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能源工程类-城南经济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1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澄清公告1
综合能源工程类-城南经济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1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澄清公告1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或招标文件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现就城南经济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1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编号:HLX-ZB-*-0457)的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变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补充3.12投标人应承诺按合同价款中的开票比例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费占50%,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施工价款25%,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设计价款占25%,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采用总价包干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元,设备费、施工费和服务费比例为50%:25%:25%。 |
变更为: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采用总价包干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元。 |
开票比例 | 按合同价款中的开票比例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费占50%,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施工价款25%,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设计价款占25%,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各分项投标单价合计均不能超过招标控制分项单价,投标报价合计不可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设备费、施工费和服务费对应分类的投标单价合计比例应为50%:25%:25%。
投标人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投标报价表如下。
分项 | 序号 | 分类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预估工程量① | 控制价 | 投标单价② | 比例 | 投标合价(元) ①×② | 工作内容 |
单瓦包干计价部分 | 1 | 设备费 | 其它设备费 | 元/瓦 | 1MW | */W | 50% | 变压器、开关站(高低压配电柜、预制舱、无功补偿装置等)、综自系统设备(通讯和控制设备、直流系统、调度通信系统、远动和计费系统等)、物联接入设备、对端站改造设备等(包含安装费) | ||
2 | 支架费用 | 元/瓦 | 支架、夹具、水泥配重及配套安装设备 | |||||||
3 | 电缆费用 | 元/瓦 | 直流电缆、交流电缆、高压电缆、通信电缆等 | |||||||
4 | 其它材料费 | 元/瓦 | 防雷接地、桥架、穿线管及安装辅材等 | |||||||
5 | 服务费 | 勘察设计费 | 元/瓦 | 25% | 勘察设计费 | |||||
6 | 其它费用 | 元/瓦 | (略) 协调、手续办理、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 | |||||||
7 | 施工费 | 建安工程费 | 元/瓦 | 25% | 含组件、逆变器、主要设备、支架、电缆等安装及调试费 | |||||
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部分 | 8 | 施工费 | 结构加固费 | 元/㎡ | *㎡ | 105元/㎡ | 屋面安装光伏对应面积需要换瓦处理加固处理,总面积约*㎡,结算时按实际换瓦加固面积计算(檩条增加隅撑,刚架增加撑杆,使用一线品牌镀铝0.6mm彩钢瓦(角弛型),加固方案需要通过审核并满足荷载要求) | |||
投标报价合计(元) | 投标报价合计仅作为计算报价的得分依据,不可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格执行单瓦包干计价部分投标单价合计和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部分投标单价。 |
变更为:
各分项投标单价合计均不能超过招标控制分项单价,投标报价合计不可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人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投标报价表如下。
分项 | 序号 | 分类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预估工程量① | 控制价 | 投标单价② | 投标合价(元) ①×② | 工作内容 |
