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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漳平五一国有林场标段一期-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龙岩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漳平五一国有林场标段一期-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E**Z02 |
---|---|
投标资格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为公路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08: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福建普通公路施工合理低价信用分2023 |
开标时间 | ** 08:3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漳平五一国有林场标段一期) 招标编号:E*6014 补遗书第001号 一、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均修改为**日08:30:00。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元,其中暂列金为人民币*元(详见附件《工程预算审核结论书》,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3、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3条款质量要求修改为:“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根据《林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Y5104-98)、《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LYJ127-91)、《林区公路设计规范》(LYT 5005-2014)、《林区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LYJ 114-1992)、《林区公路路面设计规范》(LYJ131-1992)、《 (略) 林业局关于印发 《国有林场林业专用属性道路建设养护细则》的通知》(闽林文〔2021〕84 号)、《林区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LYJ 203-1986) 等相关规范执行,达到合格等级; 4、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6.4.3拌和站的建立要求:本项目不要求建立搅拌站。拌和站的使用要求:本项目不要求建立搅拌站。拌和站的拆除要求:/。”修改为:“6.4.3拌和站的建立要求:本项目要求建立4处现场拌和站,采用350L拌合机拌合,费用5000元/处(已含在最高投标限价中),不单独计取混凝土场内运费。拌和站的使用要求:签订合同时约定。拌和站的拆除要求: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拌和站。”。 5、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6、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23.补充条款。 7、本项目《工程预算审核结论书》与图纸存在不一致之处以《工程预算审核结论书》为准。招标文件内容与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预算审核结论书》如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预算审核结论书》为准。 二、在此期间,请投标人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电子交易系统网站,以免错过延期投标、补遗等相关信息。 三、本补遗书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充说明文件相应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规定为准。本补遗书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漳平五一国有林场 (略) 林业局 招标代理:福建 (略) **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E**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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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为公路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08: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福建普通公路施工合理低价信用分2023 |
开标时间 | ** 08:3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漳平五一国有林场标段一期) 招标编号:E*6014 补遗书第001号 一、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均修改为**日08:30:00。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元,其中暂列金为人民币*元(详见附件《工程预算审核结论书》,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3、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3条款质量要求修改为:“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根据《林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Y5104-98)、《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LYJ127-91)、《林区公路设计规范》(LYT 5005-2014)、《林区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LYJ 114-1992)、《林区公路路面设计规范》(LYJ131-1992)、《 (略) 林业局关于印发 《国有林场林业专用属性道路建设养护细则》的通知》(闽林文〔2021〕84 号)、《林区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LYJ 203-1986) 等相关规范执行,达到合格等级; 4、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6.4.3拌和站的建立要求:本项目不要求建立搅拌站。拌和站的使用要求:本项目不要求建立搅拌站。拌和站的拆除要求:/。”修改为:“6.4.3拌和站的建立要求:本项目要求建立4处现场拌和站,采用350L拌合机拌合,费用5000元/处(已含在最高投标限价中),不单独计取混凝土场内运费。拌和站的使用要求:签订合同时约定。拌和站的拆除要求: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拌和站。”。 5、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6、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23.补充条款。 7、本项目《工程预算审核结论书》与图纸存在不一致之处以《工程预算审核结论书》为准。招标文件内容与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预算审核结论书》如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预算审核结论书》为准。 二、在此期间,请投标人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电子交易系统网站,以免错过延期投标、补遗等相关信息。 三、本补遗书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充说明文件相应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规定为准。本补遗书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漳平五一国有林场 (略) 林业局 招标代理:福建 (略)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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