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度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标包一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度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标包一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6年度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标包一答疑补遗文件(一)
一、答疑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 (略) 2024-2026年度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标包一”答疑如下:
质疑1:第三章,条款号2.2.2(1)第1条:“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常设 (略) 负责人级别的并能够确保项目顺利开展、沟通高效的……”。
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多数已改为合伙制,在报告上签字的合伙人为直接责任人之一,单位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为单位行政负责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我们对招标文件此内容的理解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应该属于招标文件中所述“公司负责人级别”。请问:招标文件中“公司负责人级别”是否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答:招标文件中“公司负责人级别”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质疑2:第三章,条款号2.2.3(1)“投标人具有GB/T *-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具有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请问:有分所的会计师事,一般都是以总所的名义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了在服务过程中保证与采购单位( (略) )沟通的及时性,用在重庆当地的分所投标。请问:如果在渝分所参与投标,是否可用以总所的名义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答:如果分所参与投标,可用以总所的名义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质疑3:第三章,条款号2.2.3(1)“投标人承诺按*方需求安排造价工程师参与项目……”。
造价师是注册在工程咨询单位,不是注册在会计师事务所,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投标无法提供造价师在会计师事务所缴纳社保的证明。请问: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投标,是否只需承诺安排造价师参与项目服务就可以,不需要要提供造价师的社保证明。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需要提供造价师的社保证明。
质疑4:投标文件,9.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注册资金”
请问: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缴纳的出资都交到总所统一核算管理,分所的营业执照上、财务报表都没有注册资金内容。请问:分所参与投标,“注册资金”是否可以填写总所的注册资金,或者不填。
答:“注册资金”据实填写。分所参与投标不可以用总所注册资金,若分所没有注册资金,可以不填。
二、补遗部分:
1、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1)标包一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投标人服务过5家不同的制造业企业的,得6分;服务过3家不同的制造业企业的,得3分;服务过2家及以下不同的制造业企业的,不得分。(0-6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据《关于推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5号)转制前的经营业绩视同连续,执业资格相应延续。”修改为:“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投标人服务过5家不同的制造业企业的,得6分;服务过3家不同的制造业企业的,得3分;服务过2家及以下不同的制造业企业的,不得分。(0-6分)提供被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营业执照信息 (略) 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合同复印件和全部或部分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据《关于推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5号)转制前的经营业绩视同连续,执业资格相应延续。”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 7 月 1 日11时0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注:本答疑补遗文件(一)与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一)为准。本答疑书(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招标人:重庆 (略) | |
招标代理:重庆 (略) | |
2024年 6月 14日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6年度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标包一答疑补遗文件(一)
一、答疑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 (略) 2024-2026年度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标包一”答疑如下:
质疑1:第三章,条款号2.2.2(1)第1条:“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常设 (略) 负责人级别的并能够确保项目顺利开展、沟通高效的……”。
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多数已改为合伙制,在报告上签字的合伙人为直接责任人之一,单位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为单位行政负责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我们对招标文件此内容的理解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应该属于招标文件中所述“公司负责人级别”。请问:招标文件中“公司负责人级别”是否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答:招标文件中“公司负责人级别”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质疑2:第三章,条款号2.2.3(1)“投标人具有GB/T *-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具有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请问:有分所的会计师事,一般都是以总所的名义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了在服务过程中保证与采购单位( (略) )沟通的及时性,用在重庆当地的分所投标。请问:如果在渝分所参与投标,是否可用以总所的名义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答:如果分所参与投标,可用以总所的名义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质疑3:第三章,条款号2.2.3(1)“投标人承诺按*方需求安排造价工程师参与项目……”。
造价师是注册在工程咨询单位,不是注册在会计师事务所,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投标无法提供造价师在会计师事务所缴纳社保的证明。请问: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投标,是否只需承诺安排造价师参与项目服务就可以,不需要要提供造价师的社保证明。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需要提供造价师的社保证明。
质疑4:投标文件,9.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注册资金”
请问: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缴纳的出资都交到总所统一核算管理,分所的营业执照上、财务报表都没有注册资金内容。请问:分所参与投标,“注册资金”是否可以填写总所的注册资金,或者不填。
答:“注册资金”据实填写。分所参与投标不可以用总所注册资金,若分所没有注册资金,可以不填。
二、补遗部分:
1、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1)标包一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投标人服务过5家不同的制造业企业的,得6分;服务过3家不同的制造业企业的,得3分;服务过2家及以下不同的制造业企业的,不得分。(0-6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据《关于推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5号)转制前的经营业绩视同连续,执业资格相应延续。”修改为:“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投标人服务过5家不同的制造业企业的,得6分;服务过3家不同的制造业企业的,得3分;服务过2家及以下不同的制造业企业的,不得分。(0-6分)提供被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营业执照信息 (略) 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合同复印件和全部或部分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据《关于推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5号)转制前的经营业绩视同连续,执业资格相应延续。”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 7 月 1 日11时0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注:本答疑补遗文件(一)与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一)为准。本答疑书(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招标人:重庆 (略) | |
招标代理:重庆 (略) | |
2024年 6月 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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