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宪法公园物业管理服务更正公告二
南京宪法公园物业管理服务更正公告二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京宪法公园物业管理服务 | ||
品目 | 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7日 10:3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6月1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 | ||
采购单位 | 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建邺区应天大街901号河西管委会新楼118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建邺 (略) 26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JZCG-C2024-00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宪法公园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5-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21日09点30分。
2.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增加“26.5 若成交供应商虚假承诺,采购人将取消成交结果,依法顺延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报告财政部门追究违法责任,1年内不接受其参与采购人同类型采购项目”内容。
3.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文本-六、履约保证金”增加“缴纳合同金额5%履约保证金”相关条款;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文本-十一、违约责任-11.4”增加“*方责任违约后1年内不得再参与*方同类采购活动”条款。
4.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3.人员要求”中“工程部、秩序部、环境部”除“安保主管”外,其他岗位人员年龄要求调整;“第四章 采购需求-3.报价要求”中增加“供应商应与投入到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要求;“第四章 采购需求-商务要求”增加“4.履约保证金”要求。
5.采购文件“第五章 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原“2.2物业具体服务方案”调整为“2.2大型活动保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解决方案”;原“2.3服务运行成本和费用测算方案”调整为“2.3内部管理方案及培训体系”;原“4.3人员能力3”删除“有害生物防治员”证书,分值调整为2分;原“履约能力4.1、4.2、4.3”评分中删除“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要求;新增“4.5物业管理系统”评分。
更正日期:
2024-06-1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 (略) 建邺区应天大街901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建邺 (略) 265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25-*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京宪法公园物业管理服务 | ||
品目 | 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7日 10:3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6月1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 | ||
采购单位 | 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建邺区应天大街901号河西管委会新楼118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建邺 (略) 26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JZCG-C2024-00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宪法公园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5-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21日09点30分。
2.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增加“26.5 若成交供应商虚假承诺,采购人将取消成交结果,依法顺延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报告财政部门追究违法责任,1年内不接受其参与采购人同类型采购项目”内容。
3.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文本-六、履约保证金”增加“缴纳合同金额5%履约保证金”相关条款;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文本-十一、违约责任-11.4”增加“*方责任违约后1年内不得再参与*方同类采购活动”条款。
4.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3.人员要求”中“工程部、秩序部、环境部”除“安保主管”外,其他岗位人员年龄要求调整;“第四章 采购需求-3.报价要求”中增加“供应商应与投入到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要求;“第四章 采购需求-商务要求”增加“4.履约保证金”要求。
5.采购文件“第五章 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原“2.2物业具体服务方案”调整为“2.2大型活动保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解决方案”;原“2.3服务运行成本和费用测算方案”调整为“2.3内部管理方案及培训体系”;原“4.3人员能力3”删除“有害生物防治员”证书,分值调整为2分;原“履约能力4.1、4.2、4.3”评分中删除“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要求;新增“4.5物业管理系统”评分。
更正日期:
2024-06-1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 (略) 建邺区应天大街901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建邺 (略) 265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25-*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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