单瓦包干计价部分 | 1 | 设备费 | 其它设备费 | 元/瓦 | 1MW | */W | 变压器、开关站(高低压配电柜、预制舱、无功补偿装置等)、综自系统设备(通讯和控制设备、直流系统、调度通信系统、远动和计费系统等)、物联接入设备、对端站改造设备等(包含安装费) | ||
2 | 支架费用 | 元/瓦 | 支架、夹具、水泥配重及配套安装设备 | ||||||
3 | 电缆费用 | 元/瓦 | 直流电缆、交流电缆、高压电缆、通信电缆等 | ||||||
4 | 其它材料费 | 元/瓦 | 防雷接地、桥架、穿线管及安装辅材等 | ||||||
5 | 服务费 | 勘察设计费 | 元/瓦 | 勘察设计费 | |||||
6 | 其它费用 | 元/瓦 | (略) 协调、手续办理、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 | ||||||
7 | 施工费 | 建安工程费 | 元/瓦 | 含组件、逆变器、主要设备、支架、电缆等安装及调试费 | |||||
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部分 | 8 | 施工费 | 结构加固费 | 元/㎡ | *㎡ | 105元/㎡ | 屋面安装光伏对应面积需要换瓦处理加固处理,总面积约*㎡,结算时按实际换瓦加固面积计算(檩条增加隅撑,刚架增加撑杆,使用一线品牌镀铝0.6mm彩钢瓦(角弛型),加固方案需要通过审核并满足荷载要求) | ||
投标报价合计(元) | 投标报价合计仅作为计算报价的得分依据,不可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格执行单瓦包干计价部分投标单价合计和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部分投标单价。 |
四、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内容中:
扬州 (略)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元的投标报价合计进行报价(详见第二部分“投标报价一览表”),其中设备费、施工费和服务费比例为 %: %: %。项目工期不超过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遵守招标人关于项目管理机构及廉洁合作的管理要求。
(6)我方承诺实际派驻现场的人员与投标文件中列明的一致。
(7)我方承诺为全部施工人员购买意外险(强制保险),购买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保险。
(8)我方承诺施工前完成视频监控系统安装, (略) 系统,采购相应的采集终端及物联设备,并承担现场监控设备采购及前端数据流量费用。
变更为:
扬州 (略)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元的投标报价合计进行报价(详见第二部分“投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工期不超过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遵守招标人关于项目管理机构及廉洁合作的管理要求。
(6)我方承诺实际派驻现场的人员与投标文件中列明的一致。
(7)我方承诺为全部施工人员购买意外险(强制保险),购买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保险。
(8)我方承诺施工前完成视频监控系统安装, (略) 系统,采购相应的采集终端及物联设备,并承担现场监控设备采购及前端数据流量费用。
(9)我方承诺按合同价款中的开票比例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费占50%,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施工价款25%,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设计价款占25%,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中:
分项 | 序号 | 分类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预估工程量① | 控制价 | 投标单价② | 比例 | 投标合价(元) ①×② | 工作内容 |
单瓦包干计价部分 | 1 | 设备费 | 其它设备费 | 元/瓦 | 1MW | */W | 50% | 变压器、开关站(高低压配电柜、预制舱、无功补偿装置等)、综自系统设备(通讯和控制设备、直流系统、调度通信系统、远动和计费系统等)、物联接入设备、对端站改造设备等(包含安装费) | ||
2 | 支架费用 | 元/瓦 | 支架、夹具、水泥配重及配套安装设备 | |||||||
3 | 电缆费用 | 元/瓦 | 直流电缆、交流电缆、高压电缆、通信电缆等 | |||||||
4 | 其它材料费 | 元/瓦 | 防雷接地、桥架、穿线管及安装辅材等 | |||||||
5 | 服务费 | 勘察设计费 | 元/瓦 | 25% | 勘察设计费 | |||||
6 | 其它费用 | 元/瓦 | (略) 协调、手续办理、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 | |||||||
7 | 施工费 | 建安工程费 | 元/瓦 | 25% | 含组件、逆变器、主要设备、支架、电缆等安装及调试费 | |||||
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部分 | 8 | 施工费 | 结构加固费 | 元/㎡ | *㎡ | 105元/㎡ | 屋面安装光伏对应面积需要换瓦处理加固处理,总面积约*㎡,结算时按实际换瓦加固面积计算(檩条增加隅撑,刚架增加撑杆,使用一线品牌镀铝0.6mm彩钢瓦(角弛型),加固方案需要通过审核并满足荷载要求) | |||
投标报价合计(元) | 投标报价合计仅作为计算报价的得分依据,不可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格执行单瓦包干计价部分投标单价合计和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部分投标单价。 | |||||||||
