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数字经济近零碳产业园区近零碳交通示范项目-智慧停车系统工程三期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答疑及补遗文件001-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天府新区数字经济近零碳产业园区近零碳交通示范项目-智慧停车系统工程三期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答疑及补遗文件001-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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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4,472,51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天府新区数字经济近零碳产业园区近零碳交通示范项目-智慧停车系统工程三期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 答疑及补遗文件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答疑及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及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答疑部分 一、提问:本次招标仅提供了PDF版本图纸,但招标文件中要求需进行方案的深化设计,请问能否补充CAD版本图纸供投标方深化设计? 回复:本项目招投标阶段提供PDF格式图纸,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PDF图纸进行深化设计。 二、提问:1.在技术标准和要求里“三、设备参数表”第8条自动对中装置,要求“出入口需设置自动对中装置,需保证搬运过程中车辆稳定和安全。”第7条里允许选择梳齿式交换或抱持(夹持)式搬运器,但是梳齿式交换的搬运器是自带对中装置,使用该类搬运器的车库,其出入口不再单独设立自动对中装置。请问该条的潜意识是只支持夹持(抱持)式搬运器吗?因为第7条与第8条的意思相悖,建议将第8条修改为“出入口需设置自动对中装置(梳齿式可不用在出入口再单独设置),需保证搬运过程中车辆稳定和安全。”同样的,在该文件的“四、车库部件要求”中的(四)进出口室设备要求的第4条里也有类似含义,如果不修改,那么该要求明显具有只选择抱持(夹持)式搬运器的意思,具有明显的排他性。 回复:具体详见补遗部分第一条。 三、提问:1、招标公告招标范围及内容:其中内容包含智能搬运器、横移车、出入车厅装修,钢结构工程,升降系统,监控、调度、电控、停车场管理系统、预约存取车、远程诊断、多方对讲、供电(桥架、电缆) (略) 接入。 (略) (略) (略) (如移动、电信等)开户, (略) (略) 接入本项目。 请问投标人是否只 (略) 从项目接驳点接至立体车库使用位置,并 (略) 接驳点位置。 请明确“多方对讲”指的对讲型式及“多方”指的是哪些地方。 回复:①本项目 (略) 接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移交后由运营或使用单位负责。 (略) 接入点位置详见本项目图纸中弱电机房。 ③多方对讲是指:车厅、控制室(总控及分控)、物业。 2、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五、设备采购、安装、维保要求”质保及维保日期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文件上日期起算,两年后有偿维护保养(延保)从质保及维保期满起算。 请问此处所描述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为“特种设备检 (略) ”。 回复:此处所描述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即为“特种设备检 (略) ”。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招标附件“智慧停车系统工程三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控制价”中:5、安装费含税率3%;设备费含税率13%。2处对税率要求矛盾。 请问投标价含税税率是否按照:安装费含税率3%;设备费含税率13%执行。 回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按照招标人给定的税率执行(即:安装费含税率3%,设备费含税率13%)。结算按相关部门最新政策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特种设备验收合格证,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特种设备验收合格证中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请问“特种设备验收合格证”是否可以用“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替代。检验报告及检验合格证书均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颁发,但验收合格证不体现设备详细参数,验收报告则有设备详细参数。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中“特种设备验收合格证”是指“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潜在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其一即可。 5、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5.2.6 在智慧停车设备安装完工后 5 天内,承包人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请问此处所描述的“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是否为“特种设备检 (略) ”。 回复:此处所描述的“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即为“特种设备检 (略) ”。 