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公安系统2024年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庐江县公安系统2024年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ANNZN*
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安系统2024年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三、其他补充事宜
现对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第2.2.2条款评分细则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范围 |
供应商 业绩 |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业绩或房屋维修改造类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本项满分12分。 注: (1)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及相应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 (2)如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未体现时间、项目内容等评审信息的,须另附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 0-12分 | |
项目经理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业绩或房屋维修改造类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本项满分8分。 注: (1)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及相应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 (2)如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未体现时间、项目经理项目及项目内容等评审信息的,须另附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若为同一个业绩,可分别予以计分。 | 0-8分 | |
供应商 人员配备 | 供应商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4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 | 0-4分 | |
供应商管理体系认证 | 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 (略) 官网认证信息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 0-6分 |
更正为: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范围 |
供应商 业绩 |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业绩或房屋维修改造类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15分。 注: (1)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及相应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 (2)如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未体现时间、项目内容等评审信息的,须另附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 0-15分 | |
供应商 人员配备 | 供应商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6分。 注:施工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1日(含)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扫描件。 | 0-6分 | |
供应商管理体系认证 | 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 (略) 官网认证信息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 0-9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 (略) 庐江县庐 (略) 266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 (略) 庐江县庐城 (略) 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杰
电话:0551-*
附件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ANNZN*
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安系统2024年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三、其他补充事宜
现对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第2.2.2条款评分细则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范围 |
供应商 业绩 |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业绩或房屋维修改造类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本项满分12分。 注: (1)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及相应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 (2)如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未体现时间、项目内容等评审信息的,须另附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 0-12分 | |
项目经理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业绩或房屋维修改造类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本项满分8分。 注: (1)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及相应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 (2)如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未体现时间、项目经理项目及项目内容等评审信息的,须另附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若为同一个业绩,可分别予以计分。 | 0-8分 | |
供应商 人员配备 | 供应商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4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 | 0-4分 | |
供应商管理体系认证 | 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 (略) 官网认证信息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 0-6分 |
更正为: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范围 |
供应商 业绩 |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业绩或房屋维修改造类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15分。 注: (1)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及相应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 (2)如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未体现时间、项目内容等评审信息的,须另附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 0-15分 | |
供应商 人员配备 | 供应商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6分。 注:施工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1日(含)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扫描件。 | 0-6分 | |
供应商管理体系认证 | 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 (略) 官网认证信息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 0-9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 (略) 庐江县庐 (略) 266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 (略) 庐江县庐城 (略) 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杰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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