系统效率 | 承诺低压不低于 % | |||||||||
质保年限 | 质保年限 年 | |||||||||
施工工期 | 施工周期 日历天 | |||||||||
投标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变更为:
分项 | 序号 | 分类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预估工程量① | 控制价 | 投标单价② | 投标合价(元) ①×② | 工作内容 | |
单瓦包干计价部分 | 1 | 设备费 | 其它设备费 | 元/瓦 | 1MW | */W | 变压器、开关站(高低压配电柜、预制舱、无功补偿装置等)、综自系统设备(通讯和控制设备、直流系统、调度通信系统、远动和计费系统等)、物联接入设备、对端站改造设备等(包含安装费) | |||
2 | 支架费用 | 元/瓦 | 支架、夹具、水泥配重及配套安装设备 | |||||||
3 | 电缆费用 | 元/瓦 | 直流电缆、交流电缆、高压电缆、通信电缆等 | |||||||
4 | 其它材料费 | 元/瓦 | 防雷接地、桥架、穿线管及安装辅材等 | |||||||
5 | 服务费 | 勘察设计费 | 元/瓦 | 勘察设计费 | ||||||
6 | 其它费用 | 元/瓦 | (略) 协调、手续办理、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 | |||||||
7 | 施工费 | 建安工程费 | 元/瓦 | 含组件、逆变器、主要设备、支架、电缆等安装及调试费 | ||||||
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部分 | 8 | 施工费 | 结构加固费 | 元/㎡ | *㎡ | 105元/㎡ | 屋面安装光伏对应面积需要换瓦处理加固处理,总面积约*㎡,结算时按实际换瓦加固面积计算(檩条增加隅撑,刚架增加撑杆,使用一线品牌镀铝0.6mm彩钢瓦(角弛型),加固方案需要通过审核并满足荷载要求) | |||
投标报价合计(元) | 投标报价合计仅作为计算报价的得分依据,不可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格执行单瓦包干计价部分投标单价合计和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部分投标单价。 | |||||||||
系统效率 | 承诺低压不低于 % | |||||||||
质保年限 | 质保年限 年 | |||||||||
施工工期 | 施工周期 日历天 | |||||||||
投标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6-17 14:00:00(北京时间)”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6-18 09:00:0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无变更。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扬州 (略)
2024年6月16日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或招标文件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现就城南经济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1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编号:HLX-ZB-*-0457)的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变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补充3.12投标人应承诺按合同价款中的开票比例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费占50%,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施工价款25%,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设计价款占25%,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采用总价包干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元,设备费、施工费和服务费比例为50%:25%:25%。 |
变更为: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采用总价包干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元。 |
开票比例 | 按合同价款中的开票比例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费占50%,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施工价款25%,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设计价款占25%,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各分项投标单价合计均不能超过招标控制分项单价,投标报价合计不可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设备费、施工费和服务费对应分类的投标单价合计比例应为50%:25%:25%。
投标人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投标报价表如下。
