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交叉研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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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交叉研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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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辽宁师范大学交叉研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5-22 至 2024-05-29
撰写单位: 大连大丰 (略) 撰写人: 王学涛
(辽宁师范大学交叉研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交叉研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中: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10.3 核心产品
20.1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现变更为: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
10.3 核心产品 台式电脑
20.1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1、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投标文件中务必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
2、供应商需要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C (略) 上文件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略) 络设备等)进行CA锁解密。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在解密期间,解密后,供应商 (略) 上查看唱标信息。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除在辽宁 (略) 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或送达至大连大丰 (略) ( (略) 沙河 (略) 556-6、7),不接受到付邮件。并承诺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未递交备份文件而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投标人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 (略) 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二、本项目第三章 货物需求,以本次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第四章 评标方法,以本次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7日 15时5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师范大学
地 址: (略) (略) 850号
联系方式: 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大丰 (略)
地 址: (略) 沙河 (略) 556-6、7号
联系方式: 0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学涛、生新维、王磊、司伟
电 话: 041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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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辽宁师范大学交叉研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5-22 至 2024-05-29
撰写单位: 大连大丰 (略) 撰写人: 王学涛
(辽宁师范大学交叉研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交叉研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中: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10.3 核心产品
20.1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现变更为: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
10.3 核心产品 台式电脑
20.1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1、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投标文件中务必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
2、供应商需要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C (略) 上文件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略) 络设备等)进行CA锁解密。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在解密期间,解密后,供应商 (略) 上查看唱标信息。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除在辽宁 (略) 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或送达至大连大丰 (略) ( (略) 沙河 (略) 556-6、7),不接受到付邮件。并承诺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未递交备份文件而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投标人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 (略) 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二、本项目第三章 货物需求,以本次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第四章 评标方法,以本次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7日 15时5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师范大学
地 址: (略) (略) 850号
联系方式: 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大丰 (略)
地 址: (略) 沙河 (略) 556-6、7号
联系方式: 0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学涛、生新维、王磊、司伟
电 话: 041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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