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建设项目之通用或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九批第02包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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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建设项目之通用或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九批第02包废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十四五”建设项目之通用或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九批)

项目编号:24-70CAJ5641-02

包 号:02包(断路器校验设备)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金额:182.90万元

四、采购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废标原因

经评审,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两家,故本项目废标,重新组织招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相关部门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七、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质疑人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等

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八、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人不是参加装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者不是联合体指定牵头方;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效期限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8.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 (略)

联系人:张鹏、杨林

电话: 025-*、*

地址: (略) 嘉宾路与南湖路交汇处北侧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浙江, (略) , (略) ,舟山,深圳,025-8

一、项目名称:“十四五”建设项目之通用或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九批)

项目编号:24-70CAJ5641-02

包 号:02包(断路器校验设备)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金额:182.90万元

四、采购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废标原因

经评审,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两家,故本项目废标,重新组织招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相关部门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七、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质疑人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等

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八、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人不是参加装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者不是联合体指定牵头方;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效期限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8.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 (略)

联系人:张鹏、杨林

电话: 025-*、*

地址: (略) 嘉宾路与南湖路交汇处北侧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浙江, (略) , (略) ,舟山,深圳,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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