已经申请换发了新版营业执照的,因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是否填长期或/即可? 答:同质疑12回复。 质疑42:投标函附录条款名称内容: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答:同质疑12回复。 质疑43:招标文件后附的投标文件格式(PDF 签章版) (略) 电子 招投标系统导出来的文件格式(word)不同时,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格式为准? 答:以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格式为准。 质疑44:市政二级资 (略) 道路工程;单跨跨度45m以内桥梁工程;断面25㎡及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此项目就是 (略) 政工程,二级资质完全满足,请业主方合理设定资质。 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规定的承包工程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金额4000 (略) 政综合工程。本项目建安费约为*元,主要建设内 (略) 工程、边坡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等工程, (略) 政综合工程。故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调整。 质疑45: (略) (略) 工程为什么要设置一级资质,二级就应该满足。 答:同质疑44回复。 质疑46: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 2024 年 1 月。是否表示只需要提供一个月的证明? 答:是,养老保险证明期限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五)。 质疑47:2024年1月的重庆社保没有实缴,请招标人修改为2023年12月 答:养老保险证明期限已修改,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五)。 质疑48:本项目设有项目经理答辩环节,请问必须项目经理本人参加吗?答辩应该是一个项目管理团队参加?这样设置有何意义呢? (略) 量身打造的吗?人为打分有不公平的地方 答: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三)。 二、补遗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御临 (略) 工程(二期)- (略) 施工项目作出如下补充通知: (一)本项目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以本次补遗发出为准,具体详见补遗附件。 (二)本项目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2.2.1(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修改如下: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经理答辩相关要求作如下修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对应招标文件具体条款修改如下: 1.招标公告部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所有单位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所有单位均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
3.评标办法前附表部分:
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部分:
4.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 资格审查部分 目录及内容增加“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详见补遗附件1。 (五)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修改为2024年5月。 (六)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相关内容作如下增加和修改:
(七)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76元(大写人民币:*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54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金额,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最高限价、措施费总报价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八)本项目由于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生成的清单PDF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未显示暂估价及规费。本项目限价工程量清单以.CQZF格式文件导出的.QTF格式为准。 (九)本项目开标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6月27日10时30分;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保证金已经缴纳成功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有效。 附件:御临 (略) 工程(二期)- (略) 施工项目答疑及补遗文件(二)补遗附件(施工合同) 注:以上答疑补遗内容各潜在投标 (略) 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答疑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6月12日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项目名称)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 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 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6.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 7.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9.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一名称: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二名称: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 年 月 日 注:1.在联合体协议书第5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中填写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项目经理答辩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项目投标拟派项目经理 (姓名)为我方答辩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与 (项目名称)答辩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答 辩 人: (签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电话(座机): 答辩人电话(手机):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答辩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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