6、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6.2.6负责从*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自行装表计量,承担从开工至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取得设备安装验收合格证并书面移交*方为止的水电费用,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方并直接向总包单位交纳。 设备的安装使用临时电源,由承包人负责接驳并承担费用合理。但临时电的电压不稳定,无法进行设备的调试、验收。因此设备调试前需接通正式电源,以免损坏设备。而正是电源的接驳应由强电施工单位完成。请明确临时电接驳点,以便投标人考虑接驳成本。 请问“负责从*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自行装表计量,承担从开工至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是否可改为“负责从*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自行装表计量,承担从开工至安装完成”。 回复:投标人投标时自行考虑,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7.4 *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 日内,向*方提交工程移交书面报告。 请问“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否指:所招标采购货物通过特种设备检 (略) 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报告。 回复:“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指通过特种设备检 (略) 验收并取得“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 (略) 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通过*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 8、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10.2 竣工结算审核(1)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在 60 天内出具审核意见,并报相关部门审计。竣工结算审减额超过 5%,超过部分审核竣工结算造价咨询服务费由承包人全额承担;竣工结算审计审减额超过 3%,超过部分审计服务费由承包人全额承担;若出现审增情况,其审增部分的审核(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本次设备采购安装,为公开招投标采购安装,根据招投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备价格(单价)经过公开招投标后应固定,结算只需要审核完工工程量,因此不应产生审计服务费。 请明确中标设备价格或单价是否为固定价,最终结算审核是否会对设备单价进行审核调整。若只审核工程量,且审核费用需分包人支付,请明费用金额或比例。 回复: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4.3条已明确本项目为固定总价,承包人结算价款=合同总价-Σ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扣除的其他费用。 四、提问:1、关于《招标文件》招标范围中包含出入车厅装修,但在《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界面划分中车厅装修为发包人实施,需明确本次招标及报价范围是否包含车厅装修工程。 回复:车厅装修工程由发包人实施,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及报价中。以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十一、施工界面划分表”为准。 2、按规范多层平面移动车位,须在每层车位设置自动喷淋灭火,原施工图设计中有此部分安装示意,此部分需明确后期是否由总包实施? 回复:总包单位按现有施工图进行施工,承包人负责配合。具体详见补遗第二条。 五、提问:(1)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供电(桥架、电缆) (略) 接入。 问:停电设备供电接驳点、外网接入点位置在图纸的位置。 回复:①停电设备供电接驳点详见本项目图纸中智慧停车工具间。 (略) 接入点位置详见本项目图纸中弱电机房。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分包:不允许。 招标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十一、施工界面划分表”中多处提及“承包人自行深化设计并实施”,但涉及内容有消防、供电等需专业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完成。而这些资质超出本招标的资格条件要求。 问:若涉及需要相关专业资质证书的整改项,是否允许分包。 回复:详见补遗部分第二条。 (3)合同条款及格式:6.2.9 *方如需向本项目总承包单位缴纳安全文明保证金及其他费用,由*方与总承包单位协商解决,相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合同总价内,不另行计费。 此处未直接明确“安全文明保证金及其他费用”的金额或比例,若投标人前期未接触过该项目,本条将给投标人造成巨大投标风险,但若前期已有接触,或与总承包单位已有协商,则该条将是其优势。因此该条营造了一个不公平的投标环境。 为投标人能更好的履行合同,建议删除该条,或明确“安全文明保证金及其他费用”的金额或比例。 回复:投标时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后自行与总承包单位协商。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技术标准和要求,十一、施工界面划分表:总包单位按现有施工图进行施工,若不满足投标人需要,承包人自行深化设计并实施,满足消防规范要求,并配合总包消防验收。承包人自行复核现场净高是否满足设备运行要求。 