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大楼物业费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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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大楼物业费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指挥大楼物业费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针对供应商询问事项作出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20 10:30:00,更正为:2024-07-01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6-20 10:30:00,更正为:2024-07-01 10:30:00。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的“人员配置方案”中“3、秩序维护人员在具备2个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基础上,每多提供一个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得0.5分,满分2分。”修改为“秩序维护人员在具备2个初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或有效期内的旧证)的基础上,每多提供一个初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或有效期内的旧证)得0.5分,满分2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四、服务标准”中删除“服务内容及标准参照陕西省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执行,以下所列标准低于一级标准的,以一级标准为准。”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中“人员配置要求”中“(二)岗位要求”中“10、秩序维护员(监控)岗位要求”中的“职称或资质要求”修改为“初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或有效期内的旧证)”。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中“第八条中违约责任”中“(三)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采购人应当将服务商违约的情况以及拟采取的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处理意见,采购人有权依据《合同法》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服务商承担违约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同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服务商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四)其他未尽事宜,按《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修改为“(三)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采购人应当将服务商违约的情况以及拟采取的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处理意见,采购人有权依据《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服务商承担违约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同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服务商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五)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第四部分中“(二)服务商性质”增加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声明函\证明函的,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六)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7月01日10时30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2024年7月01日10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及时登录〖 (略) (陕西·西安)〉 (略) 〉企业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采购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30日

首次公告链接:

http://**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略) 雁塔 (略) 222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雁塔 (略) 222号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

电话:*、*

(略) (略)

2024年06月1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指挥大楼物业费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针对供应商询问事项作出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20 10:30:00,更正为:2024-07-01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6-20 10:30:00,更正为:2024-07-01 10:30:00。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的“人员配置方案”中“3、秩序维护人员在具备2个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基础上,每多提供一个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得0.5分,满分2分。”修改为“秩序维护人员在具备2个初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或有效期内的旧证)的基础上,每多提供一个初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或有效期内的旧证)得0.5分,满分2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四、服务标准”中删除“服务内容及标准参照陕西省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执行,以下所列标准低于一级标准的,以一级标准为准。”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中“人员配置要求”中“(二)岗位要求”中“10、秩序维护员(监控)岗位要求”中的“职称或资质要求”修改为“初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或有效期内的旧证)”。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中“第八条中违约责任”中“(三)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采购人应当将服务商违约的情况以及拟采取的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处理意见,采购人有权依据《合同法》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服务商承担违约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同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服务商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四)其他未尽事宜,按《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修改为“(三)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采购人应当将服务商违约的情况以及拟采取的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处理意见,采购人有权依据《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服务商承担违约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同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服务商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五)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第四部分中“(二)服务商性质”增加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声明函\证明函的,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六)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7月01日10时30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2024年7月01日10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及时登录〖 (略) (陕西·西安)〉 (略) 〉企业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采购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30日

首次公告链接:

http://**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略) 雁塔 (略) 222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雁塔 (略) 222号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

电话:*、*

(略) (略)

2024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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