分项 | 序号 | 分类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预估工程量① | 控制价 | 投标单价② | 比例 | 投标合价(元) ①×② | 工作内容 |
单瓦包干计价部分 | 1 | 设备费 | 其它设备费 | 元/瓦 | 1MW | */W | 50% | 变压器、开关站(高低压配电柜、预制舱、无功补偿装置等)、综自系统设备(通讯和控制设备、直流系统、调度通信系统、远动和计费系统等)、物联接入设备、对端站改造设备等(包含安装费) | ||
2 | 支架费用 | 元/瓦 | 支架、夹具、水泥配重及配套安装设备 | |||||||
3 | 电缆费用 | 元/瓦 | 直流电缆、交流电缆、高压电缆、通信电缆等 | |||||||
4 | 其它材料费 | 元/瓦 | 防雷接地、桥架、穿线管及安装辅材等 | |||||||
5 | 服务费 | 勘察设计费 | 元/瓦 | 25% | 勘察设计费 | |||||
6 | 其它费用 | 元/瓦 | (略) 协调、手续办理、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 | |||||||
7 | 施工费 | 建安工程费 | 元/瓦 | 25% | 含组件、逆变器、主要设备、支架、电缆等安装及调试费 | |||||
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部分 | 8 | 施工费 | 结构加固费 | 元/㎡ | *㎡ | 105元/㎡ | 屋面安装光伏对应面积需要换瓦处理加固处理,总面积约*㎡,结算时按实际换瓦加固面积计算(檩条增加隅撑,刚架增加撑杆,使用一线品牌镀铝0.6mm彩钢瓦(角弛型),加固方案需要通过审核并满足荷载要求) | |||
投标报价合计(元) | 投标报价合计仅作为计算报价的得分依据,不可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格执行单瓦包干计价部分投标单价合计和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部分投标单价。 |
变更为:
各分项投标单价合计均不能超过招标控制分项单价,投标报价合计不可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人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投标报价表如下。
分项 | 序号 | 分类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预估工程量① | 控制价 | 投标单价② | 投标合价(元) ①×② | 工作内容 |
单瓦包干计价部分 | 1 | 设备费 | 其它设备费 | 元/瓦 | 1MW | */W | 变压器、开关站(高低压配电柜、预制舱、无功补偿装置等)、综自系统设备(通讯和控制设备、直流系统、调度通信系统、远动和计费系统等)、物联接入设备、对端站改造设备等(包含安装费) | ||
2 | 支架费用 | 元/瓦 | 支架、夹具、水泥配重及配套安装设备 | ||||||
3 | 电缆费用 | 元/瓦 | 直流电缆、交流电缆、高压电缆、通信电缆等 | ||||||
4 | 其它材料费 | 元/瓦 | 防雷接地、桥架、穿线管及安装辅材等 | ||||||
5 | 服务费 | 勘察设计费 | 元/瓦 | 勘察设计费 | |||||
6 | 其它费用 | 元/瓦 | (略) 协调、手续办理、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 | ||||||
7 | 施工费 | 建安工程费 | 元/瓦 | 含组件、逆变器、主要设备、支架、电缆等安装及调试费 | |||||
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部分 | 8 | 施工费 | 结构加固费 | 元/㎡ | *㎡ | 105元/㎡ | 屋面安装光伏对应面积需要换瓦处理加固处理,总面积约*㎡,结算时按实际换瓦加固面积计算(檩条增加隅撑,刚架增加撑杆,使用一线品牌镀铝0.6mm彩钢瓦(角弛型),加固方案需要通过审核并满足荷载要求) | ||
投标报价合计(元) | 投标报价合计仅作为计算报价的得分依据,不可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格执行单瓦包干计价部分投标单价合计和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部分投标单价。 |
四、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内容中:
扬州 (略)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元的投标报价合计进行报价(详见第二部分“投标报价一览表”),其中设备费、施工费和服务费比例为 %: %: %。项目工期不超过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遵守招标人关于项目管理机构及廉洁合作的管理要求。
(6)我方承诺实际派驻现场的人员与投标文件中列明的一致。
(7)我方承诺为全部施工人员购买意外险(强制保险),购买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保险。
(8)我方承诺施工前完成视频监控系统安装, (略) 系统,采购相应的采集终端及物联设备,并承担现场监控设备采购及前端数据流量费用。
变更为:
扬州 (略)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元的投标报价合计进行报价(详见第二部分“投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工期不超过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遵守招标人关于项目管理机构及廉洁合作的管理要求。
(6)我方承诺实际派驻现场的人员与投标文件中列明的一致。
(7)我方承诺为全部施工人员购买意外险(强制保险),购买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保险。
(8)我方承诺施工前完成视频监控系统安装, (略) 系统,采购相应的采集终端及物联设备,并承担现场监控设备采购及前端数据流量费用。