土建、消防均应该满足设备安装要求,而不是让设备厂家去对不满足要求的消防、通风等需专业资质的施工内容进行整改,设备厂家均不具备相应资质及要求。私自改动这些设备也给未来造成隐患,超出招标资格条件对资质的要求,且不允许分包,极为不合理。招标文件中设置较多与现场条件相关的工作,但工作范围及内容模糊不清,给前期在进行配合,已进场施工样库的的厂家(深圳中集)造成投标便利,深圳中集清楚现场情况,能够清晰核算成本,而其他厂家未对现场有过了解,则无法很好确定成本及施工内容。存在不公平公正现象。建议现场土建及其余专业工作由相关施工单温整改至满足设备安装要求,或统一明确相关工作量。 问:若总包单位按现有施工图进行施工出现的偏差影响设备安装,由总包单位或相关专业施工单位负责整改、施工至满足消防、通风等专业要求,是否可行。 回复:①本项目根据使用需求分期建设,与前期是否在本项目实施工程无关。各期工程均拟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相应实施单位。本项目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注明排名顺序。经公示无异议后,本项目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②智慧停车厂 (略) 线、设备参数及型号不同,对现场土建、机电的要求也不相同,无法进行统一,投标阶段各潜在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已发出的施工图纸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并进行深化设计,自行核算工程量及报价。 ③若经*方确认由总包实施的工程存在偏差,由总包单位进行整改,具体详见补遗部分第二条。 (5)本次招标提供图纸“独角兽五批次地下室图纸PDF”均为PDF格式,不便于投标人根据图纸测量图纸实际预留停车设备安装用空间尺寸,容易造成方案设计与现场或图纸不符。 问:能否提供CAD格式的图纸,以便投标人充分考虑图纸(现场尺寸)优化设计方案,并核算相关成本。 回复:本项目招投标阶段提供PDF格式图纸,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PDF图纸进行深化设计。 (6)技术标准和要求,智能搬运系统/搬运器/横移车/平移车:30 套≤采购套数≤50 套;升降机:≥22 台;出入口室设备:≥22 套(能同时执行存/取车的车位数); 部分厂家提前与项目相关单位有对接,比较熟悉现场情况,而其余厂家并不知现场情况,若不明确相关系统数量(如升降机数量),则给提前对接过厂家留足了费用空间,而给其他厂家造成不公平竞争环境。按照行业要求,应明确具体采购数量,这样审计、结算时也有据可依。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补遗部分 一、现将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三、设备参数表”
修改为:
二、现将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十一、施工界面划分表”
修改为:
三、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以上答疑及补遗相关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天投鹿溪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2024年06月12日 |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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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4,472,51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天府新区数字经济近零碳产业园区近零碳交通示范项目-智慧停车系统工程三期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 答疑及补遗文件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答疑及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及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答疑部分 一、提问:本次招标仅提供了PDF版本图纸,但招标文件中要求需进行方案的深化设计,请问能否补充CAD版本图纸供投标方深化设计? 回复:本项目招投标阶段提供PDF格式图纸,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PDF图纸进行深化设计。 二、提问:1.在技术标准和要求里“三、设备参数表”第8条自动对中装置,要求“出入口需设置自动对中装置,需保证搬运过程中车辆稳定和安全。”第7条里允许选择梳齿式交换或抱持(夹持)式搬运器,但是梳齿式交换的搬运器是自带对中装置,使用该类搬运器的车库,其出入口不再单独设立自动对中装置。请问该条的潜意识是只支持夹持(抱持)式搬运器吗?因为第7条与第8条的意思相悖,建议将第8条修改为“出入口需设置自动对中装置(梳齿式可不用在出入口再单独设置),需保证搬运过程中车辆稳定和安全。”同样的,在该文件的“四、车库部件要求”中的(四)进出口室设备要求的第4条里也有类似含义,如果不修改,那么该要求明显具有只选择抱持(夹持)式搬运器的意思,具有明显的排他性。 回复:具体详见补遗部分第一条。 三、提问:1、招标公告招标范围及内容:其中内容包含智能搬运器、横移车、出入车厅装修,钢结构工程,升降系统,监控、调度、电控、停车场管理系统、预约存取车、远程诊断、多方对讲、供电(桥架、电缆) (略) 接入。 (略) (略) (略) (如移动、电信等)开户, (略) (略) 接入本项目。 请问投标人是否只 (略) 从项目接驳点接至立体车库使用位置,并 (略) 接驳点位置。 请明确“多方对讲”指的对讲型式及“多方”指的是哪些地方。 回复:①本项目 (略) 接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移交后由运营或使用单位负责。 (略) 接入点位置详见本项目图纸中弱电机房。 ③多方对讲是指:车厅、控制室(总控及分控)、物业。 2、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五、设备采购、安装、维保要求”质保及维保日期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文件上日期起算,两年后有偿维护保养(延保)从质保及维保期满起算。 