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观山湖区公共领域充电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模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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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观山湖区公共领域充电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模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观山湖区发展改革局于2023年12月5日获得观山湖区人民政府批复通过了《关 (略) 观山湖区公共领域充电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出让相关事宜的请示》,并于2023年12月21日 (略) 发布了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2024年1月12日贵阳观山 (略) 中标,2024年2月18日观山湖区发展改革局与贵阳观山 (略) 双方签订《贵阳观山湖区城乡一体化新能源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

二、变更事项

按照2024年3月28日发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2024年第17号令)及国办〔2023〕115号《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观山湖区域内公共领域充电基础设施不再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为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实施,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号)文件精神,该项目现采用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方式实施,特此公告。

三、变更后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贵阳观山湖区城乡一体化新能源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2.项目实施机构:贵阳观山 (略)

3.项目运作模式:公共资源有偿使用

四、公开征求意见的内容、期限及反馈方式

现就上述项目变更情况征询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5日。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对本项目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依法向本部门书面陈述及反馈意见。对本项目内容有反馈意见建议的,请将意见建议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文件材料发送至本部门。(联系人:刘禹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com)




观山湖区发展改革局

2024年6月13日

一、基本情况

观山湖区发展改革局于2023年12月5日获得观山湖区人民政府批复通过了《关 (略) 观山湖区公共领域充电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出让相关事宜的请示》,并于2023年12月21日 (略) 发布了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2024年1月12日贵阳观山 (略) 中标,2024年2月18日观山湖区发展改革局与贵阳观山 (略) 双方签订《贵阳观山湖区城乡一体化新能源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

二、变更事项

按照2024年3月28日发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2024年第17号令)及国办〔2023〕115号《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观山湖区域内公共领域充电基础设施不再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为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实施,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号)文件精神,该项目现采用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方式实施,特此公告。

三、变更后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贵阳观山湖区城乡一体化新能源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2.项目实施机构:贵阳观山 (略)

3.项目运作模式:公共资源有偿使用

四、公开征求意见的内容、期限及反馈方式

现就上述项目变更情况征询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5日。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对本项目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依法向本部门书面陈述及反馈意见。对本项目内容有反馈意见建议的,请将意见建议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文件材料发送至本部门。(联系人:刘禹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com)




观山湖区发展改革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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