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科学城莲河片区及九溪口配套设施项目股权投资+EPC+产业导入第三次招标招标文件澄清纪要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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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学城莲河片区及九溪口配套设施项目股权投资+EPC+产业导入第三次招标招标文件澄清纪要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E**H02
投标资格 (1)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所有联合体成员)必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最近一个年度(2022年或2023年)末企业净资产不少于40亿元(含)。 (3)设计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②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 (略) 政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或③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级资质或④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 (略) 政行业工程设计(桥梁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资质*级,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4)施工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③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0:45:00
投标有效期 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在线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 10:45:00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方式 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 10:45: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p{margin-tohttp://**-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y;}span.X1{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0pt;}p.X4{margin-tohttp://**-bottom:14.5pt;}span.X4{font-family:"Arial";font-size:14.0pt;font-weight:bold;}p.X2{text-indent:21.0pt;}span.X2{font-size:12.0pt;}p.X3{margin-lehttp://**-bottom:6.0pt;}span.X3{font-size:10.0pt;}p.X5{margin-lehttp://**-top:5.3pt;}span.X5{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0.0pt;}p.X6{text-align:left;}span.X6{font-size:9.0pt;}p.X7{text-align:center;}span.X7{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p.X8{margin-bottom:6.0pt;}span.X8{font-size:12.0pt;}p.X9{text-align:left;margin-tohttp://**-bottom:5.0pt;}span.X9{font-family:"Arial Unicode MS";font-size:12.0pt;}p.X11{text-align:justify;}span.X14{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0pt;}span.X15{font-family:"Arial Unicode MS";font-size:12.0pt;}span.X16{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1.0pt;color:#*;}span.X17{font-family:"Tahoma";font-size:12.0pt;}span.X18{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0pt;color:#*;}p.X19{text-align:left;margin-bottom:8.0pt;}span.X19{font-family:"Verdana";font-size:10.0pt;}p.X20{text-align:left;margin-bottom:8.0pt;}span.X20{font-family:"Verdana";font-size:10.0pt;}

招标文件澄清纪要(一)

工程名称

厦门科学城莲河片区及九溪口配套设施项目(股权投资+EPC+产业导入)(第三次招标)

招标阶段

股权投资+EPC+产业导入招标

澄清纪要内容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1)-“投资决议(批准)文件:50 分”中 “注”第①点 的内容做如下澄清:

若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为国有企业的,该决议(批准)文件应由其上级控股股东(该控股股东应是中央或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其他部门所管理的一级企业或一级 (略) 平台)出具。若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为中央或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其他部门所管理的一级企业或一级 (略) 平台,该决议(批准)文件可由其自身出具。

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供的决议(批准)文件符合评审要求的情形具体包括:

①该决议(批准)文件由中央或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其他部门所管理的一级企业或一级 (略) 平台出具。

②投标人上级控股股东受中央或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其他部门所管理的一级企业或一级 (略) 平台授权,自身具备投资决策权限的,该决议(批准)文件可由该上级控股股东出具。

③投标人受中央或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其他部门所管理的一级企业或一级 (略) 平台授权,自身具备投资决策权限的,该决议(批准)文件可由其自身出具。

②和③情形下须另外提供中央或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其他部门所管理的一级企业或一级 (略) 平台出具的书面授权文件,授权文件所载明的权限范围和适用要求应符合本项目要求(如总投资额或股权出资额等)。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该情形不予认定。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E**H02
投标资格 (1)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所有联合体成员)必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最近一个年度(2022年或2023年)末企业净资产不少于40亿元(含)。 (3)设计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②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 (略) 政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或③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级资质或④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 (略) 政行业工程设计(桥梁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资质*级,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4)施工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③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0:45:00
投标有效期 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在线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 10:45:00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方式 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 10:45: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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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纪要(一)

工程名称

厦门科学城莲河片区及九溪口配套设施项目(股权投资+EPC+产业导入)(第三次招标)

招标阶段

股权投资+EPC+产业导入招标

澄清纪要内容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1)-“投资决议(批准)文件:50 分”中 “注”第①点 的内容做如下澄清:

若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为国有企业的,该决议(批准)文件应由其上级控股股东(该控股股东应是中央或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其他部门所管理的一级企业或一级 (略) 平台)出具。若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为中央或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其他部门所管理的一级企业或一级 (略) 平台,该决议(批准)文件可由其自身出具。

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供的决议(批准)文件符合评审要求的情形具体包括:

①该决议(批准)文件由中央或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其他部门所管理的一级企业或一级 (略) 平台出具。

②投标人上级控股股东受中央或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其他部门所管理的一级企业或一级 (略) 平台授权,自身具备投资决策权限的,该决议(批准)文件可由该上级控股股东出具。

③投标人受中央或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其他部门所管理的一级企业或一级 (略) 平台授权,自身具备投资决策权限的,该决议(批准)文件可由其自身出具。

②和③情形下须另外提供中央或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其他部门所管理的一级企业或一级 (略) 平台出具的书面授权文件,授权文件所载明的权限范围和适用要求应符合本项目要求(如总投资额或股权出资额等)。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该情形不予认定。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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