请问此处所描述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为“特种设备检 (略) ”。 回复:此处所描述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即为“特种设备检 (略) ”。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招标附件“智慧停车系统工程三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控制价”中:5、安装费含税率3%;设备费含税率13%。2处对税率要求矛盾。 请问投标价含税税率是否按照:安装费含税率3%;设备费含税率13%执行。 回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按照招标人给定的税率执行(即:安装费含税率3%,设备费含税率13%)。结算按相关部门最新政策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特种设备验收合格证,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特种设备验收合格证中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请问“特种设备验收合格证”是否可以用“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替代。检验报告及检验合格证书均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颁发,但验收合格证不体现设备详细参数,验收报告则有设备详细参数。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中“特种设备验收合格证”是指“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潜在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其一即可。 5、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5.2.6 在智慧停车设备安装完工后 5 天内,承包人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请问此处所描述的“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是否为“特种设备检 (略) ”。 回复:此处所描述的“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即为“特种设备检 (略) ”。 6、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6.2.6负责从*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自行装表计量,承担从开工至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取得设备安装验收合格证并书面移交*方为止的水电费用,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方并直接向总包单位交纳。 设备的安装使用临时电源,由承包人负责接驳并承担费用合理。但临时电的电压不稳定,无法进行设备的调试、验收。因此设备调试前需接通正式电源,以免损坏设备。而正是电源的接驳应由强电施工单位完成。请明确临时电接驳点,以便投标人考虑接驳成本。 请问“负责从*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自行装表计量,承担从开工至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是否可改为“负责从*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自行装表计量,承担从开工至安装完成”。 回复:投标人投标时自行考虑,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7.4 *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 日内,向*方提交工程移交书面报告。 请问“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否指:所招标采购货物通过特种设备检 (略) 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报告。 回复:“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指通过特种设备检 (略) 验收并取得“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 (略) 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通过*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 8、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10.2 竣工结算审核(1)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在 60 天内出具审核意见,并报相关部门审计。竣工结算审减额超过 5%,超过部分审核竣工结算造价咨询服务费由承包人全额承担;竣工结算审计审减额超过 3%,超过部分审计服务费由承包人全额承担;若出现审增情况,其审增部分的审核(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本次设备采购安装,为公开招投标采购安装,根据招投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备价格(单价)经过公开招投标后应固定,结算只需要审核完工工程量,因此不应产生审计服务费。 请明确中标设备价格或单价是否为固定价,最终结算审核是否会对设备单价进行审核调整。若只审核工程量,且审核费用需分包人支付,请明费用金额或比例。 回复: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4.3条已明确本项目为固定总价,承包人结算价款=合同总价-Σ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扣除的其他费用。 