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廊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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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廊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2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12,* 人民币
评标办法 yichangFJSZSGZHPG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入围投标人:

根据宜昌 (略) 综合管廊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因系统原因招标文件无法下载,本项目已按招标文件内容重新制作了答疑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按照本次发放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07月05日10时00分。”

3、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并提交了“投标确认书”,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宜昌 (略) 综合管廊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投标。本投标邀请书通过宜昌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发出,请你单位收到投标邀请书后,于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7月05日1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 (略) 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 (略)

联系地址: (略) 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58号

联系人:卢倩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威曼 (略)

联系地址: (略) 兴山县古 (略) 7号综合楼5楼501室

联系人:卢炫政

联系电话:*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2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12,* 人民币
评标办法 yichangFJSZSGZHPG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入围投标人:

根据宜昌 (略) 综合管廊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因系统原因招标文件无法下载,本项目已按招标文件内容重新制作了答疑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按照本次发放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07月05日10时00分。”

3、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并提交了“投标确认书”,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宜昌 (略) 综合管廊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投标。本投标邀请书通过宜昌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发出,请你单位收到投标邀请书后,于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7月05日1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 (略) 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 (略)

联系地址: (略) 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58号

联系人:卢倩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威曼 (略)

联系地址: (略) 兴山县古 (略) 7号综合楼5楼501室

联系人:卢炫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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