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潍烟高铁招远站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路基1队劳务分包招标文件补遗书试
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潍烟高铁招远站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路基1队劳务分包招标文件补遗书试
项目编号:GK*9(试)
(略) 烟台分公司潍烟高铁招远站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略) 基1队劳务分包招标文件补遗书
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以《 (略) 烟台分公司潍烟高铁招远站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略) 基1队劳务分包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为基础,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4.2条款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4.2条款修改为:
通过资格审查的分包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并上传采购凭证后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图纸每套 / 元,电汇支付(账户名称:中交建筑 (略)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账号:01-10-*-01,联行号:*),回执需注明:购买招远站 (略) 基1队工程标书费,请分包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售后不办理退款。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款修改为:
3.4.1 | 投标保证金 | 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 (1)递交截止时间:同本包件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 (3)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电汇、银行转账) 招标人指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及银联号: 账户名称:中交建筑 (略)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 号:01-10-*-01 联 行 号:* |
若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内容有冲突之处,以补遗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烟台分公司潍烟高铁招站
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2024年6月13日
项目编号:GK*9(试)
(略) 烟台分公司潍烟高铁招远站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略) 基1队劳务分包招标文件补遗书
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以《 (略) 烟台分公司潍烟高铁招远站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略) 基1队劳务分包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为基础,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4.2条款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4.2条款修改为:
通过资格审查的分包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并上传采购凭证后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图纸每套 / 元,电汇支付(账户名称:中交建筑 (略)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账号:01-10-*-01,联行号:*),回执需注明:购买招远站 (略) 基1队工程标书费,请分包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售后不办理退款。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款修改为:
3.4.1 | 投标保证金 | 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 (1)递交截止时间:同本包件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 (3)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电汇、银行转账) 招标人指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及银联号: 账户名称:中交建筑 (略)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 号:01-10-*-01 联 行 号:* |
若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内容有冲突之处,以补遗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烟台分公司潍烟高铁招站
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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