四、提问:1、关于《招标文件》招标范围中包含出入车厅装修,但在《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界面划分中车厅装修为发包人实施,需明确本次招标及报价范围是否包含车厅装修工程。 回复:车厅装修工程由发包人实施,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及报价中。以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十一、施工界面划分表”为准。 2、按规范多层平面移动车位,须在每层车位设置自动喷淋灭火,原施工图设计中有此部分安装示意,此部分需明确后期是否由总包实施? 回复:总包单位按现有施工图进行施工,承包人负责配合。具体详见补遗第二条。 五、提问:(1)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供电(桥架、电缆) (略) 接入。 问:停电设备供电接驳点、外网接入点位置在图纸的位置。 回复:①停电设备供电接驳点详见本项目图纸中智慧停车工具间。 (略) 接入点位置详见本项目图纸中弱电机房。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分包:不允许。 招标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十一、施工界面划分表”中多处提及“承包人自行深化设计并实施”,但涉及内容有消防、供电等需专业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完成。而这些资质超出本招标的资格条件要求。 问:若涉及需要相关专业资质证书的整改项,是否允许分包。 回复:详见补遗部分第二条。 (3)合同条款及格式:6.2.9 *方如需向本项目总承包单位缴纳安全文明保证金及其他费用,由*方与总承包单位协商解决,相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合同总价内,不另行计费。 此处未直接明确“安全文明保证金及其他费用”的金额或比例,若投标人前期未接触过该项目,本条将给投标人造成巨大投标风险,但若前期已有接触,或与总承包单位已有协商,则该条将是其优势。因此该条营造了一个不公平的投标环境。 为投标人能更好的履行合同,建议删除该条,或明确“安全文明保证金及其他费用”的金额或比例。 回复:投标时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后自行与总承包单位协商。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技术标准和要求,十一、施工界面划分表:总包单位按现有施工图进行施工,若不满足投标人需要,承包人自行深化设计并实施,满足消防规范要求,并配合总包消防验收。承包人自行复核现场净高是否满足设备运行要求。 土建、消防均应该满足设备安装要求,而不是让设备厂家去对不满足要求的消防、通风等需专业资质的施工内容进行整改,设备厂家均不具备相应资质及要求。私自改动这些设备也给未来造成隐患,超出招标资格条件对资质的要求,且不允许分包,极为不合理。招标文件中设置较多与现场条件相关的工作,但工作范围及内容模糊不清,给前期在进行配合,已进场施工样库的的厂家(深圳中集)造成投标便利,深圳中集清楚现场情况,能够清晰核算成本,而其他厂家未对现场有过了解,则无法很好确定成本及施工内容。存在不公平公正现象。建议现场土建及其余专业工作由相关施工单温整改至满足设备安装要求,或统一明确相关工作量。 问:若总包单位按现有施工图进行施工出现的偏差影响设备安装,由总包单位或相关专业施工单位负责整改、施工至满足消防、通风等专业要求,是否可行。 回复:①本项目根据使用需求分期建设,与前期是否在本项目实施工程无关。各期工程均拟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相应实施单位。本项目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注明排名顺序。经公示无异议后,本项目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②智慧停车厂 (略) 线、设备参数及型号不同,对现场土建、机电的要求也不相同,无法进行统一,投标阶段各潜在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已发出的施工图纸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并进行深化设计,自行核算工程量及报价。 ③若经*方确认由总包实施的工程存在偏差,由总包单位进行整改,具体详见补遗部分第二条。 (5)本次招标提供图纸“独角兽五批次地下室图纸PDF”均为PDF格式,不便于投标人根据图纸测量图纸实际预留停车设备安装用空间尺寸,容易造成方案设计与现场或图纸不符。 问:能否提供CAD格式的图纸,以便投标人充分考虑图纸(现场尺寸)优化设计方案,并核算相关成本。 回复:本项目招投标阶段提供PDF格式图纸,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PDF图纸进行深化设计。 (6)技术标准和要求,智能搬运系统/搬运器/横移车/平移车:30 套≤采购套数≤50 套;升降机:≥22 台;出入口室设备:≥22 套(能同时执行存/取车的车位数); 部分厂家提前与项目相关单位有对接,比较熟悉现场情况,而其余厂家并不知现场情况,若不明确相关系统数量(如升降机数量),则给提前对接过厂家留足了费用空间,而给其他厂家造成不公平竞争环境。按照行业要求,应明确具体采购数量,这样审计、结算时也有据可依。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补遗部分 一、现将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三、设备参数表”
修改为:
二、现将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十一、施工界面划分表”
修改为:
三、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以上答疑及补遗相关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天投鹿溪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2024年06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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