(9)我方承诺按合同价款中的开票比例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费占50%,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施工价款25%,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设计价款占25%,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中:
分项 | 序号 | 分类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预估工程量① | 控制价 | 投标单价② | 比例 | 投标合价(元) ①×② | 工作内容 |
单瓦包干计价部分 | 1 | 设备费 | 其它设备费 | 元/瓦 | 1MW | */W | 50% | 变压器、开关站(高低压配电柜、预制舱、无功补偿装置等)、综自系统设备(通讯和控制设备、直流系统、调度通信系统、远动和计费系统等)、物联接入设备、对端站改造设备等(包含安装费) | ||
2 | 支架费用 | 元/瓦 | 支架、夹具、水泥配重及配套安装设备 | |||||||
3 | 电缆费用 | 元/瓦 | 直流电缆、交流电缆、高压电缆、通信电缆等 | |||||||
4 | 其它材料费 | 元/瓦 | 防雷接地、桥架、穿线管及安装辅材等 | |||||||
5 | 服务费 | 勘察设计费 | 元/瓦 | 25% | 勘察设计费 | |||||
6 | 其它费用 | 元/瓦 | (略) 协调、手续办理、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 | |||||||
7 | 施工费 | 建安工程费 | 元/瓦 | 25% | 含组件、逆变器、主要设备、支架、电缆等安装及调试费 | |||||
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部分 | 8 | 施工费 | 结构加固费 | 元/㎡ | *㎡ | 105元/㎡ | 屋面安装光伏对应面积需要换瓦处理加固处理,总面积约*㎡,结算时按实际换瓦加固面积计算(檩条增加隅撑,刚架增加撑杆,使用一线品牌镀铝0.6mm彩钢瓦(角弛型),加固方案需要通过审核并满足荷载要求) | |||
投标报价合计(元) | 投标报价合计仅作为计算报价的得分依据,不可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格执行单瓦包干计价部分投标单价合计和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部分投标单价。 | |||||||||
系统效率 | 承诺低压不低于 % | |||||||||
质保年限 | 质保年限 年 | |||||||||
施工工期 | 施工周期 日历天 | |||||||||
投标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变更为:
分项 | 序号 | 分类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预估工程量① | 控制价 | 投标单价② | 投标合价(元) ①×② | 工作内容 | |
单瓦包干计价部分 | 1 | 设备费 | 其它设备费 | 元/瓦 | 1MW | */W | 变压器、开关站(高低压配电柜、预制舱、无功补偿装置等)、综自系统设备(通讯和控制设备、直流系统、调度通信系统、远动和计费系统等)、物联接入设备、对端站改造设备等(包含安装费) | |||
2 | 支架费用 | 元/瓦 | 支架、夹具、水泥配重及配套安装设备 | |||||||
3 | 电缆费用 | 元/瓦 | 直流电缆、交流电缆、高压电缆、通信电缆等 | |||||||
4 | 其它材料费 | 元/瓦 | 防雷接地、桥架、穿线管及安装辅材等 | |||||||
5 | 服务费 | 勘察设计费 | 元/瓦 | 勘察设计费 | ||||||
6 | 其它费用 | 元/瓦 | (略) 协调、手续办理、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 | |||||||
7 | 施工费 | 建安工程费 | 元/瓦 | 含组件、逆变器、主要设备、支架、电缆等安装及调试费 | ||||||
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部分 | 8 | 施工费 | 结构加固费 | 元/㎡ | *㎡ | 105元/㎡ | 屋面安装光伏对应面积需要换瓦处理加固处理,总面积约*㎡,结算时按实际换瓦加固面积计算(檩条增加隅撑,刚架增加撑杆,使用一线品牌镀铝0.6mm彩钢瓦(角弛型),加固方案需要通过审核并满足荷载要求) | |||
投标报价合计(元) | 投标报价合计仅作为计算报价的得分依据,不可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格执行单瓦包干计价部分投标单价合计和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部分投标单价。 | |||||||||
系统效率 | 承诺低压不低于 % | |||||||||
质保年限 | 质保年限 年 | |||||||||
施工工期 | 施工周期 日历天 | |||||||||
投标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6-17 14:00:00(北京时间)”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6-18 09:00:0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无变更。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扬州 (略)
202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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