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心小学扩建项目科技综合楼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新湖中心小学扩建项目科技综合楼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I**Z02 |
---|---|
投标资格 | 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7-03 09: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2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6,230,077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2 (略) 政)工程施工(雷同认定前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有技术标) |
开标时间 | 2024-07-03 09:30: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支持投标人在线远程签到解标及现场签到解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新湖中心小学扩建项目(科技综合楼)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1、新湖中心小学扩建项目(科技综合楼)(招标编号:狮建招[2024] 018号),现发布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投标须知所涉及的招标范围和内容统一修改为“本项目工程造价为*元; 1)建筑面积:5559.81㎡,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780m2,上部4779.81m2。2)层数及檐口高度:地下1层、地上6层;檐高23.75m。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投标须知所涉及的工期要求统一修改为“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38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三、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9条款号1.9“代建单位修改为“代建单位: (略) (略) ”; 四、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12条款号2.3“条款名称:建造要求: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无 修改为“条款名称:建造要求: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一星 ” 五、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1 质量要求中关于“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二星 ”修改为“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一星 ”; 六、删除“投标须知前附表34.2其他第“(21)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初步审核稿后根据《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闽财建〔2007〕157号)规定, (略) 财政工程结算审核中心核对,同时将意见书面 (略) 财政工程结算审核中心;逾期未反馈的,视同认(22)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结算书的工程造价,经评审机构审核的核减率超过5%以上的,审核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23)本工程砂石土资源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及收益结算,剩余砂石土资源收入原则上应上缴国库。” 七、删除“投标须知第23项18.1条投标保证金 ⑥ a条: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本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答疑纪要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本答疑纪要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cn)、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 (略)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 (略) (盖章) 日 期: 2024年6月14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I**Z02 |
---|---|
投标资格 | 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7-03 09: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2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6,230,077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2 (略) 政)工程施工(雷同认定前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有技术标) |
开标时间 | 2024-07-03 09:30: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支持投标人在线远程签到解标及现场签到解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新湖中心小学扩建项目(科技综合楼)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1、新湖中心小学扩建项目(科技综合楼)(招标编号:狮建招[2024] 018号),现发布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投标须知所涉及的招标范围和内容统一修改为“本项目工程造价为*元; 1)建筑面积:5559.81㎡,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780m2,上部4779.81m2。2)层数及檐口高度:地下1层、地上6层;檐高23.75m。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投标须知所涉及的工期要求统一修改为“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38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三、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9条款号1.9“代建单位修改为“代建单位: (略) (略) ”; 四、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12条款号2.3“条款名称:建造要求: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无 修改为“条款名称:建造要求: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一星 ” 五、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1 质量要求中关于“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二星 ”修改为“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一星 ”; 六、删除“投标须知前附表34.2其他第“(21)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初步审核稿后根据《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闽财建〔2007〕157号)规定, (略) 财政工程结算审核中心核对,同时将意见书面 (略) 财政工程结算审核中心;逾期未反馈的,视同认(22)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结算书的工程造价,经评审机构审核的核减率超过5%以上的,审核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23)本工程砂石土资源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及收益结算,剩余砂石土资源收入原则上应上缴国库。” 七、删除“投标须知第23项18.1条投标保证金 ⑥ a条: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本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答疑纪要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本答疑纪要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cn)、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 (略)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 (略) (盖章) 日 期: 2024年6月14日 |
递交时间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