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铺道路环卫作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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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铺道路环卫作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政府采购编号:株石财采计[2024]*号

原公告采购项目名称:龙头铺道路环卫作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日9:00

延期开标时间:**日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前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的文字描述与附表关于“人员、设备配置”的相关描述不一致之处。

现更正为:本项目“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的文字描述及附表与此表不同之处以此表为准。

龙头铺道路环卫作业服务项目
人员、设备配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人员 清扫人数 58
冲洗车、洗扫车、扫路车机械化司机 9
冲洗车机械化车辆副手 3
垃圾清运车、收集车司机 5
轮休司机 3
公共厕所管理及清洁人员 1
玉龙路驿站管理及清洁人员 1
人员小计 80
2 机械设备 人力板车 9 不单独配使用人员,使用人员含入58人清扫人数内
快速保洁车数量 6
垃圾收集车 1 每台设备配专职司机1人
5台垃圾运输车辆共配轮休司机1人
厨余垃圾收集车 1
垃圾清运车 1
压缩式垃圾收集车(后挂式) 2
高压冲洗车 3 白天3班,晚上3班,司机6共人
洗扫车 1 白天1班,晚上1班,司机2共人
扫路车 1 白天1班,司机1人
设备数量小计 25
注:1.本项目清扫保洁总面积为*.52㎡;
2.本项目“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的文字描述及附表与此表不同之处以此表为准。


2、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十三、附表【另附】”的《附表1:龙头铺道路环卫作业服务项目面积明细表》、《附表2:龙头铺道路环卫作业服务项目机械化人员、设备配置表》、《附表3:龙头铺道路环卫作业服务项目清扫保洁人员、设备配置表》、《附表4:龙头铺道路环卫作业服务项目机械化安排表》各表中第32-36条(即奄子坡路、莱茵坡路、规划五路、规划六路、兴龙路)全部删除,各表中所涉及的合计道路长度由“28881.00m”调整为“23691.0 m”,合计车行道面积由“*.00㎡”调整为“*.00㎡”,合计人行道面积由“*.50㎡”调整为“87034.50㎡”,合计绿化带面积由“*.50㎡”调整为“98715.50㎡”,合计总面积由“*.52㎡”调整为“*.52㎡”。

3、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奄子坡路、莱茵坡路、规划五路、规划六路、兴龙路”相关内容全部删除。

4、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合计道路长度,合计车行道面积,合计人行道面积,合计绿化带面积,合计总面积均按前述“更正内容 第2条”进行相应调整。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 刘锐

电话:0731-*

2、采购人

名 称: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 (略) 石峰区铜藕路138号

联 系 人:周敏

邮 编:*

电 话:0731-*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 (略)

地 址: (略) 天元区珠江北路199号悦湖国际905室

邮 编:*

联 系 人:刘锐、刘阳、李峰

电 话:0731-*

电子邮箱:/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政府采购编号:株石财采计[2024]*号

原公告采购项目名称:龙头铺道路环卫作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日9:00

延期开标时间:**日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前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的文字描述与附表关于“人员、设备配置”的相关描述不一致之处。

现更正为:本项目“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的文字描述及附表与此表不同之处以此表为准。

龙头铺道路环卫作业服务项目
人员、设备配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人员 清扫人数 58
冲洗车、洗扫车、扫路车机械化司机 9
冲洗车机械化车辆副手 3
垃圾清运车、收集车司机 5
轮休司机 3
公共厕所管理及清洁人员 1
玉龙路驿站管理及清洁人员 1
人员小计 80
2 机械设备 人力板车 9 不单独配使用人员,使用人员含入58人清扫人数内
快速保洁车数量 6
垃圾收集车 1 每台设备配专职司机1人
5台垃圾运输车辆共配轮休司机1人
厨余垃圾收集车 1
垃圾清运车 1
压缩式垃圾收集车(后挂式) 2
高压冲洗车 3 白天3班,晚上3班,司机6共人
洗扫车 1 白天1班,晚上1班,司机2共人
扫路车 1 白天1班,司机1人
设备数量小计 25
注:1.本项目清扫保洁总面积为*.52㎡;
2.本项目“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的文字描述及附表与此表不同之处以此表为准。


2、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十三、附表【另附】”的《附表1:龙头铺道路环卫作业服务项目面积明细表》、《附表2:龙头铺道路环卫作业服务项目机械化人员、设备配置表》、《附表3:龙头铺道路环卫作业服务项目清扫保洁人员、设备配置表》、《附表4:龙头铺道路环卫作业服务项目机械化安排表》各表中第32-36条(即奄子坡路、莱茵坡路、规划五路、规划六路、兴龙路)全部删除,各表中所涉及的合计道路长度由“28881.00m”调整为“23691.0 m”,合计车行道面积由“*.00㎡”调整为“*.00㎡”,合计人行道面积由“*.50㎡”调整为“87034.50㎡”,合计绿化带面积由“*.50㎡”调整为“98715.50㎡”,合计总面积由“*.52㎡”调整为“*.52㎡”。

3、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奄子坡路、莱茵坡路、规划五路、规划六路、兴龙路”相关内容全部删除。

4、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合计道路长度,合计车行道面积,合计人行道面积,合计绿化带面积,合计总面积均按前述“更正内容 第2条”进行相应调整。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 刘锐

电话:0731-*

2、采购人

名 称: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 (略) 石峰区铜藕路138号

联 系 人:周敏

邮 编:*

电 话:0731-*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 (略)

地 址: (略) 天元区珠江北路199号悦湖国际905室

邮 编:*

联 系 人:刘锐、刘阳、李峰

电 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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